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0节</h1>
当然,仝则毫不迟疑地点头,并且让这记颔首显得恭敬而诚恳。
可千姬还不满意,昂首直问,“比你们的美人如何?”
这是她今天特意穿汉人衣服的原因?鹅黄色马面裙,云纹软烟罗褙子,梳着桃心髻,斜插着凤尾簪,除却端庄,该有的风情都有。
“小姐是我见过最有魅力的女子。”这话也不算违心,千姬是尤物,且不以身材或容貌取胜,而是骨子里烟视媚行的那类尤物。
“可能是这镜子把人照美了吧,我就喜欢挑它来试衣裳。”她浅浅笑着,“你知道么,这原是个古董,据说是唐玄宗的贵妃杨玉环东渡之后用过的,她死在大和的土地上,你听过这个故事么?”
仝则眼神瞬间茫然,“小人不大懂这些,听坊间传闻是这样,莫非真有其事?”
“都这么说罢了,我觉得是骗人的,她一定是死了……就像这镜子,要是不和她扯上关系,怎么卖个好价钱呢?再比如这昭君套,以后说是我用过的,说不定可以再转手卖大价钱,当然前提是,我会成为大燕数一数二的贵妇。”
都数一数二了,不是皇后就是贵妃,再不然就是太子妃,话说得这么明白,但作为一个裁缝还是可以假装听不大懂,仝则懵然点头,站在原地,一脸接不上话的呆傻相。
千姬没吭气,只是凝视镜中的少年,那干净的眉眼泛起淡淡迷离,看上去青涩无辜,让人在瞬间,心里便升起一股想要践踏那片纯净的欲望。
“难道你只懂做衣服么?可惜了那么聪明的脑袋,那么巧的手。”她转头,嘴角翘起魅人的弧度,“要是杨玉环在世,我和她,你觉得谁比较美?”
转身去问你的魔镜吧!这女人明显是把天下男人都当成了征服对象!
不过顺着这无聊问题,仝则眼前闪过了前世见过的杨玉环画像,层层叠叠的双下巴,小小的三角眼,两条蚕虫一样的眉毛卧在脸上,要说最明显的,还是两颊上丰盈的肉……令人能顺势浮想联翩她衣衫后面突起的肚腩。
他拼命忍住笑,抿了好半天嘴,不得已低下头道,“她命不好,小姐不该拿她做比较,不吉利呢。”
千姬登时笑起来,“能做皇帝的女人,命还不好?该说是好到了极致!只是她自己没本事。”顿了下,她难得有几分唏嘘,“从古到今,女人都是替男人背锅,男人为所欲为,遇上有反对自己的,就直接拉出去砍头。”
“说起砍头这种事,也是男人最喜欢的,你知道他们英格兰曾经有个王,叫作亨利的,一共娶了六个老婆,他砍掉了其中两个的脑袋,啧啧。”她咯咯笑着,曼声总结道,“男人狠心起来固然过分,也要怪女人自己太蠢。”
千姬说着,一步步逼近,仝则觉得她下一个动作很可能会伸手挑起自己的下巴,好在她只是停在他面前端详——毕竟论身高,她只到仝则的肩膀处。
“所以你觉着要想赢得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什么呢,美貌?才智?政治敏感度?贤良淑德?装傻充愣?
这要取决于你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男人,仝则继续一脸呆相,喉咙动了动,讷讷摇头。
他这幅样子十足像个痴人,千姬扑哧一声,低笑道,“你心里想的都不对,我来告诉你,是继承人。只有有了儿子,所有的运势才会转到你身上来,历古至今女人要屹立不倒,靠的从来不是男人的追捧,而是繁衍后代的能力。”
她蓦然转身,再度自恋地欣赏起镜子里的自己,仝则的目光却不由自主落在她的小腹上,那里平坦得看不出任何异常,但直觉告诉他,那里头极有可能正酝酿着一个大麻烦。
要是有了子嗣,这妖姬会不会真能当上太子妃,她势力愈大,想扳倒就越不容易。
正思量着,忽听门上哗啦一响,两个人都被惊了一下,千姬不由怒目看向身后,却见一个武士打扮的人朝她行礼,用日语道,“小姐,那东西送来了,您现在要过目么?”
千姬眉尖轻蹙,有意无意看了眼仝则,也用日语回答道,“先送去书房,我一会儿就过去。”
“等等,”吩咐完,她再叫住那武士,“让雪子把东西先放进暗格。”
第32章
书房,暗格。仝则默默记下这组信息,心里头百转千回,只在想暗格很可能会落锁,究竟要怎么开锁,怎么做才能溜得进去。
这头千姬下完令,那武士阖上门退了出去。再回眸,她看见的是小裁缝木讷着一张脸,怔怔发呆的模样。
是了,他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人在陌生的语言环境下总会感到茫然无措。
此刻仝则余光瞥见千姬正在看他,于是略抬头,眼神兀自迷茫着,还带了一种事不关己的漠然。
真是个傻乎乎的男人,千姬在心内冷笑,白长了个聪明脸孔,怪不得只能当个好裁缝。本来还打算再和这个傻瓜玩一会儿,可惜不成了,眼下还有正事要做。
她抚摸昭君套,看着镜子里的小裁缝趋步上前,笑容乖巧地讨好道,“其实这套子还是做得保守了,若是领口再开大些,就能显出肩膀的线条更纤细漂亮,不如小人再拿回去改改,顺便再帮小姐把那颗红宝贝嵌上去。”
如此曲意奉承,千姬很是满意,当即命人去珠宝来,选了一颗硕大颜色瑰丽的红宝石,交给了仝则,才打发他去了。
出了千姬的小院,仝则长舒一口气,他当然知道自己刚刚躲过被调戏的一劫,这女人是要他做入幕之宾的,这年月贵族女子抛头露面,又有人身自由,多一个情人少一个情人不在话下。虽说这一点该算是废除程朱理学的好处,可也苦了如他一般压根没这类心思的男人。
随后也顾不得多想,等到车行渐远,他才低声和游恒商量,“我今晚要见三爷。事情紧急,你想办法联系上他。”
游恒办事效率高,也不知道他用什么手段和裴谨联络,那是他们那一条线的秘密了,仝则也不多问,到了快子时,游恒才用一辆不起眼的青呢车拉他去了裴谨的私宅。
院子里清幽如故,裴三爷精神头也足,说起来,这人好像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不需睡觉,不必吃喝,自然而无倦怠的形容儿。
上一回,仝则还隐隐觉得裴谨有什么地方不对,这次见面,这种感觉更加明确了,大概是因为他行动做派皆讲究,人永远散发着云淡风清式的闲雅,可让别人看来却难免要打起十二分小心来应对。
因为不轻松,不接地气,高山仰止,不食人间烟火,就是这些如影随形的气质让人徒生压迫感。
但仝则是谁,前世这种类型他也没少见,这会儿意识到了,倒是满心狭促开始想象,一旦厮混熟了,这类人解放天性之后的模样,那也是相当值得期待的。
裴谨还是很客气,比手请他坐,“你有要紧事找我?”
仝则收回对老板的各种不恭敬猜测,敛了容色道,“我打听到千姬放私密东西的地方确是书房,好像只有她心腹侍女可以出入,而且我听到暗格一词,应该就藏在她书房里,但不知是否会加什么密锁。”
“暗格,”裴谨的手指轻轻桌面,一下下颇有韵律,随即一笑,“通常是藏在抽屉里的隔间,平日被东西遮住看不出来,上头的确会再加道锁。”
果然,看来要拿到裴谨要的东西,还得会溜门撬锁才行。
“你会不会开锁?”裴谨问。
仝则还真会,那是中二时期干得营生,和室友一起研究如何撬开宿舍管理员的门,好趁他不注意给茶缸子里放点泻药散,借机报复那老头对他们的严苛管理。为此一群半大小子先拿宿舍门练手,在鼓捣坏了两次门锁之后,撬锁神功终于修成。不过他们的小心机也彻底暴露了,老头默默在门上加了一道栓,打那以后每次看他们的眼神,都充满了戏谑,非常像汤姆猫慈爱又玩味地打量小杰瑞。
所以他当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