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枚掌心雷分派给一万五千人,训练时绩效达优者分得三枚,其他人分得两枚。五千名弓弩手分到的则是两枚更加轻便却更具破坏力的雷管。
掌心雷入手小巧,刚好盈盈一握,重量也与平日里用来训练的石块一般,使用起来极其方便,只需以火折子点燃,计算延时之后朝敌军抛出即可,等到所有的士卒都分到了武器,这才明白前些日子唐钰制定训练计划的真正用心。见过掌心雷威力的校尉偏将们更是信心猛增,看他们兴奋的模样,分明是在期待与辽军的短兵相接。
次日,大军拔营,需要兵分两路,一路由龙门镇向东,那里有被辽军强占的稻香镇。另一路则向北取道燕山山脉,直逼幽州城下。
据前去打探消息的斥候汇报,两百里之外的稻香镇大约有辽军六千兵马,虽不算多,却是耶律明宏手下的一股精兵,此地乃大宋边陲,只要两国交恶,这股精兵便是在第一时间插入大宋的一柄匕首,如此布局,耶律明宏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那便先将这根刺拔除。”唐钰抽出令箭,“林森听令,命你带领两千步兵,一千弓弩手,即刻奔赴稻香镇,剿灭辽军先锋,镇中百姓无辜,将其引出镇外击杀,随后沿稻香镇北上,与大军汇合。”
身为火头军的林森虽是第一次经历这种阵仗,往日里却也见过统领大人王韶的点将,此刻也打算学着那些将领甩一甩身后的斗篷单膝跪地,大喊一声:“末将领命!”那种佩剑与铠甲之间的金属撞击之声听来也是一种激发斗志的豪迈,无奈在组建新军之初,唐钰便下令改革旧式军袍,除了斥候部队之外刀剑盔甲什么的一律摒弃,只留一柄匕首防身,一身短衫长裤打扮的林森完全没有身为将军的气势,以至于他接令时心中一阵腹诽,这将军当的,与自己想象之中的威武形象完全不一样好么?
稻香镇内,大辽幽都府驻军先锋营统领萧安听了探子的回报,忽的站起了身子将手中的酒盅狠狠砸在了地上,一抹狠厉闪过,萧安的脸上又满是讥讽之色:“区区三千宋猪,便想夺我驻地,分明是不把我大辽放在眼内,看来辽宋之间久未战斗,这些宋猪有些飘啊。”
见到统领大人很生气,即刻有属下请命出战:“末将愿率一千人马,全歼敌军。”
“好。”萧安哈哈一笑,转身抽出一杆令旗,“便调拨你一千精兵,出镇将宋猪的领军大将擒来。”
属下领命而去,想到不久之后便能回去幽都府向世子请功,萧安总算有了一丝笑意,抓起酒坛仰起脖子灌了几口酒。
紧接着便是镇外调动军队的声音响起,萧安打算出镇督军,只是他刚刚穿好战袍,便觉脚下忽的传来一阵轻微颤抖,萧安的脸色大变,手中的酒坛也拿捏不住,落在脚下摔了个稀烂。
便在他心道不妙之时,门外一位通风报信的小兵奔逃了进来,跪倒在萧安面前,神色极为慌张:“禀将军,镇外爆炸四起,我军一千将士全军覆没,无……无一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