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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们的初遇,真是特别随便。

随便到可以当作任意一个一夜情的发生地。

后来,闵凤星告诉我,那时候我坐在远离灯光视线的盲区,好像以防有人打扰,可是浑身上下散发的光芒又刺目的很,让人移不开眼。

与周围形形色色的欲望显得格格不入。

遗世而独立,被一卷又一卷世俗的干涩包裹着,灵魂却仍然力透纸背,打湿着边沿的皱痕,露出迷人的光晕。

让人想要靠近,想要撕下伪装的皮囊,想要一层一层揭开秘密和故事。

所以他抢过了我的酒杯,手指好似不经意间擦过我的手背。

故作矜持地抬眸,与我四目相对。

他说,他太久没这样为一个人动小心机了。

床底之间的故事没有耗光他的精力,反而造就了他万花丛里过的本事,感情边沿的试探和花花世界的游戏游刃有余,他甚至忘了他还会心动。

“和我走吧。”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像天鹅绒。

那个夜晚嘈杂的声音和酒杯的撞击充斥着我的耳膜,我差点就没有捕捉到少年迷人的嗓音。只是记得那双镶上的睫羽像蝴蝶一样扑扇了一下,眼珠子扩散出一个个小钩子,勾得我嘴角呆滞了一下。

直到面前的少年秀润多汁的嘴唇微微嘟起,像叼着的玫瑰花,鲜艳欲滴,嘴角似乎还有水珠。醉晕里的我突然想吻上去,尝尝那少年的滋味。

可是最后主动的不是我,是闵凤星把我拖进车里面的,我的第一次就这么荒谬地在这样荒谬的场景给了他。

也不知道是醉酒还是情爱之后的后遗症,第二天我的脸尤其红,那些暗红的色晕像煮熟虾子掉落的废壳一样,一片片粘叠在我的脸上,怎么洗都洗不了。

从那之后他就开始疯狂地追我了。

天天往公司送玫瑰花然后在楼下守着我下班,偷偷画我的画像冠名love给杂志投稿然后把杂志寄到我家,他就像个胡闹的小孩子,怎么劝都不听。

一次次的拒绝和反抗没有挫伤他的志气,反而屡败屡战越发热情,倒给我这么多年平淡无奇的生活带来了些许乐趣。

现实生活中滴水穿石坚持就是胜利的桥段其实大部分不切实际,但是我对他一开始就动心了,所以后来我很平静地和他在一起了。

他一直觉得我是在他的死缠烂打下爱上了他,我也识趣没有揭穿他。

他那时候对我说他最讨厌带着目的接近他的人,他讨厌臣服的姿态,讨厌低眉顺眼的自卑者。

可是我最初也是带着目的接受他对我的好啊,可真讽刺。

我怀里的温度慢慢抽离,那个喊了我多少次宝贝的男孩松开了手,我像是一个被扯断线的气球,轻飘飘地浮在空中,被风挂刮得愈来愈瘪。

“涂宁他很像以前的你。”

闵凤星温柔的声音像一根细针扎在我的命门上面,我的身体漏开一个很大的口子,然后被一层层涌进来的风翻烂了边缘,最后狼狈地坠落地面,成为一堆废物。

好像从来没有被牵着在空中飞过,连一点痕迹都没了。

放着活生生的人在面前,偏要宠幸青睐那个替代品,闵凤星你真的是蠢死了啊。

人影慢慢远了,远了,我只听见他说,“你好好睡。”

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没有抱我也没有和我说对不起,一切都不真实地像一场梦。

一梦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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