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六节:议会战队(下)</h1>
遭遇狂徒这种对手,根本容不得半点仁慈,那是给自己找麻烦——所以汤森开始下杀手了!
在对手的鲜血喷溅上天的同时,汤森身体半转,另一柄稍短的长剑从肋下翻出,寒光一闪就切开第二个狂徒的肩膀。尔后身体腾空跃起,两脚并拢、以最大力量踩在第三个狂徒的脸上。
“噗!”的一声,这倒霉狂徒的一张脸整个不见了,他依然没机会提起战刀。
已经抽出双剑的汤森却没有闲着,身体旋转落地,双手如翼展开,闪耀的寒光又从两个狂徒的腰间拖过。
“啊——啊!”直至这时,场中才传出凄厉的惨叫,那是被切掉肩膀的狂徒发出的,他这时候才察觉到剧痛。而脸部完全凹陷的狂徒才开始向下倒,被腰斩的两个狂徒才开始喷血。
短短一个照面,汤森就解决了五个狂徒,他就像一道闪电,你看得见却躲不开;他又像是死神的仆从,思路清晰、下手毒辣,旁边的光头们连叫“小心”的机会都没有!
“这不是异能?!你告诉我这还不是异能?!”草原黑鹰差点气晕过去,他抓着身边烈火师的衣领狂吼:“你的眼睛被婊子内衣盖住了?给我上!给我拿下他!”
“遵命!”被喷了一脸口水的烈火师又羞又怒,都顾不上抹脸就跳下马,两手挥动,招呼其他同伴围了上去——但汤森已经冲进了狂徒群中,灰色身影的在人群中无序的旋动闪现,两柄寒光闪闪的长剑或刺或劈,在一个个狂徒身上拉出血线。
汤森的攻势无可抵挡,狂徒们就像被屠宰的羔羊。惨叫连声,血液喷溅,就在烈火师们围上去的时候,又有七个狂徒躺下了!
“黑暗刺客围上去!”看见手下的狂徒不断倒下,草原黑鹰两只眼睛都红了,他捶胸狂叫:“弓箭给我射!”
畅快淋漓的杀敌,汤森把别人吓着了,也顺便把自己给吓着了。
公正的说,汤森这颗心,起码有一半是专为杀戮而生。只要他进入战争搏杀状态,杀人就跟做饭切菜没啥区别,要片就切片,要丁就剁丁,不带丝毫犹豫。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与异能结合之后,自己的杀人手法居然变得如此犀利,冲进狂徒群中都能势如破竹。
狂徒声名远扬,是晨曦议会为战争训练的精锐,无论体格、武力和耐力都是百里挑一。
原本汤森估计,冲进狂徒群、进出一次最多丢翻五六个敌人,说不定自己还得挂点彩才行,没成想才两个圈子兜下来,就足足放倒了十五个,自己毫发无损不说还没觉得累。其实不但是汤森,在场的人谁也料不到这个结果。
汤森的眼光太毒、速度太快、没有阵型的狂徒也太脆弱了,被汤森找到了唯一的弱点。
按道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结果的,因为眼前这场战斗并不单纯,背后还带着争锋的寓意。可以说是一场较量,也可以说是武斗中的“文斗”,要的是心服口服,不是你死我活。再者说,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得爱惜羽毛,动手时也要顾忌影响。
在西海岸这块土地上,部落人对名声很看重,也比内陆人更敬仰英雄。
晨曦议会虽然是外来势力,也得入乡随俗、以德服人。所以草原黑鹰此次行事也抱定这个原则,没有一上手就围殴汤森——异能师和武士有专属自己的战斗方式,具体应对方式也不一样,你要敢混淆起来用,那你就是卑鄙小人,你的名声就坏了。
但草原黑鹰千算万算,却算不到汤森的战斗原则。汤森这个首领是半路出家,他根本不知道这个规矩。其实就算汤森知道了,可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肯不肯守规矩也很难说——你们都把我围上了,我还跟你们客气个屁啊!
所以,当汤森带着剑跳下来时、当他开场就拔剑时、当他两相混淆杀人时,草原黑鹰心里才会那么纠结:混蛋你到底什么身份?混蛋你到底想怎么打啊?混蛋你不要拿着剑的时候丢异能还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好不好?老子已经心有千千结了你知不知道?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修养不够深,实力不够强,就别玩以德服人这套把戏。
不过汤森知道这下要坏事了,因为先前订下的节奏会被打乱——死上五六个狂徒,对方也许不会立即抓狂,可狂徒死伤过半之后,光头们要是还能忍下去,除非他们都是属乌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