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挽一听,眼睛都亮了,好奇地看着陆守俨:“他有作风问题?在外面包小蜜了?还是乱搞男女关系?跑去歌舞厅瞎混?”
陆守俨看她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一时无言:“我也不清楚。”
初挽扯着他的袖子:“怎么会呢,你肯定知道,你快说。”
陆守俨眼神很是无奈:“确实不知道,我哪有心思操心这个?”
初挽一脸惋惜:“好吧。”
她觉得陆守俨肯定知道,只不过他不是那种背后说人这种是非的,所以刻意不提,那也行,她回头问别人呗!
陆守俨已经把两个小家伙都接回家了,由保姆照料着。
天冷了,梦锦穿着带红色小苹果刺绣的厚毛衣,希同则穿了一身蓝色条纹小毛衣,两个人都穿着同款小皮鞋,梦锦是红色的,希同是蓝色的。
两个小家伙排排站,一脸乖巧的样子,见到初挽回来,便拉长了调子,稚声稚气地喊道:“欢迎妈妈光临。”
初挽愣了下:“这,这是干嘛呢?”
希同却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小脸严肃:“妈妈请进,妈妈慢走!”
初挽便忍不住笑起来:“两位小朋友,请问你们是服务员还是警卫员?”
陆守俨脱下大衣,挂在一旁衣架上,这才笑着解释道:“因为要选饭店,大嫂过去几家饭店都看了看,有天带着他们去的,他们就学会了,这是对你的欢迎仪式。”
说着,他对初挽道:“先去洗脸洗手吧,饭做好了。”
初挽忙去洗了,洗完之后,两个孩子跟小鸟一样扑倒她怀里,她也是高兴得很,抱着两个孩子亲了好一番!
两个小家伙已经不装服务员了,叽叽喳喳地说起最近的事,有高兴的事,也有不高兴的事,这个那个的,统统和初挽学舌了一番。
他们现在上了幼儿园,幼儿园里小朋友多,他们语言能力进步很快,口齿伶俐,表达得都很清楚。
希同:“妈妈,我们幼儿园图画书上,上面有我认识的字!”
梦锦也点头,一脸小骄傲的样子:“我们认识,小朋友不认识!”
初挽听着,好奇:“我之前教过你们吗?”
希同:“妈妈教过。”
初挽想了想:“是教你们背三字经和笠翁对韵时候?”
两个小家伙点头,脆声道:“对!”
初挽一时也有些意外:“难为你们都还记得。”
这记性真是好。
她小时候其实就是认字很早很快,不过现在看,两个小娃比她还强呢。
她看向陆守俨:“你小时候认字这么快吗?”
陆守俨:“我当然不如你,你认字很早,而且过目不忘。”
屋里暖和,他穿着深灰色衬衫搭配薄毛衣,内敛持重,不过当他看着她和孩子的时候,眸光却温煦含笑。
初挽意外:“是吗?”
陆守俨颔首:“嗯,最初是我手把手教你认字,估计得认了两三百个字吧?你挺聪明的,记性好,指着读两遍就记住了。”
初挽:“那看来他们是遗传我?”
陆守俨含笑的墨眸扫过她略有些得意的样子,道:“是,识字方面遗传你,只希望数学别遗传你。”
初挽:“……”
才夸了她,结果马上损她一把。
陆守俨低首,给希同和梦锦各自夹了一块红烧肉,看着两个小家伙吃得香喷喷,他笑道:“我最近工作不忙,每天都能准时下班,孩子先不放老宅了,我们接回来,这样每晚我抽工夫陪他们读读书吧。”
初挽自然赞同:“我以前教的那些,诗经什么的,你都让他们背背,除了这些,也可以学点小孩的,童话世界故事大王,都讲讲吧。他们如果愿意认字,也让他们学学”
旁边希同正吃得腮帮子鼓囊囊的,听到这话,忙道:“希同要学认字。”
初挽听这话:“这么上进?”
梦锦从旁也软软地道:“我也要学认字,我要看书。”
陆守俨好奇,笑问道:“原来你们两个这么爱学习。”
他小时候也算比较懂事,不过可没这两位小家伙这么上进。
梦锦听着,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之后结结巴巴地说:“我是姑姑……”
希同点头,煞有其事地道:“我是叔叔啊。”
陆守俨和初挽对视一眼,都有些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梦锦:“宝莉认识的字比我还多……我可是姑姑。”
说完,嘟嘟着小嘴,很有些失落的样子。
希同:“宝承也会看,他们说我是叔叔应该更厉害,我想当最聪明的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