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这真的是厉景琛吗?
虽说他的相貌她这辈子可能都无法忘记。但他明明是那般骄傲,那般耀眼,那般不食凡尘的一个人。骤然以这样浑身湿透,狼狈昏迷的姿态出现在自己面前,恐怕任是谁都不敢相信的吧?
冯嫣然无比纠结地伸出手指,一点一点地朝着厉景琛颈间探去。她记得十年前,厉景琛刚刚出道的时候,曾在夜间救过一个险遭强*暴的女孩。当时,他为了救下女孩,以一己之力同三个歹徒周旋搏斗。那三个歹徒都是穷凶极恶之人,各个手上有刀。厉景琛赤手空拳,只有一副肉*体凡胎,就那样生扛了歹徒好几刀才终于将女孩救下。
那些歹徒的刀大都是朝着肚子捅的,却也有一人冲着他的脸就直劈了过来。千钧一发之际,厉景琛连连躲闪,后脑却还是被砍了个正着。当即血流如注,骨沫横飞。
要知道,那时的厉景琛还不到十七岁,自己还是一个清瘦的少年。不加思索便选择了见义勇为,善良与勇气可见一斑。当时,但凡有半秒的偏差,那一刀,要么砍在脸上,要么砍在脑干上。要么残,要么死,不管哪种结果他这辈子就都毁了,哪还会有日后的大红大紫?
八岁的小嫣然在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后,难受得几天几夜睡不好觉,一醒过来就哭个不停。后来,她想起老师曾组织过给山区小朋友捐款捐物的活动,便灵机一动地也想给“琛琛哥”捐些东西。
她翻箱倒柜地找,最后含着眼泪,把那个对她来说无比重要的阿童木玩偶寄了出去。因为她觉得,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琛琛哥也一定会喜欢。她希望自己的小阿童木能够在病床边陪着琛琛哥,陪他度过最艰难的日子。也幻想着也许小阿童木能把超能力转移给琛琛哥呢,那样她琛琛哥就再也不会怕疼了。
就那样,她翻着字典,在收件人的那一栏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了“琛琛哥”的稚嫩字体。并一心盼望着,她的小阿童木能够早日带给琛琛哥坚强和快乐。
那一年,16岁的厉景琛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再加上当时的媒体也不够发达。因此,虽上过社会新闻,但没过多久,也就逐渐被人们淡忘了。再加上厉景琛这人性格便沉默寡言,这种往事他不愿提起,他的粉丝们也十分配合地不去宣扬。因此慢慢地,这件事也就只有他那一批十年资深老粉们知道了。
长大后的冯嫣然曾觉得,小时候的自己实在是太幼稚了。没写收件地址,没填联系方式,甚至连一个确切完整的姓名都没有写上去。琛琛哥又怎么会收到她送出的小阿童木呢?
她也为此感到后悔过,毕竟,小阿童木是那个人为她留在世间的最后一样礼物了,竟就那样……被她弄丢了……
这份后悔绵亘了她往后十年的生命,常常叫她感到些微的不甘。一直到此时此刻,滑过冰凉水珠,穿过毛刺刺的发茬,她的指尖,轻轻触到了什么。
冯嫣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左手亦不自觉地捂住了嘴巴。
贴着她指尖,那块柔软而温热的头皮,是没长头发的。
外面看不出来,手却能够摸到,那细细窄窄的一条,如今平淡曾经却触目惊心的疤痕,除了十年前那个满腔热血义无反顾的小少年,还会是谁?
不是长得像,不是整容,亦不是幻觉。此时此刻,痛苦万分躺在她面前的,就是她曾如信仰一般崇拜过,如光一般追逐过的那个人。
可是,可是,她对他从来都是默默地仰望,单纯地喜欢。那份爱很纯粹,纯粹到不掺一丝杂质。他和她,可以是偶像与粉丝,前辈和新人,甚至有朝一日她若真能在演艺圈出人头地的话他们还可以是合作搭档……可是,可是,她独独没有想过,他们之间,竟会发生那种近乎龌龊与不堪的关系。
她相信厉景琛,相信曾温暖过她童年和青春的那个琛哥哥,必然不是会做出那种卑劣之事的人。可是,身上的疼痛却如同尖*刀般剜在她心上,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那种事情就是发生了。
昨晚到底是他主动,还是她主动?
这一切,究竟又是怎么发生的?
为什么一觉醒来,这个世界就疯狂到了这种程度?
无数个问题在她脑海中来回环绕,几乎要将她的脑袋炸*掉。冯嫣然跌跌撞撞地爬起身来,大口大口地喘息着。一直到她离开桥洞,步入连天的雨幕,瓢泼大雨一瞬间将她打了个透时,她都没能想明白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直到惊*雷兜头劈*下,恶魔的嘴脸于她眼前浮现。她才骤然间警觉过来,不对…
昨夜,设下圈套,要对她行苟且之事的,分明就是另一个男人!
……
时间倒回到十二个小时之前,那时,厉景琛正在和苏晴雨一同在亨泰酒楼进餐。苏晴雨明显是来赔罪的,一通娇滴滴的眼泪搞得厉景琛心里很是烦乱复杂。他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出去透透气。却不曾想,转过一个拐角,竟是意外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厉景琛整个人僵住,夜风一吹,脑子瞬间清醒了。那一刻,走廊暖黄的灯光之下,他突然没来由得想起了一句古词: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那个他自选秀终结时就一直在苦苦寻找的女孩,没在剧组拍戏,没到各处旅游,亦没躺在家里的空调屋中捧着西瓜追剧。恰恰相反,那个如天使一般干净漂亮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此刻正将自己葱根一般的纤纤玉指浸入油污,一点一点地为自己的未来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