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早已料到,说:“还是多亏了你。”
“我?”陆简大惊,“因为我长得好,崔谅那老头儿看上我了?”
白马失笑,道:“你这模样,流里流气的,可当日站在门外,整整一日都没动过。崔谅见了你,自然知道我治下有方。所谓‘见微知著’,就是如此。他们这些老狐狸,看人很有一套。”
“说这些做什么。”陆简倒不好意思起来。
九月廿三,冬至。
白马清早起来准备练功,推开窗户,发现外头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雪。他看见轻缓飘落的雪花,天地都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白雾,不禁放慢动作,披着件外衣,趴在窗边抬眼看雪。
寅正四刻,天刚蒙蒙亮,雪沫子像干粉一样飘摇散落,覆在飞檐翘角上,相互堆叠继而滑落,发出沙沙响声。远山群峰,枫叶尚未凋尽,枯黄中夹杂着丝丝绕绕的火红,仿佛静夜中无声燃着的碳火。
十一岁遭逢变故,而今已是七年过去。
白马懂事以来,所过的日子里,总是苦痛多过快乐。但有关痛苦折磨的记忆,从不会在他心中停留多久,毕竟,人要向前走,就不能总回头。这些年,不分白天黑夜,他咬着牙不断向前走。刻在骨头里的苦难,让他飞速地成长。
昨夜,他向外倒了一盆水,现下,回廊朱红的梁柱上,已蒙着一层薄薄的冰。
冰面光亮如镜,映照出白马的模样——他才十八岁,外表是那样地新鲜,光阴的河流从他身上缓缓淌过,没有留下泥沙,只令他的颜色更加好看。赤红长发色若晚霞,入冬以来他懒得打理,就把头发编成了几条四股小辫坠在肩后,行动时辫子扬起,全是少年意气。他的眼睛长大了一些,双眸从灰绿变成了浓绿,像迷人的秋日湖泊。
一颗雪花落下,映在白马双眸中的湖泊里,飘飘摇摇,最终停在他的鼻尖上。
白马觉得鼻尖一凉,伸出食指,用指尖按住那一点雪,再抬起手指时,只见雪花已化成水。这一滴水聚在他的指尖,照出了他的眉眼、他的房间、桌上的刀剑、书橱里的笔墨,仿佛一面无所不包的尘世镜,让他看见生命中已有过的悲欢离合,忽觉光阴飞逝,转眼就过了一年又一年。
当一切悲欢都如江水滚滚东流,白马指尖那面尘世镜中浮华幻象扫清,最终浮现出来的,只剩下一个岑非鱼。
“七月里,他被我强行赶回鄄城,至今已是三月过去,我却没有收到他半点音讯。他该不会是生气了吧?”白马抖抖脑袋,不敢细想,迅速洗漱一番,跑到后厨去找东西吃,“我何曾想与他分开?可我不能做个没本事的人,纵使他喜欢我,我却没发喜欢自己。唉!待会儿就去鄄城看他罢,希望他别真的生气。”
“可我不能惯着他的横脾气,得找个什么借口。”白马心里犯嘀咕,嗅着一股高墙隔不断的浓郁鲜香,几乎是闭着眼睛就走到了厨房,心里犯起嘀咕,不知自家这做什么菜都跟豆腐渣一个味的厨子,厨艺何时变得如此精湛了,便又忍不住小小地思念了一把岑非鱼,心道:“有了!我叫陆简一起,拉上百来个兄弟,就说是去他那踢馆的。”
厨子背对着白马,埋头在煮着一大锅羊汤。
白马见灶台上摆着数个小碗,碗里已装好骨头汤,毫不客气,端起来就喝,一面咂巴着嘴,一面想:“羊肉是我的,厨房是我的,这么大个宅子也是我的,还有外头的农田,农田上的收成,竟然都是我的!我还有什么可烦心的?”他像是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是一个坐拥良田美宅的侯爷了,喝过一碗汤,将羊腿啃得只剩一截光溜溜的骨头,便又端起另一碗,心道:“这汤是我的,想喝就喝!”
待到第四晚烫下肚,白马的肚子已经微微鼓了起来。他舔着碗沿,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这汤的味道太熟悉了,就像是岑非鱼做的一样。他觉得莫名其妙极了,心道:“真是奇怪,想他都想出幻觉了。我怎会这样想他?”
“都说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丈夫独自打拼,三个月来对我不闻不问。侯爷给我评评理,你说我怎摊上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夫君?”那厨子不知何时,竟已悄无声息地站在了白马背后,颠着大勺,给他手中的空碗里放了几个白胖胖的大馄饨,“难道,他还在为几年前我抢了他几个馄饨的事情生气?”
白马听出岑非鱼的声音,一手拿着碗,看着碗里的馄饨,不舍得放下,喊完便喝汤一般,一口气将几个大馄饨吞下。他烫得险些灵魂出窍,放下空碗转过身去,果不其然,映入眼帘的就是岑非鱼那张放大了的俊脸,怒道:“臭馄饨!”
岑非鱼莫名其妙,问:“刚包的,哪里臭了?”
白马撇撇嘴,不愿承认自己喊错了,恨恨地叫了声:“臭流氓!”
“你别血口喷人!我可是洗得香喷喷的才过来的。”岑非鱼扯着袖子,给白马抹了把嘴,抱着他亲了一口,满脸委屈,“你才是,咸的。”
白马既惊又喜,半晌说不出话,怒道:“你他娘的!不会这几个月来,都在我家后厨里待着吧?”
岑非鱼:“可不是嘛。”
白马双目圆睁,不敢置信:“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