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喜欢写作的,我从高中时就喜欢写作,高二时便开始写各种散文与短篇小说,不过我没有吴笛那样的才能,整整写了五、六年,才有现在这一点成绩,不过我会一直写下去的,越写越好。
我终究是一个喜欢将小说写得有趣的作者,接下来会越来越有趣的。
我现在已经弄清楚了我现在写作的首要目的是什么,那就是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准,尝试一些新的思路,而非拘泥于本来的套路,我想要以后能够写出更好的作品。
这还是我第一部超级长篇小说,我们来日方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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