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是你。”他无望地说出自己的心声。
时周淡淡扫过兰斯,视线投向了远处有节奏闪烁的灯火。
半身藏匿于阴影里的兰斯银发紫眸,哪怕眼下稍显狼狈,仍折损不了他天生的清贵气质。
如果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因素,兰斯的处事和性格称得上时周最喜欢的那一类。彬彬有礼有分寸,清俊且惊才绝艳的贵公子。
“兰斯,我并没有特别喜欢玫瑰的香味,我最爱的颜色不是红色,我并不是经常爱笑,我也没有很喜欢吃糖,所以一切都是我演的。”
珀西和兰斯身边的仆从都给过时周一份清单,要他严格按照上面的习惯和性格扮演一个全新的但是完美符合兰斯白月光形象的人。
时周面对面前的兰斯,觉得有些好笑。
是找不到比自己演得更敬业的替身,所以变成这个态度了吗?
“我知道,我都知道。”兰斯无目的地喃喃重复着,事情好像和他想象一点都不同,他想要抓住时周的手腕,但望着近在咫尺的冰雪少年,最终颓然地放下。
“我知道你更喜欢草木香气,你最喜欢蓝色,你不喜欢吵闹更愿意一个人安静地呆着,你每周都会跑到莫森林的风桐下坐一坐。”
他还知道自己做错了太多。
时周就是时周,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他活在浑浑噩噩的过去之中,是时周拉他走出沉沦,跨越灰暗走向明亮。
时周的意义独一无二。
时周很久没有说过这么多话,停顿片刻,舔了舔干涸的嘴角。
太累了,他不想再纠缠下去。
“当初你愿意接纳我,不就是因为我和你喜欢的人有一些相似之处吗?”
安静的性格,以及手上长得恰到好处的红色胎记。
“可是兰斯,我手上的那个红色胎记已经不存在了。”
兰斯注视时周平静温和的面庞,心脏仿佛有预警一般被重重地攥紧了,他的大脑电光火石之间一片空白,有什么东西飞快闪过一道光,他却未能及时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