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中生智,我双腿慢慢并拢,双手合十,假装自己是在练某种神奇的武功,还煞有介事地闭着眼胡乱念了一通口诀。
这才轻咳两声,装作才看到他似的,问:“这位先生,请问,您要买点什么吗?”
他穿着简单的T恤和卡其裤,黑色的棒球帽帽檐压得极低,遮住大半边脸,全身散发着一股“敢惹我就杀你全家”的气场。路上遇见这样的人,我多半敬而远之,奈何开店总要迎客,不能完全置之不理。
他并未理会我,不急不缓地在店里走了一圈,像是大老板微服私访视察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先扶起此前我不小心撞倒的板凳,又将墙上置物架上倒在一侧的小齐扶正,走到服装展示架前看到两件套裙的上衣和短裙搭错,皱着眉换好。
最后目光落在茶几上一半放在茶几上一半悬在半空的茶壶,带着“刀下留人”的紧迫感大跨步迈过去托在手中,再将散落在一旁的茶夹、品茗杯、茶漏、茶巾,盖碗……——摆好放在茶托上后,将茶壶放在了正中央。
——传说中的处女座?
我默默盯着他。
终于,他在柜台收银处驻足,盯着墙壁看了几秒,抬了抬帽檐,一张饱经风霜略黑的脸赫然入目,十足的铮铮硬汉,风尘仆仆的,像是赶了很远的路。
——夷,原来是他。
之前有个不知道姓名的男人,人长得蛮帅,只是说话不太利索,说不了长句,只能三四个字,三四个字地断句。
我有一阵找不到工作,神经病发作一般,跑到网上应聘“陪吃陪喝,地陪吃货师”,然后那个选了我的神经病便是眼前这个男人。
原来说好的三天,说是临时有事,改成一天。事实上,连一天都不到,不过是晚上我带他去吃了本市最正宗最好吃的,“庄记煎饼”,十分诡异,一个煎饼而已,他吃得哽咽,不知想起什么苦大仇深的故事。
大男人家家的,我都不忍心看下去,好在他来了一个电话,说有事提前走了。
临走前往桌子上扔了一千块钱,正值一辆出租车停在门口,我追出去时早就不见了踪影。
此刻四目相对,我俩均是一愣。
“是你?”
异口同声。
他原本嫌弃的目光略微温和些,“原来,你在这里工作。你们老板,在吗?”
切,瞧不起人。
我撇撇嘴,心说:老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睁大你的钛合金狗眼看清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