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0节</h1>
不想梅娘哭得更厉害了:“可我不会写字……呜呜呜……”
“……”谢良钰从未感觉自己的智商如此捉急,“那我教你,我教你好不好?以后你跟虎子一起和我学,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啦。”
“我……”梅娘泪眼朦胧地看着他,“我能学会吗?”
“肯定可以,很简单的,”谢良钰摸摸她长长的黑发,“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上别人,梅娘,我已经是你的相公了。”
说到这,他忽然心里一紧,又想到了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情敌”。
这两天相处下来,他不觉得以洛梅娘这表现,之前能心里有人,可……
“娘子,”见梅娘终于露出点幸福的微笑,谢良钰灵机一动,缓声说道,“你……你从前,是不是喜欢过什么人?”
洛梅娘:“……?”
“咳,就是,”谢良钰咬咬舌尖,矫情得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我……嗯,如果你真的有喜欢的人……”
他心里要酸死了,从前“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成全她”的思想早不知扔到了哪里去,这小娘子本就是他的,可凭什么要放手?
他们的缘分,在千年之后都注定了!
洛梅娘仍显得有些茫然,然后再自然不过地快速道:“我就喜欢相公你呀!”、“……”
“从一开始,”女孩儿轻轻咬唇,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就只喜欢你呀。”
第31章
第二天一大早,谢良钰就起了。
他好久没这么神清气爽,一睁眼感觉空气都是清新的,出门见花阳光高照,连鸟鸣声都比平时格外清脆。
院子里梅娘已经开始带着谢虎早练,两个人站在昨天新垦出来的菜地旁边,一招一式还挺像那么回事。一夜过去,地里的秧苗有的已经冒出了头,新嫩嫩的绿色在太阳底下招摇着,好看得紧。
谢良钰笑笑,主动去把鸡鸭给喂了,又去把梅娘煨在炉子上的粥盛出来,大声叫他俩:“吃饭啦!”
早餐是白米粥,佐着昨晚上剩下的一点菜,一家三口和乐融融地吃完饭,虎子被打发出去给菜地浇水,等完成了这个任务,他今天在午饭之前的时间就自由了。
谢良钰也拿了清竹坊老板给的《中庸解义》,展开一卷洁白的宣纸,开始认认真真地誊抄。
洛梅娘看着他抿唇笑笑,勤快地打扫了一遍屋子,然后拿了一个针线笸箩,靠在床边开始剪裁布样,不时地抬起头,看见相公全神贯注的模样,便又是忍不住地一笑,才低下头继续做活。
谢良钰并非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小姑娘的目光炽热得像带了勾子似的,刺得他浑身僵硬,字都快不会写了,但好在他总是个能沉得下心的人,初时还总不自觉分出心来想些有的没的,可渐渐把心思放到抄写和学习中去,很快便浑然忘了,一心只有笔下流淌出的文字。
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谢良钰沉迷于知识的海洋中不可自拔,并不知道自己又无意中把人家小姑娘挑逗得心中小鹿乱撞。
他只是很快感受到,原身确实天赋不凡。
谢良钰前世就算是记忆力不错的人,至少是人群中中上的水准,再加上他生来性情坚忍、刻苦钻研,因此即使起步较一般人晚些,最后知识储备却根本不比圈子里那些从小熏陶出来的世家传人差。
而如今,他算是终于真正体会到了一回天才的感觉。
不说一目十行那么夸张,但至少自己笔下写出的每一个字,转瞬间便都会深刻地烙印在脑海之中,艰涩晦然的古语解释也变得很好理解,甚至每过一刻,都能轻松想出些全新的感悟。
这真是太神奇了!
谢良钰就像是一块海绵,如饥似渴地吸收着知识,清竹坊的老板叫他将《中庸解义》抄写三遍,可第一遍没抄完,他便已觉自己算是对这本书融会贯通。而此时大脑居然还有余力,能够做到一边指挥着他的手重复机械性的抄写,一边翻阅脑海中的书库,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将那些知识全部吸收掉。
他看起来是在那里慢慢地写着字,其实一心两用,轻松便学会了普通人不知道要花多少倍的时间才能学得的知识,简直有种作弊一般的快感。
这种感觉简直令人着迷,谢良钰本就是个好学的人,前世便常常沉迷于新得到的知识而废寝忘食。而在眼下,“学习”一事更与他的人生息息相关,地位与从前更不可同日而语。
于是连午饭也是随意对付过去,梅娘虽然有些心疼,但她见相公如此用功,心中也是欣喜的,便只是尽量将简单的食物做得美味些,哄劝着人好算吃点进去垫着,自己再和虎子悄悄用饭。
他们新租的小院儿不大,说是个院子,可正经房子隔出来两个住人的房间和厨房,再有一间暗房当做储物室,便已经是挤得满满当当了,实在是没有地方专门隔出来做书房,于是谢良钰其实就是在他和洛梅娘的卧室里读书,那里日光好,也稍宽敞,倒是很合适。
虎子端端正正地坐在板凳上,一边夹菜一边伸长了脖子往里屋看:“嫂子,哥怎么不和咱们一块儿吃饭?”
“哥哥用功呢,”梅娘摸摸他的脑袋,含笑小声说,“咱们不能打扰他,知不知道?”
小孩儿似懂非懂,但很听话,闻言便煞有介事地把嘴捂上使劲儿点点头,黑白分明的眼睛亮亮的,像个小大人。
梅娘奖励地给他夹了一块豆腐:“乖,吃饭。”
这么过了数日,谢良钰总算是把那三遍的活都干完了——不仅如此,他还在脑中读了许多其他书,拜现如今出类拔萃的记忆力所赐,那些书他都已经能够倒背如流了。
他隐隐意识到,这恐怕不是原主那一点小天才能达到的效果,自己的穿越,和脑中莫名其妙的金手指,肯定还带来了什么自己此刻不知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忙碌几日,好容易得了闲,谢良钰也迫不及待想要检测自己在脑中的“自学”到底靠不靠谱,便直接将那些笔墨尚新的纸张收集起来,装订成册,出门往清竹坊而去。
书坊里坐着的,还是上次那个老者。
对方一见谢良钰走进来,便笑得一脸皱纹都起来:“你动作倒快,可是已抄完了?”
谢良钰点点头:“正巧近日无事可做,前些年学问荒疏,也总想着快些将进度捡起来。”
他一边说,一边将自己抄的书拿出来放在柜台上,老者也不多言,直接去拿,只是在看到自己给出去的那本原本的时候,露出点稍稍惊讶的神色。
一般而言,把书借去抄,无论再怎么小心,总还是会对书留下些使用过的痕迹,尤其是那些做事不仔细的,甚至还会让书册卷边,乃至将墨水滴到书页上。可眼前这一本,别说赃物,粗粗这么看去,简直新得像是从来没有被翻开过一样!
——可不是,谢良钰只拿书回去的时候打开看了两眼,确定与自己脑中并无差别,便直接利用金手指抄了,还省了翻页的工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