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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凡翻着秦筝签售会上的一张张照片。
有的是他正端坐看书时,有的是他低头给粉丝签名时,有的是他对粉丝粲然一笑时,有的是他慵懒地靠在椅子上玩手机时,还有一张他似乎发现了有人在拍他,眼波流转,惊鸿一瞥。
他痴痴地看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他褪去所有青涩的孩子气,锋芒难掩,光芒四射。
底下全是粉丝的彩虹屁:“哥哥的眼不是眼,银河星辰坠人间。
哥哥的笑不是笑,勾魂摄魄迷情药。
哥哥的嘴不是嘴,安河桥下清江水。
哥哥的手不是手,康桥岸堤垂杨柳。”
陆一凡嘶了一声,暗叹这年头没点文化,都不好意思追星了。
不管是腐女还是追星女孩,都一个比一个有想象力,文采卓然。
他还看到粉丝称白夜为“人间金丝雀”。
金丝雀?陆一凡想,秦筝一定不喜欢这个称呼。
曾经他把这只金丝雀豢养在笼中。
后来他知道,他是猛虎,是雄鹰,所以他放他自由。
秦筝犹在睡梦中时,就被听风一个电话吵醒,彼时,才早上六点。
他打着哈欠:“风哥,什么事?”
“小秦,快看微博,你上热搜了!”
秦筝满头问号,打开手机上微博,一眼看到挂在热搜榜上的“白夜露脸”
“白夜人间金丝雀”
他没想到,让自己出圈的不是作品,而是签售会上的几张生图。
他有几张很绝的抓拍被粉丝放到网上,一时间引起疯传,圈外人也纷纷慕名前来。
“卧槽这个帅哥是谁???”
“哇这也太绝了吧!!!后悔没有去白夜大大的签售会!这真的是他本人吗?”
“一分钟之内,我要知道白夜的所有作品和资料,包括他有没有女朋友(doge”
“绝了绝了绝了这不就是迪士尼在逃王子吗?”
“woc这个泪痣这个金丝边眼镜这个手指完全在我xp上跳舞!我死了啊啊啊啊”
“有这颜可以拾掇拾掇出道了,还写什么小说啊(doge”
“明明可以靠颜值,偏偏要靠才华!我的宝藏作家白夜终于要被看到了吗!夜夜妈妈爱你!”
“呜呜呜难以想象我的新老公竟然是一个男频作家......”
一时间涌出无数“女友粉”“妈妈粉”,本来他的男读者非常多,这下粉丝基数几乎全被颜值女友粉给占满了。
秦筝一点感觉不到开心,反而是失落和愤怒。
那些经过粉丝滤镜加工后的精修图,p得连他自己都快要认不出自己。
他根本不喜欢以这种方式出圈。
他是一个作家,为什么没有人关注他的作品,反而被一张油头粉面的虚假皮囊迷得死去活来?
还有这个称呼,人间金丝雀。
他明明是一个活生生的,拥有独立个性和自由意志的人,为什么要把他比作鸟?
秦筝不明白当下的畸形审美。
一句饱含女性欲望的,带有讽刺意味的“金丝雀”把他身为作家“白夜”的所有尊严和光华全部抹去。
他关掉手机,绝望地瘫在床上。
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
秦筝进听风的办公室,拿着手机问他:“是不是你买的热搜?”
“是啊。”听风欣然承认,“是不是很惊喜?”
秦筝紧紧蹙起眉头:“我是一个作家,你为什么要用这种营销方式?”
听风没想到他不但不高兴,反而来兴师问罪。
“比起你的小说,你的颜值更能出圈。这不是更好吗?那么多人想火都火不起来。”
“我根本不想通过这种方式火!”秦筝吼出声,胸口剧烈起伏着,“我是一个作家!你凭什么说我的小说出不了圈?”
听风冷下脸,啧了一声:“秦筝,你先冷静一下。你不知道现在群众喜欢看什么吗?比起那些文字,他们更喜欢视觉刺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上下打量秦筝:“你长得很帅。如果不加以利用,不是可惜了?”
秦筝万念俱灰地摇头,他意识到,跟听风完全是对牛弹琴,他根本不会理解他。
“我给你的人设就是颜值与才华齐飞,这不矛盾啊。”听风摊开手,笑盈盈地道,“你看,现在你也火了,我们工作室也火了,你的书也火了,你拥有了那么多粉丝——这不是一举三得,皆大欢喜吗?”
“那些粉丝,根本就不是喜欢我的书。”秦筝冷笑,他转身走出去,“他们不过是喜欢他们想看到的东西。”
过度的曝光量,给秦筝的生活也带来影响。他一向喜欢在微博上打卡更文进度,但是现在粉丝们的留言不再关注他的作品,而都是在求自拍。
“夜夜再露一回脸吧呜呜妈妈想看你!”
“实话说了,集
', ' ')('美们,我就是馋白夜小哥哥的脸和身子,我lsp(doge”
“又有谁不是lsp呢?我也馋。我天天在微博下蹲自拍(doge”
“宝贝你的生图太绝了再来点自拍满足我们吧!”
“人间打字机×人间金丝雀√”
他每天接到大量的私信也是女粉对他诉说喜爱之情,没有人讨论他的作品,没有人关注他是否更新。
他们把他偶像化、侮辱化、妖魔化。
甚至还有疯狂女粉上升到性骚扰的层面,私信留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面基”“约”“献身”等词汇。
秦筝不堪其扰,一怒之下把微博评论和私信全关了。
但是又被听风勒令开启,他作为一个“偶像作家”,不能不跟粉丝互动。
他渐渐觉得,这些粉丝不是喜欢他,而是想害死他。
为什么没人看到他的文字?
为什么没人在意他的小说?
是他写的不好吗?不是。是人们只想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东西。
他付出的所有努力,因为一张漂亮皮囊就可以被全部谋杀。
他感到了窒息和绝望。
听风不像陆一凡,会照顾秦筝的情绪,他对秦筝的要求就是爱干干,不干滚,职场之上没有私人情面。他私下跟他称兄道弟,职场上铁面无私。
秦筝本来只想找一方净土,安安静静写文,和自己的书友、读者以文会友。
拥有一群喜欢他作品的人,能和他们一起交流,听他们对于自己写作的建议,这对他来说是多么梦寐以求的事。
现在看来,都是梦幻泡影。
一旦尝到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听风工作室找到了新的营销套路,就是把秦筝包装成小鲜肉一样的“偶像作家”,书粉喜欢他的书,女孩子们馋他的颜,多好。
因着秦筝带来的红利,工作室热度不断上升,可以说是天降横财,听风赚得盆满钵满,直称秦筝是招财猫聚宝盆,名副其实的宝藏作家。
秦筝变得更加沉默、压抑,每天除了写文,一言不发。很多次听风想要跟他搭话,他都趴在桌子上一个人发呆。秦筝每天都觉得自己的生活暗无天日,他没有了任何动力与热情,也不知道自己一直坚持的,还有什么意义。
但是,没有人会在乎一颗棋子,是否有喜怒哀乐。
听风还会让工作人员偷偷拍下秦筝的工作照,或是完美角度的抓拍,然后再经过滤镜修图,通过“不经意”的方式,上传到网上,再起个戳中粉丝审美的标题,譬如“晨露白玫瑰”“小王子”“挣破囚笼的金丝雀”。
着实给广大颜粉产文产粮剪视频都提供了优秀素材。
秦筝尝试过跟听风解约,但是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软硬兼施,怎么也不会放走他这个金字招牌香饽饽。秦筝本就是个容易心软的主,听风一谈及旧情又动了恻隐之心——他曾经是他最仰慕的老师,和他唯一的朋友啊。
并且高昂的违约金,对他现在的经济状况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秦筝不愿露脸,听风就找各种机会让他露脸——他的签售会把秦筝带去,任何采访节目,娱乐活动也都带上秦筝,每次都会给他精心准备妆造。
在粉丝眼里,秦筝就更成了那个惹人怜爱,冰冷疏离,不苟言笑,高岭之花的囚鸟金丝雀了。
秦筝完结的新书并没激起多少火花,他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都在一个人的世界中。
他极为孤独,对粉丝的情绪也变成了又爱又恨。
他只是想逃离。
化妆间里,妆造师一如既往在他身上涂涂抹抹。秦筝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任他们摆弄。
这儿再擦点脂粉。
口红似乎不够红。
再上点发胶更好看。
你笑一笑更有魅力。
我做的造型太棒了。
你这回一定还会轰动全网的。
妆造师小姐姐们叽叽喳喳地,兴奋地讨论着,花痴着。相机咔嚓咔嚓的闪光灯晃得他睁不开眼。
他们出去了。世界安静了。
他放下自己的新书,拿起桌子上的美工刀。
那样锋利的尖端,秦筝看着看着,心中产生疯狂的欲望。
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牵引他,他骨血中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如果没有这张脸,那么所有人是不是就会看到他的文字,他的作品,他的才华?”
“如果能没有这张脸......”
“如果他是一个丑八怪。”
他看到镜中的自己,精致的妆容,立体的五官,那样精雕细琢的,像是从张贴画上刻下来的一张脸。
一滴泪从他的眼中滑落,他摊开手掌接住。烫得灼痛。
他合拢掌心,攥紧拳。
而后另一只手,拿起刀片滑向自己的脸。
一下一下,血痕累累,鲜血淋漓。他自始至终面
', ' ')('无表情,连眉也没有皱一下。
鲜红的血液混着五颜六色的化妆品一齐滑落下来。他的脸就像一个信笔涂鸦的调色盘,他一刀一刀地划着,心中不知是反抗报复的快感,还是深入骨髓的悲凉。
他面容扭曲,面目全非,尤为可怖。
妆造师聊着天进来,看到他的模样发出尖叫,险些吓昏过去。
秦筝转过头,他的手里还拿着鲜血淋漓的刀。
她们发着抖后退。
秦筝只是对她们扬起一个笑:“现在,我是一个丑八怪了。没人会营销我的脸了吧?”
粉丝们的尖叫随着白夜进场而安静下来。
白夜戴着口罩,面容憔悴,身边也没有一个工作人员跟着。
粉丝们神态各异,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白夜抬起那双毫无波澜的眼:“非常感谢大家来到我的签售会。”
“我希望今天来到这里的人,是喜欢我的书,而不是喜欢我的外貌。”
他并没急着签名,而是扫视那些鸦雀无声的粉丝,把自己新书的故事情节娓娓道来。
“我的新文,讲的是一个从小被抓到黑暗组织,培养成杀手的男主角逃出组织后,一步步找到真正的自我,与自我和解,开始新生活的故事。”
“我知道这很无聊。”他缓缓道,“但我希望我的读者能够看到男主角的绝望、挣扎和成长,就像看到我的才华一样。”
他说着,缓缓摘下口罩。露出伤痕累累的脸,血迹干涸在脸上,形成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粉丝惊恐地尖叫起来,现场骚动混乱。
“我是一个作家。”他只是重复着这一句话。
“我想让大家看到我的才华。”
“而不是我的脸。”
“我是一个丑八怪了。”
“你们该看到我的书了吧?”
警卫上前带走他。
他突然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直笑出了眼泪,不知道是如释重负的畅怀,还是对这场荒唐闹剧的讥讽。
他抬头看到会场屋顶上射进来的微光。
他只想逃离。
【我死又何足惜?不过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啊】
——阮玲玉《告社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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