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知怎的,在季涵笑时,程夕再次想起陆玄南。
程夕懒得搭理,转身离开。
季涵笑眯眯看着她略显单薄的背影,自言自语,“看来接下来的大学生涯将不会那么无聊。”
身边同伴忽然想起来什么,表情震惊又疑惑的看着程夕离开方向,“我说怎么看她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咱们班还有这么号人物,她就是前天晚上我们吐槽的乡下妹。”
班上只有二十来人,第一天开班会时,稍微有点心的把班上同学记个大概并不难。
开完班会,男寝夜谈和陈晓云聊天的内容差不多,都是在议论班上帅哥美女。
程夕当时那身衣服,被班上几个男生私下吐槽是乡下妹。
倒不是程夕真的有多村,只是衣着很高中生,而她们艺术系学画画的女生,本就比一般女生更会打扮。
程夕在一群艺术生中,显得很是格格不入。
也正因此,反而更让人印象深刻。
同伴说的话,丝毫没有让季涵感到意外。
毕竟开学那天,她在学校和人大打出手的模样,可是让他印象深刻。
……
军训。
程夕按照班主任说得那样和同学一起训练,还没等她开口向教官请假,教官见她腿脚不便主动询问她情况,很人性化的让她要是坚持不了就休息。
烈日当头,又晒又热,班上同学看到程夕可以不用军训,不少同学想着找个什么样的理由请假。
程夕军姿照站,只是到需要走正步时就和教官申请休息。
操场边的大树,成了程夕常坐之地。
中途集体休息时,陈晓云跑到程夕身边吐槽,“我发现你这腿伤得还真是时候,刚好我们军训完,你这腿伤也快好了。”
程夕顺着她的话道,“你也可以学我弄个伤病出来。”
陈晓云想起程夕换药时膝盖上的淤青,以及每每走在路上众人同情的眼神,背脊又一凉,“算了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实军训。”
不知内情的人,都以为程夕是瘸子,身残志坚。
军训期间,对新生来说是最新奇且最热闹的大学时光。
正式开学各大社团开始招新。
陈晓云性格外向,对学校里很多社团都感兴趣,她既想去新闻社,又想去动漫社,还想去摄影社,十分纠结选哪个社团参加。
陈晓云征求程夕意见,“你说我参加哪个社团比较好?其实我想多报名几个,可根本没那么多精力,就算报了后面没时间过去也会因为缺勤被淘汰,惆怅。”
程夕对学校任何社团都毫无兴趣,艺术系的学生课业虽不像很多专业排的那么满,但像华大这种名校,能考进来的都是学霸,要想好好毕业也并不轻松。程夕除了学习,还想要打工赚钱,根本就没时间去参加社团。
对于自己没兴趣的事情,程夕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实在不知道怎么取舍,就去抓阄。”
陈晓云眼睛一亮,确实是个好办法。
她不知想起什么,往某个方向看去,和程夕咬着耳朵,“听说军训完学校会办迎新晚会,主持人都是从新生中选,许思琪好像已经被定为主持人之一。还听说,她去面试我们学校最难进的广播社,都不用等通知,社长当场就要了她。长得好看真好啊,走哪都被优待。”
陈晓云这番话,让程夕不由想起那天出现在陆玄南身边的女生。
笑起来明亮清澈的眼睛灿若星辰,脸上脂粉未施,高挑纤细的身材像是从杂志上走下来的模特。
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都完全戳中程夕审美。
只有这么好看的女生,才和他般配。
陈晓云问程夕,“你呢,想去哪个社团?”
程夕摇头,“我不报社团。”
陈晓云难以理解,班上同学基本都报了,“大学不参加社团,显得多不合群,而且参加社团可以跟着学姐学长学到不少东西不说,还能增加人脉。”
程夕:“我没时间。”
陈晓云以为程夕只想读书,确实程夕不管是艺术成绩还是文化成绩都是班上佼佼者。
“我还想着和你进一个社团呢,这样以后也有个伴,看来没戏。”
下课铃声响,操场旁的泊油路上,逐渐变得热闹。
“快看,那个穿蓝色t恤的就是我们学校传说中的校草。”
“哪个哪个?那么多穿蓝色t恤的。”
“你视力是不是有问题,这么帅一眼就能看到好吗。”
耳边传来议论声。
陈晓云再看到陆玄南已然没了前几日的花痴,她意味深长的朝程夕挤眉弄眼,“你亲戚在学校还真是受欢迎。”
程夕垂眼,随即又忍不住某个方向看去。
耀眼的阳光被整齐茂盛的大树分割成一道道光斑,很快这些光斑又被一个个人影所覆盖。
说笑的人群中,她很快便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也很难捕捉不到。
有的人,好像天生在哪里都是c位。
一晃,她已经有四天没见过他,也没和他有任何联系。
学校说大,骑行绕一圈不到两个小时,说小,却将近三万余人。
教官喊集合,陈晓云朝程夕吐吐舌头,起身小跑归队。
苍绿的梧桐树下,很快只剩程夕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