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再说,我就是随便问一句,你就像条疯狗似的,逮谁咬谁,不知道天高地厚啦。”
我不再吭声,站在那里老牛大憋气。团长的话很显然,是不满我对首长不恭。这能怪谁,谁让你片面信谗言,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糗人。但心里这么想,嘴上又不敢说出来,只能敢怒不敢言地生憋粗气。
团长一看我不言语,便和风细雨地说:“男女授受不亲。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当然,时代变了,不反对男女间的正常交往,但总得有个度是不是?对群众的热情,有其是女同志,过分冷淡不好,过分亲昵也不妥。你是排长,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是爱,松是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你有没有不当言行,只要是有风言风语,我就应该拿你是问,不必任何狡辩。至于是不是他人别有用心,你是否真的违反了群众纪律,都可以暂且不论。挥泪斩马谡,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娘个球的,官大一级压死人,没有什么情理可讲。我气得干瞪眼,也不好反驳。糊涂天糊涂地,糊涂老子没法治。团长对我有恩,恩重如山,且大道理我也说不过他。仔细想一想,仿佛也有点道理。算了,算了!不与之计较对错,就权当是碰上了涂老子啦,打碎牙往自己肚子里吞便是。沉默是金,你说你的,我给你个不吭声,总不能把我抱到井里去吧。
诸有此类,军民间,时常一个锅摸勺子,糊涂事糊涂了,真的是让人难以把握好八路军的一些硬性纪律条条。右了不好,左了不行,就像是脚踩地雷,不知道啥时候就“轰”的一声,爆炸了。一旦把握不好分寸,弄砸了,轻则军纪处分,重则是要掉脑袋的。
二排副当过土匪,后来参加了八路军。作战英勇,敢打敢拼,立过不少战功。一次,他住在老乡家里,房东老太太和儿媳特别热情,丝毫没有隔阂。熟饭热炕头,暖和和的。夜半三更,挤在一个炕上睡觉的二排副,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晚饭时,俊俏的儿媳好温柔好温柔,似乎对他有点意思,自然想入非非。趁着老太太熟睡,他越过老太太,赤条条地钻入了儿媳的被窝,干起了不可告人的勾当。儿媳是个寡妇,又对二排副颇有好感,就半推半就,稀里糊涂地苟且偷情起来。岂料想,惊动了婆婆,起来又哭又闹,惊动了四邻。事情败露,干出如此伤风败俗的丑事,儿媳深感无脸见人,找了根绳子上吊自尽了。人命关天,罪责难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二排副被就地正法,枪毙了。道理很简单,儿媳死无对证,顺奸也是强奸,军纪难容,竟敢以身试法,可悲的下场就在所难免。血的教训,以儆效尤,火炉子支在那里,法纪无情,谁目无法纪,只能是飞蛾扑火,怨不了别人。
第115章:狼孩(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