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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挽在书房的桌边坐下来,随手翻着桌上的书册。翻到一夜,忽看到行间有朱红批注,于是停下来细读。

这是一本描写闽地风俗的册子,其中记录了许多当地节日中才有的景象,更有些小曲诗词。这书并不常见。元朗素来喜欢探寻各地的风情,也不知是费了多少力气,才搜罗到这么一本书。

其中被朱笔勾注的,是一首小诗:

谁家白晰少年郎,蜀锦吴绫别样妆。半醉半醒骑马过,最堪魂断是龙阳。

唐挽“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脑子里嗡嗡作响。这诗是什么意思,她自然明白。元朗为什么要勾出这首诗?难不成……

唐挽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可他已经娶妻了呀!

正想着,外面小厮道:“唐大人,我家老爷有请。”

唐挽没想到,闫小姐带回的女客,竟然是卢凌霄。

已近十月末了,天气渐渐寒凉。谢府的后堂里架着一架炉火,上面铜壶煮着茶。唐挽想起来,凌霄是最擅长煮茶的,以前在苏州的时候多少人拜倒在她的茶壶底下。

但是凌霄今天却没有要露一手的意思。她只是坐在那里,半含兴味地看着唐挽和元朗。

元朗本就不喜凌霄。之前唐挽出事,曾见过一次。那回她衣着朴素,满脸泪痕,真真像个忧心丈夫的妻子。可今日,她丝毫没有了当初做小伏低的样子,一双眼睛透着精明,脸上带着一种“你们的心事都瞒不过我”的骄傲。

唐挽倒是不担心凌霄会将自己的心事告诉元朗,但是她肯定凌霄今天会想办法开自己的玩笑。这么难得的场面,要是不说出几句经典之言供以后回味,那就不是凌霄了。

唯一不知情的,就只有闫凤华。

“今日约了唐夫人去逛集市,时间还早,就请她来做客了。刚好唐大人也在这里,”闫凤华作为女主人,给众人的茶杯里盛上七分茶水,道,“听说唐大人和谢郎是好朋友,我与唐夫人也很投缘。咱们两家正应该常聚聚。”

“可说是呢,”凌霄睨了唐挽一眼,道,“夫君觉得呢?”

唐挽“嗯”了一声,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找个礼貌又不容拒绝的理由离开。

凌霄又说道:“对了,难得他们俩都在,咱们今天在路上看到的那个上句,说出来听听?”

“好呀!”闫凤华笑得眉眼弯弯,道,“我们今天路过西市的一家狗肉铺子,看见门上贴着一幅字,叫‘英雄每多屠狗辈’。凌霄说合该有个下句,两位大才子可有接的?”

这实在不是什么新鲜句子。闫凤华是大家闺秀,对话本小说一类接触甚少,不知道也是正常。可是凌霄跟着装什么傻?这里头肯定有套,唐挽才不会去接。

唐挽不接,挡不住元朗开了口:“下句当是,从来才女出风尘。”

他这句话说得没毛病。可怪只怪凌霄嫁给唐挽之前,正是风尘中人,又是公认的才女。这样一听,他的话就有些意有所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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