第11章
我手里攥着那个尚有余温的打火机,居然用着分秒钟的宝贵时间愣起了神,用手罩着火苗给烟点上的时候,隔壁的歌声还被风送过来。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他皱起眉吸第一口烟,隆起的眉骨和鼻梁下是棱角分明的阴影,这样的角度放在一个人脸上往往有种险恶的意味,可他不;他狭长的眼尾勾着一抹戏谑的笑,我忽然觉得一点都不怕他了。
还有点想学抽烟。
“很好。”
他掸了那只抽了三分之二的烟,我注意到他右手拇指上戴着一枚怪模怪样的、老气的戒指——一拍我绷紧的身子,“上车。”
我抬起腿准备跨到车上,又想起些必须交代的事儿,掉头往回跑。
李谦蓝还在门里惶惶地看我,我伸手抓住他的后脖子,把他拽得一踉跄,耳朵压在我嘴边。
我说你在这儿等着,我跟外面那个人过去,他比咱们俩靠谱。
“那我呢?!”
我轻蔑地说,我三年前就捅过人,你歇着吧。
“……”
李谦蓝还不死心地拨拉着我的胳膊,“扯淡,这人你认识啊?……不是,我觉得他长得很眼熟啊……”
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那人还在门口等着,这会儿好像在打电话。
我认定了他不是一般人。
“再说吧。”我边说话边往外跑,“你先回家,出什么情况我打你电话。”
说完我坐上车,他捧着头盔准备往脑袋上扣,斜过半张脸对我说,“抓紧了。”
我的手刚想往机车尾部摸过去,他一踩油门,机车轰鸣声中我大叫着,整个人险些被掀了个跟头,条件反射地冲向前死死抱住他的腰,这人看着瘦身板却结实,撞得我眼冒金星。
我迎着风听见他笑了声,还随着被我们甩在身后的酒吧唱了两句,我要给你我的追求,我要给你我的自由。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你去救什么人?”
车往汽修厂开,一路上没碰见红灯,我听见他的声音从前面飘过来,我隔空喊回去,“我女同学。”
“女朋友?”
“不是!”
我不知道自己在着急澄清着什么。机车一个摆尾开进条曲折幽深的暗巷,堆放着杂物的过道参差如狗牙,这人速度不减,仍然能从中行云流水地穿过。我提高的声音不得已收回来,抓着他衣服的手也松了松,探头想往前看,他却打了个弯,隐蔽在一处棚户门口,一束路灯光线打在车轮前的空地上。
我站起来扶着他的肩膀往汽修厂亮着灯的仓库里看,他一只手伸到后面勾住我的腿,怕我跌下去,同时在头盔里压低了声音。“看。”
一行人背对我们,我一下子从夜色中捕捉到那个白色的身影,她时而被旁边几个男人遮挡住,让我急不可耐的想叫出声,一时间许多残忍的错落的画面从我眼前掠过,有些是回忆,有些是预感,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
“怕什么啊。”
我猜不出这个跟我没有几面之缘的人是怀揣着怎样的心思说出这句话,他大概天生一副笑模样,意得志满得近乎轻蔑。机车并没有熄火,反而发出轮胎加速摩擦地皮的嘶吼,我重新回到座位上,感觉身体几乎要因为失重而摔出去,事实上我们确实正在倾斜着——向前冲去,以车前轮为轴心强行刹车,横冲直撞进人群。
这家伙是不要命的。几个男人的叫声和刹车声立刻混为一团,我眼前天旋地转,内脏也快从喉咙里飞出去,然而幸好,我要找的姑娘好像从天而降似的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慌忙探出身子去抓她的手,我说,过来!
乔馨心的手竟在半空中摇晃了好几下才抓得住我,她的身体僵硬,动作略显迟钝,勉强坐上后座,双手紧攥着我的衣服,我像先前一样抱住房东的腰,一路绝尘而去,连那几个流氓的脸都没看到。
我们离开时走的不是来时的路,马路宽敞,被夜风清扫得空空荡荡。三个人的机车没开多久就减速慢行,最终靠路边停下了。房东摘了头盔,他额前的黑发被挣乱了,模糊掉视线,我不再看他,扭头问蹲在路边的乔馨心,“你还好吗?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我等了很久,只得蹲到她旁边去,缩短距离尽量和她保持平行。
“我都不知道是怎么……他们趁乱把我从人群里拽出来……好几个人,推着我……”
起初她依旧沉默,肩膀却在颤抖,平静的眉目逐渐包不住迟来的恐惧,我的手始终被她抓着,跟着她在抖。“我喊了,但是那里没人听见……”
“没事了。”我说,“不会有下次了。”
有细小的水珠滴落在我手背和虎口上,我第一次抚摸她的头发,让她靠着我的肩膀。
第12章
我向房东借了手机,给李谦蓝打电话说明了情况。
我打电话的时候能不断听见有来电被通话拦截的声音,话说到一半仰头看他,和他身后沉醉的夜云,他不懂我眼神的含义,或者将它理解至了奇怪的深层次,手伸过来摸我的头似乎想制止我失礼的眼神,我只得讪讪的闭了嘴。
“我打车把她送回去,别担心了。嗯,就这样。”
我刚挂断,另一个人的电话就争分夺秒的切了进来,在我还没来得及递给他的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崩溃的大吼,“少爷啊!!!你是我祖宗!!!你可算接电话了!!!”
我惊恐地把手机递给他。
他先是把那个好像随时准备爆炸的手机拿离了耳朵,等对面吼完了,才慢条斯理地接过话,“哎。”
人家的私事我不好旁听,想去那边看看乔馨心,他却抓住了我的手腕,示意我等一下。
“我现在在东街,嗯,就是第三大街,中间十字路口这边儿……”他折过头看了看路况,继续对电话里的人说,“你来得正好,帮我个忙,给一小姑娘送回家去。”
我在他跟前站直了。
我说,房东先生,今天谢谢你了。
他显然没料到我会冒出这样的台词,哑然失笑,“刚才不还叫哥呢么。”
“哦,”我连忙改口,叫得特别赤诚,“哥。”
他自己咂摸了咂摸味儿,末了摸摸下巴,“这岁数有点儿尴尬啊。”
过后又自言自语道,“就这样吧。”
其实我心情很激动,或许没人能理解这种激动,不属于让人想要热泪盈眶的感动范畴,因为从小我相依为命的妈也不是亲的,所以这种代着亲信的称呼对我来说难能可贵。房东让我在原地稍等片刻,不一会儿路口就开来一辆黑色的车,雪亮的前灯闪了两下,像是信号。
车在我们面前刹住,下来一个满面愁容的男人,那气质直击心灵,让我顿时想起了祥林嫂。然而他步伐稳健,书卷气很重,说话不带情绪,走到房东面前一鞠躬,“宫少。”
我被这莫名庄重的会面弄懵了,他又转向我,没有因为年龄产生丝毫的轻视,双手呈给我一张名片,郑重地自我介绍:“我姓周,周靖阳。是宫少的助理。”
“周叔叔好。”
我手里捏着名片,还没把“宫少”这两个字背后所代表的含意消化干净(他果然不姓叶),隐隐回忆起几年前我初见他,与他同行的、西装革履的男人们,他们整齐冷肃的黑色装扮让人联想到诸多不好的东西——我也想到了。
但我没说话,看宫少向一边的乔馨心招招手。
她两手环抱在身前,我想她可能还在害怕,换了哪个同龄女孩遇到这种事都会受到刺激,我听见房东对她说,这边的叔叔会送你回去,到家之后给你朋友打个电话,好吗?
乔馨心扭头看着我。我从她眼里找到了我以为不会存在的不安全感。于是我走上前握了握她的肩膀,举着那张名片对宫少和周靖阳说,如果十分钟后我没接到电话,我就报警。
那两人都愣了一下。
我曾想这种行为在一个刚帮了我的人面前有点不识好歹,甚至有点违背我现在的意愿,但这层关系也不足以让人随意挥霍信任。我应该给那个刚刚受过惊吓的姑娘加上双重保险。
如果有用的话。
没想到宫少非常爽快,“行啊。”
他说得云淡风轻,名叫周靖阳的精英男又和他耳语了几句,就请乔馨心上了车,并再三向我保证会把人好好送到家,态度恳切得几乎让我羞愧。我站在原地目送汽车消失在灯光微茫的道路尽头,这边宫少也发动了机车。
我想同他辩解一些事情,却被扬手忽略了。
“走。”他戴上头盔。“我送你。”
一路上我都在想些有的没的,这个夜晚发生了太多事,可我大概无法将它们妥善的收拾起来,交给今后慢慢回想,也不会因为这些非同寻常的经历而变得不凡。
到了家门口我翻身下车,才总算把酝酿多时的话说出口,态度坚决:“哥,我希望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感谢你的。”
此时夜深人静,路灯的白光漆在他身上,他把手从车头上拿下来,一颗圆圆的黑色头盔盯着我看了半晌,手指敲打着肘关节。
“等下次你再见到我吧。”
我曾一度顽固的认为,约定这种东西脱离了特定的时间段是毫无意义的,世事无常,谁都不知道未来会怎样;除非你在发誓的那一刻就笃定了绝对会再见,毕竟世界这么大,这种几率微乎其微,可以算得上奇迹。
也或许你会为了兑现所谓的承诺,甘愿拖动着你从无力到强悍的腿,不顾一切的向这个人奔跑而去。
第13章
中考前三个月,我把每周打工的时间缩短到一天,考前繁重的作业量已经让我匀不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应付其他,腾出一天或一个下午,跟李谦蓝和乔馨心约好去甜品店写作业。
——那次的酒吧事件我们默契的谁都没有再提,但我看得出那件事让乔馨心和我们之间少了层隔阂,跟我们同进同出,一起吃午饭、放学回家,从不因为性别生出什么别扭,更不忌讳别人的眼光。
写作业的时候我和李谦蓝遇到不会的作业题会直接问她,她也不厌其烦,耽误再多时间也不发脾气。每当这时,我都替学校那些只看冷淡表象就不愿跟她交往的男生感到可惜。
他们肯定不知道这姑娘私下里是多么温柔。
要是作业做完还有富余的时间,我们仨就围在桌子边聊一会儿,谈到痛快的假期和伤感的离别。我自然不想跟我的两个朋友分开,看他们俩的打算是直升本校的高中部,以乔馨心的成绩来说是稳操胜券,李谦蓝发挥稳定的话希望也颇大,而至于偏科偏得全班数一数二的我,继续这个半吊子的水平恐怕有危险。
姑且算是人生中第一个有点儿分量的正式考试,夏皆也会在刷牙或者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的提醒我要努力了,我回答得总是比较敷衍,而且常常带着满嘴的牙膏沫子和没嚼完的饭,诚意令人质疑。
填志愿的时候我也和夏皆商量了,我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考个像样子的高中。
说到底怎么去努力,我压根儿没想过,决心这种东西,只能在遭受挫折、痛心疾首的时候下,好了伤疤忘了疼,过几天又懒洋洋的故态复萌,所以我连口号都懒得喊。
也就是这段时间,我的身体就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植物,迎来了迅猛而剧烈的生长期。这种变化是如此的显著,以至于夏皆每天早上看到我都会尖叫“你昨天的衣服今天就不能穿了”。我变得容易饥饿,好像永远吃不饱,在梦里都能感觉到关节里长出骨刺一般的疼痛,日夜不休地叫嚣我去宣泄掉过于旺盛的生命力。
另外,我也开始像一些外国电影里郁郁寡欢的男主角一样每天凌晨起床跑步,在那些被冽冽北风吹亮的早晨,天色浅得好像墨汁在水里化开了,我一般选在路灯刚熄灭的时段出门,戴上耳机,挑一首快节奏的歌,在背心或短袖外面套一件厚卫衣,等身体由内而外的沁出热汗就脱掉外套,在清晨稀少的路人异样的注视下跑回家去。我不怎么怕冷,也不晓得是否归因于燥热的青春期。
现在的我也能为夏皆分担掉一些体力活,比如在杂货店进货的时候帮忙搬成箱的汽水和啤酒,每当我搬完了坐下来歇息,隔壁小饭馆的厨子大叔都会没轻没重地捏几下我的肩膀,祝我早点长出肌肉。
我也想要快点长大。
到了中考前一晚,我早早回了家,准备好考试要用的文具和证件袋,在夏皆炒菜的时候看了会儿电视,想起什么忘记装的东西就再跑一趟,来来回回瞎忙活。
夏皆已经坐在饭桌前翘着腿看了我半天了,她拿搓成球的纸巾扔我的头,嗤笑道,傻儿子,你是不是害怕。
我说不是,说完老老实实坐在桌边等着吃饭。
她却忽然从桌子下面拿了两罐啤酒,递给我一罐,我又一看桌上竟然有一盘烤鸭,旁边还有下酒的花生毛豆,我替她扳起啤酒罐的拉环,“砰”得一声。
我这才笑了,说妈,平常不是不让我喝酒么。
她歪着脑袋用筷子拨了拨眼前的菜,神情有种小女孩一样的挑剔,嘴里叼着翠绿色的毛豆接我的话,说,今天可以破个例。
她知道我平时最听她的,不让做什么就绝不叛逆。
我跟她干杯,喝了好大一口酒,前味的苦和后味的甘甜把舌头镇得麻木,我低头扒饭,再没跟她说什么,仿佛彼此都有心事。
一天半的考试很快结束,几乎就是翻了一页卷子、揉了揉眼的工夫。我记得那个下过雨的午后,我从考场外一路跑回了家,没骑自行车没坐公交,用跑的。答题的过程比我想象中顺利,不出意外或者运气足够好的话,无须提心吊胆,我也能位列直升高中的名单里。
从学校回来的那条路路过“破晓”酒吧,起先我并没有注意,是因为看到那个在门口抽烟的胖子我才停住了脚步。
——这是那时在这里开个演的乐队主唱。
他的体型和面相太具有辨识度,让我不能不从人群中认出他来。
他真是一点儿都没瘦。
我看到被遮挡在他庞大身躯后的、单薄又可怜的招聘广告。招酒吧服务生,简练的一行字后面跟着一个相当让人振奋的数字。
我承认看到的一瞬间我就走不动路了,可能是从小穷惯了,即便一直坚守着夏皆耳提面命的做人准则,我内心其实真的无法抵御金钱的诱惑力。
胖子想必也注意到了我行为诡异,他嘴里那只白沙抽到一半,粗声粗气的开口,“哎,小子,找活儿干啊。”
鬼使神差似的,我看着他,诚实地点了点头。
第14章
我回家的时候夏皆还没从店里回来。我像平时一样到门口把贴在门上的水电费催款单撕下来,进了屋径直走去浴室洗澡。从头到脚冲了一通畅快的凉水之后再去厨房,打开放在桌上的收音机,开火做饭。
冰箱里搁着上一顿没吃完的米饭,我翻遍了上下三层找出半盒豆瓣酱和角落的一根葱,混上仅剩一小碗肉酱,做了两份不太正宗的麻婆豆腐。一份留在餐桌上,一份自己坐下吃了。
自己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得太快,按说现在没人注目、没人观摩,不需在意吃相和礼节,可我仍感到胃里的空虚变成了一股郁结。
从门上撕下来的催款单被我用水杯压在桌上,上面用红笔勾出来的数字被水洇湿了,我思来想去,不知道这区区的三四位数是如何变成一块看不见的磐石,成年论辈子的碾压着我们瘦弱的生活。
我或许该规划一下如何科学的度过愉快的假期,思考一下什么时间去赴数不清的班级聚会,要不要去买个手机、换身衣服,苦恼一下怎么在好看的女生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可我想的是钱。
我周身都是暗影丛生的危机感,我老是活得违心又畏缩,每天晚上睡觉一闭眼就想起来,牵肠挂肚的都是钱。
为什么我不能出去旅行,为什么还要惦记着打工,为什么不能在这种时间把自己关在空调房里玩电脑,为什么不能把我妈喜欢又不敢买的东西抢过来塞进她手里。
为什么这么穷。
桌上的饭凉了,我用保鲜罩把它盖起来。桌子腿被我碰了一下,我才察觉到屋子里是这么安静,窗外是缱绻的暮色,家里该开灯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开,套上衣服出门。
可我不能顾影自怜,正如我不能止步不前。
这个时间酒吧还没开始上座,我推门进去没看见几个人,不同于我第一次进来看见它那么热烈又妖冶的样子,相反的,四四方方的空间被浅咖色的灯光柔和的笼罩着,格局布置十分大气,不怎么刻意渲染文艺情调,中央一整块地面有别于寻常的木地板,上面有类似于烧痕的涂鸦。胖子打了张碟,是颇为罕见的黑胶唱片,一个梦呓般的爵士女声。
吧台表面泛着金属质感的哑光,他坐在里面翻杂志,身侧一柜子的酒杯整齐的反射着灯光。离近了看我发现这个人并不是胖,而是厚实过头,这种体型跟胖还是有点微妙的差别,后背跟堵墙似的。
他一眼认出我来,招呼道,“又来了。”
我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坐下了,还没开口就得到一杯加冰块的冷水,我本想为接下来的对话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想来想去还是说出了从先前就横亘在我心中的疑问。“其实我来看过你的个演,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唱歌的还是开酒吧的。”
他不动声色地把书合上,迟了迟才回答,“现在只是开酒吧的了。”
我眨了眨眼看他。
“那是我最后一场个演,过后乐队就解散了。”他轻描淡写地说,从我眼前晃悠悠走过去,目标是长长的吧台尽头的一只孤独的杯子。他把它掂在手里,用表面覆着一层绒毛的布反复擦拭,他手很大,又是粗悍的北方汉子,这动作由他表现出来却有种说不出的细致,让人觉得他接下来说的话应该很委婉。
“再唱就活不下去了。”他笑笑说。手把擦干净的杯子码在柜子的空当里。
“为什么?”
“呔!我干嘛给你解释这个。”他假装有下巴,朝我一指,“你是想来打工的吗。”
“是啊,”我喝了口冰水,点点头,“我缺钱,工资周结行不行。”
他将信将疑的打量我,“穷成这样?你才多大啊,不到十八就敢来酒吧打工?”
我严肃地,“穷。你不说我不说谁都不知道我不到十八岁。”
“你小子把我这儿当什么场所啊。”他哂笑着,越过吧台冲我伸出手,“我叫何故,就是‘什么原因’的那个何故,别人都叫我何胖子,你可以……”
“哦,何胖子,我叫夏——”
“你要叫我何老板!”他对我的从善如流表示非常愤怒。
许是长得面善又为人比较逗逼的原因,我对何老板印象相当不错,从小我也习惯了同身边比我年长的人打交道,他们大多数被岁月磨出了一副好性情,老成,慷慨,仗义,不排除有社会渣滓的存在,我还是很愿意跟在他们身边学习些东西的。
跟何老板谈好了工资,我们俩又胡扯了些别的,比如关于他的乐队。他告诉我他从大学时期组建乐队,从上不了台面到小有名气,一群老朋友经历过各种坎坷风雨,最后还是成了遗憾。
“是因为穷吗。”我问他。
“那么庸俗。”他鄙夷的看我,“是因为梦想终究要向现实妥协。”
“……那不还是因为穷吗。”
“能只为了一个原因吗,”他说,“你是小屁孩儿还没到我这个岁数,二十大几了一事无成,别说车房了,连个对象都没……”
我忍着笑意,“没人逼你妥协啊,是你自己放弃的。”
“你懂个蛋。”他不肯再跟我继续这个话题,从裤兜里摸出包烟来,忽然问我,抽吗。
我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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