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景胜爆粗:“你能备注好点的吗,比如老公。”
于知乐探出手,捏了捏他一边小脸蛋:“这个更亲切可爱啊,我喜欢这个。”
她亲昵的动作和理由,瞬间让男人偃旗息鼓:“唱吧。”
他本就不会计较。
于知乐手刚触到指板,景胜匆忙叫住她:“等会。”
嗯?女人耐心等。
景胜拿出兜里的手机,把闪光灯打开:“好了。”
“干嘛?”
他小幅度挥了两下,郑重其事:“荧光棒,应援,瞧我这专业的粉丝素养。”
他真是什么都懂,于知乐轻笑:“关了,晃眼。”
景胜听话地熄了闪光灯,说:“一点都不抗压啊,看来你也是上黑板做数学题。”
于知乐笑意更深,知道他在意指什么,不否认,反而坦白:“对,我第一次给男人写歌,还要当面唱给他听,紧张,手抖。”
“我他妈开心得要死了。”景胜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于知乐真没听清。
景胜加大声音分贝:“我一会要是倒了,你别着急,我那是开心得晕过去。”
“哦,”于知乐应下,问:“那我开始唱?”
男人重重点了一下脑袋,又点了一下。
于知乐架好吉他,清了清喉咙。
她抬眸瞥对面一眼,景胜恰好也在看他,相视一笑,没有前奏,唯独指背在面板上轻叩一下。
明快的弦音,直接伴着女人的声线开场——
“狗胜他是个男孩,
他总说自己帅,
我还看出他可爱,
他爱喝牛奶,
习惯还不想改,
别人说他是怪胎,
他还瞎几把嗨,
嗨呀他这个人是无赖——
每天跟我卖乖,
我不太想理睬
又不狠心说拜,
他整天爱呀爱,
哎呀哎我认栽,
到头来我居然离不开…”
主歌一过,景胜已经笑得合不拢嘴。
他以为,于知乐这样的性格,只会创作一些安静婉约的曲之,想不到的是,这一首从作词到旋律,都这么动人可爱。
尤其她哼唱过程中,不时对他投来的一眼,那灵气狡黠的笑意,和平素判若两人。
音符和着她嗓音,仿佛五彩缤纷的水果糖,不断往四周倾洒、跳跃:
“他可能还在乱猜,
但他也会使坏,
总击中我要害,
成我命里光彩,
我该怎么表白,
我已经爱上这小男孩,
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
臭无赖,死变态,
大怪胎,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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