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2)

<h1>第六章</h1>

写文的人总是梦想着创造一个新世界,事实上大多数人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用自己的笔描绘着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构建大陆、海洋、天空。但是真正能创造“世界”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实质上的世界好创造,但是在这之上的庞大经济脉络、社会网络、权力纷争,却是甚难驾驭。事实上,一个让人为之感叹为“真实”的世界,很少是一个人创作的,一如信乐前世的魔兽、九州。

只可惜,九州那群人分崩离析,只能叹一句“那时候柳文扬还活着,大角还没结婚,世界上还没有一本关于九州的杂志,而那些男人,他们还彼此相爱”。

咳咳,扯远了。我的意思是,信乐这篇文引起的轰动,关键就在于他创造了一个“真实”的世界。每一个人,无论是游走的说客,振臂高呼的政治家,倾国倾城的舞姬,血战沙场的将士,他们似乎都真正活在那个世界里,活在那个混乱却又精彩的战国时代。

信乐这篇文侧重于战场,而黄易老爷子更倾向于儿女情长,不过两者融合起来,不仅不显维和,反而更加的令人回味无穷。信乐记得《寻秦记》应该不到两百万字,但是他预计要写到三百万字以上,其中自创的内容之多可想而知。这就是同人的魅力,在喜欢的框架内自由yy,推陈出新。

显然信乐这种写法更适合现今大众读者的口味,喜好儿女情长的,喜好宏大战争的,喜欢阴谋诡计的,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那口茶。信乐不止一次庆幸自己原本就是个写同人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什么的。不过如果现在穿的是个写原创的大神,说不定照样也能玩的风生水起,只是各自道路不通罢了。

有著名坑神给他推荐,还给了他珍贵的专业长评,信乐的数据持续走高,他的动力自然更加足了,在发文五十万的时候,他已经又攒了两百万的存稿,都快进入结尾布局了。此时lu网的编辑也找上了他,要签他的文,信乐自然屁颠屁颠的同意了。

现今的网络文学和以前不一样,要自由的多。网站上只能签走作者的网络收益,如果作者出书、影视、游戏、漫画、动画等,都和网站无关。且签的是“笔名”不是文名。lu网因为是国际最大的网站,所以对作者的限制更松,几乎是签文。小网站为了留住作者,一般签“人”,但签的也是笔名,而不是真实身份。换了笔名,法律效应就不存在了。

现今网络十分透明,一个人只能允许一个笔名,就算自杀了,下次创建的时候,在个人信息里面还是会出现自杀的马甲。但是人气还是会流走不少,很少有人会换笔名。

签了约,《寻秦记》六十万字就要入v了,在那之前上了好几次新人推荐榜首位,那数据继续跟坐了火箭似的往上蹭。其中谩骂的黑人的也不少,不过作为在混乱网络时代的写手,信乐表示这种网络透明时代的所谓“黑黑们”简直是小case。就算再嚣张,真身上阵,总会留些后路。就像是狗仔队们再可恶,也要担忧被人真人pk。

“哥有钱了。”开v的第一个晚上,信乐看着不断走高的收益,就已经笑得合不拢嘴,第二天就“财大气粗”的请余杭乐出去搓一顿。呜呜,收益天结什么的我爱你!!

“虽然lu网收益在第二天零点就自动结算很不错,但是如果你坑文了信用记录会受到影响,你还是注意些吧。”当听说小孩要请客,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的余杭乐毫不犹豫的推了饭局,跟他坐在对信乐而言还算高档,对他而言层次就不怎么样了的火锅店里胡吃海塞。

“坑神的信用是不是都快扣成负数了?”已经了解这个世界的信乐,自然是知道信用记录对人有多重要。这可不是前世银行的信用记录,只是危及金融相关业务而已。这可是类似于“案底”的东西,关乎前途的。

“所以坑神从来不入v。”余杭乐耸肩。

“坑神本身一定很有钱。”信乐信誓旦旦的说道,“不然怎么会放弃这么大一笔钱。他和我还真有点一样,又想成神,又不想泄露真实身份,不过小爷我还是很爱钱的,穷人啊。”

“穷人的话,你还请客。”多次表示要买单的余杭乐继续坚持。

“这可是我回国以来赚的第一笔钱,当然要请好哥们搓一顿啊。放心放心,以后的钱我会存起来的。”信乐摆了摆手,“看我现在的收益,一天就能吃大餐,等我入学的时候,应该能把第一学期的学费还给你了。”

现在大学学费又不贵,只是不知道把自己弄回国花了他多少钱,唉。不过这个也不好弥补,只能以后慢慢说了。

余杭乐喝了一口荞麦茶,轻声道:“不急。你想搬出去?”

“不想,和你住挺好的。”信乐想了没想,就脱口而出。但是话出口,又有些后悔。余杭乐是他穿越以来遇见的第一个人,还是非常照顾他的一个人,对他这种孤苦无依的穿越者而言,隐隐的有些心灵寄托的感觉。不过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却和余杭乐是情敌关系,自己这么说,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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