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的敏捷程度悄悄从一侧蹿进了伯克安格家的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的家,作为一只高等魔兽,佩克斯的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一只正常的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它转了一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了那栋华美的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的房子就好像是乡下的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了几个扫洒的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了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一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了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了啊。”
“陛下的身体不太好,我们大公多照顾一些也是应该的。”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的时候,口吻里都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下啊……”另一个女仆发出一声感叹,两人都捧着脑袋,眼神略有些迷离了。
伯克安格当年到达王都的时候,在贵族中都引起了轰动,更何况这些仆从。
这栋房子里的女仆不是已经做了多年的老仆,就是经常被更换的新仆从。原因很简单,经常有女仆抵受不住伯克安格的魅力,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
所以很经常的,这里的女仆不超过三个月就会更换几个。
这两个年轻的女仆刚来这里还没满一个月,实际上只见过伯克安格几面,他就住到王宫里去了,基本上不回来。
但这并不妨碍两人对只见过几面的大公阁下生出无法自抑的倾慕之心。
这天下不喜欢美人的,到底是极少数。
佩克斯在原地听着两位发了半个多小时的花痴,听得昏昏欲睡,慵懒地趴在地上根本没有丝毫防备之心。
就在这时,一个女仆开口说,“之前我听管家说,是少爷回王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