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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小狗怕疼吗?(遛狗/舔脚/用脸擦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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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均虽然从未恃宠而骄,更不会仗势欺人,但以前的他,心底也怀有十分的骄傲,那骄傲牢不可破,无人可以击溃他的防线。

当然,底气来源不是上等的优越出身,也不是出众的学习能力,或是出色的外貌,或是别的什么……以他谦逊的品性,这些并不足以让他骄傲。

他的底气、他所引以为傲的,是不论他做什么,主人都会笑着对他说“沈均哥哥,我最喜欢你啦”——对于忠诚的奴隶而言,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得上主人的一句话、比得上主人的一句肯定。

足以让他为之舍生忘死。

只是后来……遭到主人的厌弃,主人面对任何一个奴才,都远比对自己要和颜悦色,对他的失望与厌恶却不加掩饰。每每想起主人那时看他的眼神,沈均依然会感到一阵绝望,仿佛他的人生毫无意义,他是一条死于荒野也无人问津的野狗。

事实也的确如此,一众侍奴可以环跪主人身侧,而他则只能跪得远远的,以免碍主人的眼。他偶尔偷偷抬起头望一望,就能看见其他的奴才近身伺候主人,就能看见任何一个奴才都比他有用,都比他会讨主人欢心。

日积月累,自卑感乃至于自弃感,怎么能不油然而生,怎么能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又怎么能不……刻入心底,成为一直压在头顶的阴影?

主人可以忘怀,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对他好。可主人也能随时抛弃他这条狗的认知始终盘桓与心间,他毕竟和Vittore不同,没有项圈,也没有标记。

除去少主私奴的徽记,他的身上以及身外,并无拥有隶属于主人的证据。

是自己贪得无厌,是自己对主人不够信赖,自己求主人实现愿望,却还胡思乱想,致使主人生气……

就算知道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可是小狗也还是会有点伤心。

日落天际,火红的暮云下是一排排翠绿的树,和白色的教学楼。空旷的操场再无旁人,二人把臂挽手,并肩散步,黑色的影子印在橙色的橡胶跑道上,随闲适的迈步而缓缓移动,仿佛是最登对也最相爱的一对校园情侣。

可当得到了,当尝试过,才知道这并不是最想要的,知道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主人。”沈均突然开口叫了一声。

明焕停下步伐,转头看向他,眼底噙着舒心的笑意。

主人的近乎宠溺的态度给了小狗莫大的勇气,沈均贴着主人的腿跪下来,下巴尖抵着主人的大腿,仰着头,眼巴巴地乞求道:“您能再赏奴一个狗牌吗?”

不置可否地微笑,明焕走到跑道中央的草坪上盘腿坐下,朝两、三米外的沈均招招手:“你过来。”

沈均立马四肢着地地爬过去,速度比平常快了一些,有意讨好着主人。

看得出小狗的紧张,明焕伸出一只手,手心安抚般摩挲着滑嫩的脸颊,语气温和地询问:“就只想要狗牌吗?”

迅速地点了两下头,沈均用脸颊去蹭主人掌心,身体姿态极尽柔顺卑微,说道:“求您了……不用费心雕刻,您随手赏一个就好,求求主人……”

低笑了一声,明焕对他说:“也不用重新赏一个,原先那个在主宅放着,改天回去取来就行。”

“主人!”沈均惊呼一声,瞬间瞪大了漂亮的双眼,“您……”

脱口而出一个“您”,后面却始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什么,我没扔掉吗?”明焕替他问了出来,轻轻拍了拍那张狗脸,让他回回神。自己叹息一声,慢慢地低声说道,“想过的,但还是舍不得。”

沈均低下头,在主人的鞋面上落下一个虔诚的吻——他是真的没想过主人还留着那块狗牌。

当年主人下令收回狗牌时,他久违地大着胆子抱住了主人的脚踝,额头在地上磕得“咚咚”响,涕泗横流、哭得震天响地主人不要收回,却被主人嫌恶地一脚踹开,让侍奴将他带出去。

那天他受了杖刑五十,直到痛哭失声,直到晕过去之前,他都还在气若游丝地哀求主人不要收回狗牌。

最终他因此险些被打成残废,再也不敢提狗牌的事,接受了自己不再是主人爱犬的事实。他一直以为凭主人对他的厌弃,那块狗牌早已化为齑粉,灰飞烟灭,再也不复存在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自己的私奴身份没有遭到褫夺,没有被剥夺叫“主人”的权利。这也是那几年,他仅有的权利。

也因此直到现在,他终于有了足够多的瞬间的勇气,来向主人求赏。却未曾想到……主人还一直留着。

主人说,他舍不得。

想到这些年原来误会了主人,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沈均自责不已,一脸赤诚地向主人承诺道:“主人,小狗会很努力的,不会再让您失望,不会再让您失望得收回去。”

“乖,我相信你。”明焕的手心转而覆上小狗的脑袋,宠溺地揉了两把,然后收回手搭在膝盖上,专注地打量他,怎么看这副傻样怎么可爱,又说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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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木头刻的,现在看起来或许显得陈旧,不适合时常戴着。”

“奴才不嫌……”沈均连忙开口说。

“我再赏你个别的。”明焕打断他,下令道,“眼睛闭上。”

沈均听话得闭上双眼。

他的主人拿出手机,一条信息发送过去,手捧盒子的奴才便急急奔了过来,跪着放下盒子,磕了个头,又匆匆离开,完美地履行了工具人的职责。

打开盒子,一个黑色的项圈,一条银色的狗链被精心地摆放在里面,金制的环扣,环扣下的蓝宝石吊坠,银制的链条,在暮光下散发着朦胧而柔和的光辉。

明焕取出项圈,将它戴上了那截雪白的脖颈,扣上,拉紧。

系上的长度稍微有点紧,但就是这种呼吸稍微困难的感觉,愈发加剧了沈均激荡的心情。

呼吸也被控制的感觉让这条狗呼吸急促——自己被主人锁上了。

这副面红耳赤的激动模样很好地取悦了赠予小狗礼物的主人,明焕骨节分明的手指在那条银色的狗链上摩挲了两下,然后取出,扣上了项圈,将锁链牢牢地攥在自己手中。

明焕站直了身,用力地扯起手中的狗链,迫使他仰起头,迫使那条洁白的脖颈几乎崩成一条直线,有如献祭一般。

“睁眼。”他居高临下的俯视那双激动不已的眼,明知故问,“喜欢吗?”

“喜欢,喜欢,好喜欢……”因为脖子被狠狠勒住,沈均的声音略微有些低哑,愈发显得意乱情迷。

视线扫过被黑色皮革压出压痕的淡粉色的脆弱肌肤,明焕不由地微微俯下身,用指腹去抚摸,目光与他对视:“Vittore的choker是我定制的,而你这条,是我亲手组装的……”指腹拂过他扬起的唇角,明焕也不由地笑了笑,“小狗,你是不一样的,你是唯一的,一直都是。”

沈均一言不发,只是用虔诚的目光仰望主人,聆听主人的教诲。

“就像狗牌,即便短暂失去,终有一日,你还是有能力让我物归原主。自始至终,有些东西,只属于你。这就是你比所有人都厉害的地方,你知道吗?

“在我面前你是小狗,在其他人面前,你要永远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明焕继续说道,“俗话说‘物似主人形’,你怎么一点都没学到你主人的不可一世?”

“奴才怎么能和主人您比……”沈均小声回应。

“那就跟陆茂学,他这个私奴大人比你当得威风多了。”

“是,奴才谨遵主人训示。”

“走。”明焕拉了把银链,跟拽狗没什么分别,“主人再带你逛一逛。”

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一人一狗的影子已经变得很淡,晚间的风徐徐拂过,舒适惬意。

沈均跟在主人身边慢慢地爬,低垂的眼看着主人和自己的影子。一站一跪,一走一爬,贵贱分明。

“主人,奴才能拍张照片吗?”他开口请求。

小狗的要求,当然可以得到准许的回答。

取出手机,沈均想拍下的不是主人,也不是自己,而是二人印在地面上的影子。他跪在地上,脖颈缠了一条项圈,绳索牢牢握在主人的手里。

他想拍下的,是这样一个画面。

“谢谢主人。”沈均收好手机,向主人谢恩。

看着他一脸餍足的模样,明焕笑道:“果然还是当狗更适合你。”

沈均不解道:“奴本来就是主人的狗啊。”

在主人身边不当狗,又能当什么呢?

“嗯”了一声,明焕又扯了一把绳子,说道:“该回家了,小狗。”

结束了校园之旅,在回家路上的车里,沈均跪在主人脚边,头枕在主人的膝上,全身心地享受主人的安抚。

对于自己亲手制作的杰作,明焕非常满意与自得,抚摸着皮革与上面的装饰,抚摸小狗柔滑的后颈皮,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两样东西合衬。

“小狗,怕疼吗?”明焕问道。

不知道主人想做什么,但沈均当然只希望能主人尽兴,不要对自己有所顾忌,立时轻轻摇头:“不怕。”

把玩着那一头柔顺的毛,明焕温柔地和他说话:“那回主宅拿狗牌的时候,顺便烙个印吧,怎么样?”

“好,当然好。”

沈均几乎是冲口而出。

怎么会不好?这是他从有意识有记忆开始就梦寐以求的东西,却再他没有任何功劳的情况下,得到了主人的额外恩赐。他想俯下身叩首感谢,却被主人稳稳地按在了膝盖上。

“别乱动。”明焕说,“让主人多摸摸你。”

“是。”沈均只好嘴上谢恩,“谢主人赏赐。”

回到家中,伺候完主人沐浴洗漱,自己也清洗干净之后,沈均从床尾爬了上去,乖顺地跪坐在主人脚边的位置,询问道:“主人,您累不累,让奴才给您舔脚,可以吗?”

“舔吧。”走了一天,腿脚确实是有点酸软。

得到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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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均便舒了一口气。高兴地低下头,好像得了莫大的赏赐的似的。

于沈均而言,的确算得上是莫大赏赐了。

毕竟主人自小养尊处优,小时候多跑了几圈,多走了几步路,都非骑马奴不可,要奴才抱着背着哄着,临睡前还要他无微不至地舔脚,才能舒舒服服地睡下。

主人今天为了他又是逛学校,又是逛操场,必定是累着了贵体。方才他伺候主人沐浴,也能看得出主人有些疲倦,以至于躺在温暖的浴缸中闭目养神。

能稍微偿还主人的恩情,就是他这条低贱的狗最大的福分了。

沈均伸出湿滑温热的软舌,从主人的脚后跟一路舔过整个足弓脚心,迤逦了一片淫荡的亮晶晶的口水渍,舌尖便又扫过主人的一个个美观精致的脚趾,然后张开嘴,含进嘴里侍弄。

主人的贵足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脚趾的长度适中,由他时常修剪的指甲纯净得呈清透的粉色。可以说,主人连脚都显露出未经风霜的矜贵、养尊处优的傲气。

每一根发丝的末梢,脚底的每一寸肌肤,都让沈均着迷不已,崇敬而臣服。

细心舔舐了每一根脚趾,沈均又去舔舐主人的脚背,又私心大着胆子舔了舔主人的脚踝。

过程中不断发出“嘶嘶”的口水声,仿佛正在宴飨什么美食。当然,这个声音只有他自己听得见,除非主人有要求,否则奴隶舔脚不能搞出任何声音,作为一个物件,理应避免吵到主人。

舔完一只脚,又以同样的工序舔舐另一只脚。因为是为主人助眠,所以沈均舔得格外慢,直到主人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他才收回了酸麻的舌头,停下舔舐的动作。

不等将脸从主人脚边移开,沈均就被主人的脚按了下去,以为自己惊醒了主人的下一刻,脸上的脚就开始在他脸上胡乱擦拭,完全拿他的脸当擦脚布用。

“主人?”沈均试探着小声唤道。

没有回应。

沈均这下明白了,大概是他流的口水太多,附着在脚上,弄得主人有些痒。主人清醒时还能忍着他,睡着了,就潜意识地想要蹭掉了。

调整好姿势躺在床上,沈均恭顺地任由那双脚在脸上肆虐,过了好一会儿,才将口水都差不多糊到了自己脸上。末了,似乎还有谢不满,在他脸上蹬了一下。

小少爷的脾气一如既往,潜意识里的唯我独尊无处隐藏。

最后,主人翻了下身子,但一只脚仍旧搭在他的脸上,不时地小幅度擦拭。在主人的脚下,小狗缩成一团,安心地睡去。

一切就和小时候一样,沈均迷迷糊糊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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