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蹙眉,心跳漏了一节。
林宗易挨着我面孔,轻声闷笑,“会讲吗。”
我垂眸不看他,“您是喝醉了吗。”
他收回手,“没喝,醉了不找你。”
他越过我头顶,朝屋里打量,“不方便?”
我立刻领悟他的意思,侧身说,“林董请。”
他跨进玄关,我沉默着凝望他背影,林宗易那种游刃有余的风流气度,确实是一个欢场高手。
欢场和情场不是同一概念,欢场上厮混的男人对女人全无真心,出手即捕食,吃饱就撤,情场讲究情字,以情谋欲,就算结局不好,女人回味起过程不至于觉得自己被耍了。
玩欢场的男女,基本是顶级海王,像我这种混迹情场吃饭的,玩得再精,和他们一比就差点火候了,我算计男人虽然不走心可要走脑子,海王连脑子都不走,只走肾。
我邀请他在客厅落座,“林董,抱歉,我家没有金骏眉。”
“不渴。”林宗易掏出烟盒,将盒盖弹开,在我眼前晃了晃,“介意吗?”
我翻出抽屉里绿茶的茶叶罐,随口说,“您自便,我不介意。”
他盯着我,“平时也抽。”
我其实很控制自己的烟瘾,毕竟接受女人抽烟的男人不多,一般都私下偷偷抽,我确定林宗易绝对没撞见我抽烟,我再度惊讶于他的眼睛这么毒辣,“您真会看相?”
他点了点茶几上半旧的烟灰缸。
我噗嗤笑,“暴露了。”
林宗易点燃烟头,后仰靠住沙发背,猛吸了几口,又利落掐灭,朝我伸出手,我迟疑着过去,他拍了拍旁边,我姿势拘束坐下。
他用一种暧昧到极点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抬起手,直奔我眼角一颗泪痣。
我下意识回避,林宗易说,“别动。”
这是他第二次跟我说别动,第一次在射击场,他抱着我,我试图挣扎,他也是在耳畔说,“别动。”
林宗易的指腹流连过我一粒痣,温热的,滑腻的,淡淡的妖红,妩媚至极,我只感到难以承受的痒,密密麻麻钻进骨头里,像中了毒咒。
“爱哭吗。”
我摇头,“不爱。”
他掌心裹住我脸,拇指停在上面,“泪痣很美。”
我无声无息地偏开头,从他掌中抽离一些。
我躲开他的手,没躲开他的人,他几乎和我肩膀贴着肩膀,“不知道耳环丢了吗。”
我知道丢了,但不知道丢哪了,听他的口气,是丢在他那里了。
林宗易的头与我交错,像湖水里交颈的鸳鸯,“我给你戴上。”
我正要后退,他胳膊揽住我腰,“只戴耳环。”
我仍旧后退,林宗易用了些力道,将我牢牢地掌控住,他又重复一遍,我再坚持抗拒倒不合适了,像是把他当坏人,他察觉到我不再退,并且一点点俯下身,露出自己的耳朵。
这一弯腰,我距离他手腕过分近,鼻尖粘上他肌肤,我嗅到一股浓郁感性的木质调,我总算知道林宗易身上清奇的香味是什么了。
广藿香。
成熟的男人喜欢麝香琥珀,传统不轻佻,单一的广藿香却极少,木味太重会适得其反,男人招架不住它,不过林宗易将广藿香的厚重诠释得非常好。
而冯斯乾喜欢淡香,像雪水冰片那样冷冽,用红酒香稍加点缀,他的品味也极为特殊。
我只是出神的工夫,林宗易的指尖从我的脸缓慢移到耳垂,他的手连同那枚耳环,似有若无的触碰着,“最是低头一笑的风情,最动人。”
他压低坐姿的高度,唇半掩我长发间,没有深入只停留表面,可呼出的热气力量很强,撩动发丝,又烫又湿,“你是我见过的,最有风情的女人。”
我瞬间退后,脊骨陷入柔软的海绵抱枕里,“林董。”
我有点驾驭不了此刻的气氛了。
林宗易重新捡起烟灰缸里的半支烟,焚上叼在嘴角,“早点睡。”
他留下这句,起身从客厅离开。
我走到阳台,等待林宗易那辆车驶出小区,车灯打在玻璃一闪而过,我闭上眼,合拢了窗帘。
他走后不久,门铃又响了,我以为他落下什么东西回来取,朝沙发四周梭巡了一圈,还真是落下了一枚打火机,我抓起一边小跑去开门一边说,“来送耳环,却把打火机忘在——”
当我看清门口的男人,后半句戛然而止在唇齿。
冯斯乾逆着客厅散发的一缕微弱白光,注视我手上的打火机,毫无争议的男士款式,他注视了好半晌,一言不发。
我也半晌才反应过来,惊愕到沙哑破音,“冯先生?”
第17章 吻
我没想到冯斯乾会上楼,在最容易发生故事的深夜上楼。
我本能将林宗易的打火机藏到身后,冯斯乾目睹这一幕,眼眸相当阴沉。
“我明天上班..这两天不舒服。”我特意把他的关注引到工作上,上流社会的男人极其多疑,随时随地都存在被暗算妄想症,而冯斯乾是多疑的领军人物,即使他清楚我身负任务,无暇和林宗易产生超出界限的关系,我的前科导致只要男人接近我,他会自动定义为是我在勾引。
想要真正拿下他,在冯斯乾面前我可以极尽挑逗,毫无底线,他不叫停我就尽情发挥,在别人面前,一定不能太过风流滥情,要让他看到我的安分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