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的地方是摄像头,可又有谁还会在后面看呢,所有的保安系统都撤离地面了。男人在地上翻滚,大喊大叫着,我实在嫌弃他太吵,不耐烦地提醒傻逼动作快一点,我大喊:“傻逼!”
傻逼快速看我一眼,默契地回了一个眼神给我,重新低下头时,对准男人的脸就是一脚,男人整个头都撇过去,咔嚓声很响,像是骨折了。
世界终于安静下来,我的手臂架在车窗上,悠哉地点上烟,吸上一口,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很顺畅。傻逼呆滞了一会儿,蹲下去探男人的鼻息,过了一会儿上车来,告诉我:“他死了。”然后也给自己点上了烟。
很多人看见“死亡”是会产生呕吐的生理反应的,可我们俩从来不会。
我反而觉得自己整个人都飘飘然的,一种格外平静的气氛如同烟雾一样弥漫在我们之间,我和傻逼谁都没有再说一句话。我们俩都在享受这种从热血沸腾到逐渐冰冷的过程,我一点都不着急,车子开得很稳,每个十字路口我都老实地在红灯闪烁时停下,我数着它的亮光,红灯灭绿灯亮,一暗一亮,一亮一暗,一个允许一个禁止。
是什么东西允许和禁止我们去做一件事的?
又是谁定下了规矩?
人类的历史就是文明和野蛮的斗争史,战争在释放欲望,和平又在压抑欲望。而所有的和平都是在积蓄欲望等着爆发的时刻,战争总是在升级,而和平从来都只有一种方式——死亡。
这个说法让人怀疑,死去的人,他们的欲望固然遭到了毁灭,可施行死亡的人不也释放了欲望吗?这实在矛盾。
要结束欲望唯一的方法其实只有——满足它。所以人总是在达成愿望之后,感觉到某种虚无,那是欲望离开之后的表现。
而暴力并非欲望,欲望在实现后便会消失,而暴力不会,暴力是一种刺激,对活着却已经死去的人生、对所谓的意义和价值、对身体和灵魂的矛盾……所有麻木和取代了欲望之后的虚无感的刺激,就像一针强心针一般,让人从生命中醒来。
如果我想要满足自己施暴的欲望,而被施暴的对象是傻逼,只需要换个场景,比如:他不在车上,而是站在马路中央,我就会将油门踩到底,将他撞飞。
如果马路中央的人换作是我,要满足欲望的人换作傻逼,他说不定会下车将我绑起来,运到大桥上,将我推下河去。当初提议在天台抛尸的人就是他,他似乎很喜欢站在高空欣赏某种坠落,这是彻底性的破坏感,人肉就如同污泥一样溅开,非常好看。他就会傻逼一样地大笑,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和我窝在一起发出哈哈哈的笑声。
这是我们感到最快乐的时刻。
当自由成为这个时代的旗帜时,我不知道是什么会禁止我们去做一件事,我只知道,是什么东西促使我们去做一件事。
我们做任何事情,不都是因为我们“想要”这么做吗?都是为了满足自我的需求,因为我们都在追求愉悦,愉悦感是一切的答案。
我不记得音乐是什么时候响起的。
它似乎是从男人死在停车场之后就慢慢进入我的大脑,我坐在男人原本的车子里,享受着这种愉悦感。
我只将自己全身心都沉浸在交响曲中,我完全思考不了别的,我握着方向盘,将油门踩到底,我不再停车了,我在大道中自由行使,没有任何人能阻拦我。一路向前,快感亦是随着曲调上升,所谓的天籁之声,我的意思是,你被音乐包围时,真就仿佛处于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