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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重生守则_分节阅读_37(1 / 2)

程洛宁知道季笑晴肯定是对李俊有想法,现在更加证实了她的猜测。她也不生气,很平静地笑了笑,打断了方悦的八卦,“过完年一起吃个饭吧,我准备回学校啦!班长要登记同学的到校时间,我要提前两天出发的。”

过完年没多久,程洛宁再次回到了风沙漫天的b市,准备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她和马卉的社团在开学前有一次郊游活动,说是为了增加感情,去了隔壁城市一个风景很棒、很有古韵的地方,也为了能够给这群摄影爱好者一个集体拍摄、交流心得的机会。

马卉本身就是当地人,相邻的几个城市都已经走遍了,自然没什么兴趣,程洛宁是被她拉进去的,对这种集体活动更是毫无参与热情,既然马卉不去她就更不会去了,所以倒是在学校闲了两天。

等到b大的注册时间开始之后,原本空闲的校区一下子热闹起来,有了不少生机的感觉。

而程洛宁也在辅导员那里听说一个消息——开学第一个周四,会有密歇根大学的心理学博士来给他们做心理学专业方向的讲座。

程洛宁心里“咯噔”一下,瞬间不平静起来。

密歇根大学的……博士?

☆、第44章 宋瑾哥哥

等人陆陆续续都来齐了之后,b大又恢复了原本严肃认真的学习氛围。

在程洛宁的一点点期待和其他同学的无感之中,心理学专业的专业讲座就这样来了——这种讲座是专业学院的老师策划的,经费也是由院里负责的,为的是给同学们更好的学习动力,所以全属自愿参加。

当然了,b大的同学,不管多么特立独行,学习意愿还是杠杠的,所以讲座当天,整个大会议室可以说是座无虚席,两百多个座位全部坐满,甚至还有人站在最后一排围观的。

程洛宁和马卉早早就到了,当然占据了第一排的绝佳位置。

等人陆陆续续占满了整个会议室,人声鼎沸的时候,马卉突然拍了拍程洛宁,悄悄地附在她耳边说道:“程洛宁,你知道今天是谁来做讲座吗?”

程洛宁自己心里总是有一种微妙的预感,但是这种预感来得太无依据,她也总不能说给马卉听她怀疑是自己上辈子的心理医生吧?所以只能轻轻摇了摇头。

马卉的表情看起来很精彩,眼睛里有光一闪一闪的,“欸!我听别的院说是个超级帅的海归,你看今天是不是来了很多女生?据说都是各个院来看帅哥的……”

程洛宁依言四下看了看,果然看到不少生面孔,不像是本系的同学,而且女生占了百分之八十,剩下百分之二十的男生几乎都是她们自己班级的还有隔壁班的,不免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她还以为真的有这么多人对这个专业性如此强的《心理学的前景发展与专业意义》演讲有兴趣呢!

等三点一到,会议室像是被按了发条一样,瞬间暂停吵闹,安静下来。

然后那如墨般清雅的男人就从旁边的侧门缓缓走了进来——宋瑾轻轻笑了一下,对这种安静的氛围很满意,慢慢地、嗓音清润地开口:“大家好,我叫宋瑾,是你们的直系学长,现在在密歇根大学读博,很荣幸被院长邀请来为大家做这个演讲。”

他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年轻又阳光的模样,眼睛里盛满了温柔如玉的气质,好像不是在同他的学弟学妹们说话,而是在和他的病人们说话一样。

在场的大部分女生都为这种超越同龄人的气质所倾倒,恨不得往前坐点能把帅哥师兄看得更加清楚一点,于是后排渐渐地有人发出低声的私语。

宋瑾还是没有任何生气的样子,拖开椅子也不坐下来,大长腿就那么直直地往演讲台上一靠,拿过话筒,“那么我要开始啦,很抱歉我刚刚下飞机没多久,时差还没倒好,声音可能有点哑,如果听不清的话可以往前走点,但是注意不要挡到其他人哟。”

此时程洛宁也在观察着宋瑾的一举一动——相较之一年多前两人见面的那次而言,宋瑾又瘦了一些,但是也没有瘦成骨头,还是属于身材很棒的类型,主要是脸颊又瘦了,都快要变成程洛宁自己那样的瓜子脸了。

关键是,他的气质也在慢慢向上辈子程洛宁相识的那个他靠近,温柔得越来越不可思议,大概就是用后来流行的一个形容词“暖男”来形容最合适了。

程洛宁倒是没被这看了无数遍的颜惊艳到,相反的,她在研究宋瑾讲话的方式、还有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质,并且试图模仿他。

在程洛宁心中,宋瑾是她见过的、最满足心理医生这个角色的人了。她从来没有见过宋瑾生气,对多么不讲理的病人也是好言好语,三言两语就能把人安抚好,而且爸爸也对他夸赞有佳,说他不仅专业好,也很会说话,能把正常人也哄得开开心心的。

程洛宁的目标是做一个行业中的拔尖着,单有理论知识显然是不够的。这也就代表着,她必须要放下身段去和人交际,甚至要面对很多无理取闹还不能发脾气——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高傲得不得了的人,加上上辈子放低身段给她带来的阴影,这辈子她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要求自己,结果也证明了她有这个资本。

在她的感觉中,宋瑾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怜悯众生的气质。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心理医生,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领导人,可以掌控说话的节奏,把再奇怪的人都带上他的步调。

所以这样的人,内心一定也是和她一样置于高地的,这就是她最好的、活生生的模仿对象。

宋瑾眼神随意转了转就看到了坐在第一排的程洛宁。他当然是记得这个女生的,是恩师的女儿不说,本身也很有趣很可爱,第一次见面就用一种“好久不见啊啊好高兴啊”的眼神看着他。他素来是过目不忘的,想了很久确定了他们从未见过之后,也就放下了这件事。

一年不见,小姑娘长得更加漂亮了,穿着可爱的兔耳外套,脸白白的尖尖的,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模样,毫无读书读傻的感觉,整个人气质出众得不行,完全脱离了高三时学生气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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