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洛丹伦摄政王和卡兹莫丹的亲王,凡妮莎和老矮人的头衔还是很管用的。
尽管人家在前方血战,他们两人在后方跑来跑去,但也没人说他们......
“你看翅膀根部,这个是不是很像一个字符,再看这边,虽然脑袋被谁砍了一斧子,但咱们能大概还原出一个形状,是不是有点像通用语里的a?”九个字符的排列顺序不知道,其中四个字符的含义也不知道,凡妮莎是猜不出具体含义的。
她只能客观地陈述自己的发现。
老矮人如获至宝地跟着她转悠。
布莱恩.铜须褐色的胡子抖了抖,他把九个字符按照自己的理解写在沙地上。
写完他还问凡妮莎:“我这样写,对吗?”
老小子,还想试探我!?
其中有两个字符明显是写反了,学了那么多门语言,凡妮莎也算是语言大师、文字大师了。
即使之前没在方尖碑处看到那些祷文,仅仅按照书写习惯也能看出一点问题,泰坦和守护者未必会书写什么文字,但基本的美感还是要有的,好的文字不管看得懂看不懂都会觉得很优美,至少艾泽拉斯还没衍生出射墨这种高端技能,凡妮莎的审美眼光在现阶段也能分辨出字体的好坏。
“写反了吧?这个,还有这个!”她指出了老矮人玩心眼特意写错的两个字符。
为了显示自己的价值,她还指着其中的一个字符说道:“这个字符我认识,大概是爆炸、热烈、火焰和毁灭的意思,具体是哪种意思还要联系整体语句。”
老矮人挺高兴,他觉得凡妮莎是诚心诚意地和他探讨古代知识,当即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笔记。
他不断翻看自己的记录,从中寻找线索。
作为一个探险家,布莱恩.铜须近乎精通艾泽拉斯大陆上的所有语言。矮人同样是泰坦造物,在古老的矮人传承里,是有一部分泰坦文字的,不过非常零散,想完成破译工作,只有找到矮人传说中的古老家园奥达曼才行。
可惜奥达曼位在群山当中,布莱恩.铜须和他的探险者协会找了二十年都没找到。
现在从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造物身上看到了泰坦文字,说不激动是假的。
布莱恩.铜须内心深处还有点难以置信,地上这个叫莫阿姆的家伙浑身都是石头,符合矮人岩石之子的称谓,双方有相同的特性,难道说这个家伙就是矮人的祖先?
可看着这个身高三米,体长五米,有翅膀、有四条腿,有人类躯干和猫科动物头颅的家伙,这真是自己的祖先吗?
这和自己一点也不像啊!
不知道老矮人脑洞大开,已经开始琢磨寻根问祖了,凡妮莎还在等待他的答案。
“嘿嘿?别发呆?这几个文字你到底认识不认识?”
布莱恩.铜须指着莫阿姆的尸体:“咱们是好朋友,对吧?”
凡妮莎抱着手臂,非常勉强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