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还有读者会认为,作者能够依靠点击流量分成。然而盗版是什么?盗版就是偷,就是抢!就是无耻的强盗!他们偷了抢了作者的心血去免费施舍给他们的用户,再从用户身上赚钱暴利,哪怕成了首富,也不会分哪怕一分钱给作者。
而盗版商的用户们,获得了免费的馈赠,自然对盗版商感恩戴德。甚至有脑残者认为,作者的小说收费是丧尽天良,见钱眼开,收费的都该去死!
现在真的有作者死了。而这些脑残们,会给作者施以哪怕一丝怜悯吗?也许他们只会嘲笑作者死的活该!恨不得快意的大喊一声:“叫你丫收费,遭报应了吧!”如此脑残现世,岂非社会的悲哀?与这样的脑残,同在一个世界,同处一个国度,当真是一世蒙羞。
还有人会说,作者的书不赚钱是因为写得不好没人看。然而真的没人看吗?
虽然底层作者确实不如大神人气高,但是那几十上百万的点击总不是假的,是一个个读者在背后点出来的。然而订阅呢?却只有几百甚至几十。而一个订阅,作者只能得几分钱,甚至只有一分钱。
这么点订阅,这么点钱,能够养活一个人吗?不能!那就只能拿全勤,靠网站的福利度日。或者太监!
太监不写,读者痛恨!也伤了那些伟大的可爱的支持正版的读者的心。所以大部分作者,会负责的选择坚持下来。然后才有了过劳而死这样的悲剧。
即便有幸没有过劳死的作者,也都患上了这样那样的职业病。如果不是盗版横行,何以如此?
网络作者,给千千万万的人制造了快乐,带来了廉价便利的娱乐产品,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拥有庞大用户群的网络文学,成了黑心商人眼中的肥羊,随时准备宰杀。网络巨头,轮流坐庄的首富们都参与到了宰杀的盛宴中。
社会上,一说起网络作家,都是各种鄙视。大家只好降格为写手,不敢提网络,更不敢提“家”。即便加入了作协,依旧被人看不起。似乎这个职业天然一张嘲讽脸,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被嘲讽。写手们都过着地下党一样的生活,丝毫不敢透露自己的职业,鼓起勇气透露了,也只能遭受鄙视与不解。干什么不好?要去写小说?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如此多的嘲讽打脸情节。
而读者们!正版读者们固然可爱可敬,然而相比于整个网络小说读者群体,数量又能占多少呢?
网络小说用户已达2.7亿,中国人口13亿,每十个人中就有两个人看网络小说,或者看过网络小说。而起点,是全国最大的网络小说原创网站,占据着网文的半壁江山。然而看看这个半壁江山的成绩,订阅最高的一本书《斗破苍穹》,光是起点就点击上亿,收藏上百万,最高订阅也才七万多而已!一百万收藏最高订阅七万!还不是全订,很多只订阅了第一章的都算进去,才仅仅只有这么点。
没人看吗?说斗破没人看这不是笑话嘛?去盗版聚集地看看,随随便便一章的点击都能上千万。每天的搜索引擎搜索量,最高的时候破百万,平均也有几十万。这些都是读者啊!相比起这些斗破读者,七万的正版读者,根本就是渺沧海之一粟。
然而这些读者在哪里呢?在盗版那里!为盗版商贡献着流量,为盗版商赚着黑心钱。更有甚者,肯冲盗版网站的会员,不肯拿冲盗版会员的钱来订阅正版。
然而也许,他们有错。然而归根结底,还是盗版商太过肆无忌惮,社会太过纵容轻视。法律无效,政府不管,社会默许!让所有人,都被盗版商拉下了水,成为了助纣为虐的帮凶!
如果不是这些盗版商。作者就能依靠订阅过活,即便依然拼死,也不会死得如此廉价!死得如此悲凉。
老秋愿意拼搏,也不怕死!但是老秋一直觉得,宁愿没有盗版之后没有人看书,也不愿有人去看盗版!没钱就好好读书,好好工作,有钱了再看。看一本书一个月只要几块钱,一瓶饮料抑或是一包烟就足以。真的会有人如此没钱了,还能上网上得如此欢乐吗?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呼吁大家,多给作者们一些尊重。有条件,一定支持正版!士为知己者死,有人支持,有人认可,即便拼死了又如何?书写出来,不就是为得到一个认可吗?
码字日久,激情不再,寂寞长随,理想渺远,梦想是梦,现实是瓮……那么是什么让作者依然坚持呢?正是那份渴望得到认可的心。支持正版,订阅正版,就是对作者最好的认可!
最后也希望,有条件的朋友能打赏订阅一下小九儿许云鹤的作品《名犬》,也算是为死者尽一份心意吧!虽小善亦是大功大德!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