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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逸绅大致了然:“建议你有时间的时候,问一下你表哥,他们平时训练的一切专用口令。”

这只金毛的行为看上去有训练痕迹,这样不听口令的行为,按理说发生的几率很低。也许是触发了什么口令,才会这样。

“嗯。”

比起他们带着些尴尬的聊天,两只狗子反而闻闻彼此,很快就熟络起来。

沈知遥也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她直起身:“我去买瓶水。”

“便利店在那边,刚好顺路。”

陈逸绅的反应让沈知遥一愣。

她想过他们两个人会碰见,甚至已经设置好剧情剧本,做好尴尬地只聊一两句的准备。

毕竟没事嘛,话题这种事情可以一天一天地培养起来。

但是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在主动送她去一个地方……还是……?

没有给她继续揣摩用意的时间,陈逸绅把手机收进裤子口袋:“刚好家里的抽纸用完了,我也要过去买一些。”

明显自作多情的沈知遥:“哦。”

椹南市整体偏干,只要太阳照射得不强烈,就不会体感很热。尤其是夏季的夜晚,偶尔吹点小风,也并不燥热。

沈知遥和陈逸绅并肩往小区门口的便利店走,两只狗子围着他们绕圈跑,互相捉迷藏。

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树叶被微风吹得哗啦啦响。

恍然间,沈知遥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她和陈逸绅的未来。

就这样安静地携手走下去。

即便现在以他们刚认识的关系,这种话说起来有些天方夜谭和过于理想化。

但她,这次似乎是真的认真想和他开启一段感情。

或者就想这样,以朋友的关系继续慢慢地走完剩下的路。

只是……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已经发生过的遗憾。

是他们初见时,她的模样。

“佩奇。”沈知遥抬头。

“嗯?”高大的男生侧过脸,认真地看着她。

他的眼底倒映着路灯的点点光芒,还有她的脸。

沈知遥口型顿住一瞬,才又重新变换:“你住在这边多久了?”

“去年搬过来的。”

心中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沈知遥故作恍然大悟,把想了一下午的话术复述:“诶?我刚搬过来半个月,都没怎么见过你,一直以为你比我搬过来的还晚。”

说完,她猛地有些后悔。

啊啊啊啊为什么她的声音这么做作?

她的演技平时挺好的,怎么一到了关键时刻就跟个十八线流量似的。

忍着心中对自己的干呕,沈知遥硬着头皮继续说完:“我们好像一共也就在小区里见过两次吧?上次是昨天扔垃圾,今天是第二次。”

“真的还挺神奇的,世界有的时候很小,有的时候又很大。”

满分作文式的结尾和主题升华,沈知遥演着演着,甚至都想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在嘴角流下想吃便利店关东煮的泪水。

又是一阵夏夜的微风,带起沈知遥脸侧的发丝。

良久,静谧的夜里,在她一脚踏上便利店前的台阶时,身后的人才低声开口,带着些许笑意。

“世界是挺小的。”

毕竟包租婆也是你。

第16章 老冰箱 小丑竟是她自己

沈知遥的减肥大计已经搁置了十二年。

这次,她依旧没有忍住,在便利店的冰淇凌柜前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思想斗争。

她既想吃朗姆酒味的,又想要芒果的。

但她绝对不能买两个带回家,另外一个肯定会被许括不客气地吃掉。

许括吃一个小盒的冰淇凌只需要五分钟,生吞虎咽吃了个寂寞。让他吃冰淇凌都是在暴殄天物,都不会仔细品尝!

这样吃东西,根本就无法体现食物本身的意义!

于是,越想越气的沈知遥决定买两个。

其中一个给陈逸绅。

已经买好抽纸的陈逸绅,一直在便利店门口等着。

他看看她递过来的东西,摇头道:“我不常吃甜的。”

“没事,”沈知遥硬塞进他的手里,“那你先放在你家冰箱,哪天便利店里卖完这个口味的了,我就找你再提取。”

不经过大脑的话刚说出口,她就察觉到一丝怪异,于是立刻解释:“我家的冰箱里,除了需要处理才能吃的东西,基本上是当天就永远消失。”

许括这个比她还懒的懒蛋,每次都把她买的东西偷偷吃光。

“只要有我哥在,根本就囤不住食物。”

手握住那盒冰淇凌,陈逸绅轻笑:“那你怎么联系我?”

他们到现在都没有加微信,她也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

“直接去找你呗。”沈知遥正忙着吃朗姆酒的那盒,随口道。

陈逸绅的嘴角不经意地弯起:“你知道我住哪一间?”

这么快就要招了吗,包租婆?

“我……”冰淇凌送入口中的同时,沈知遥人也清醒过来。

她的大脑飞速运转,表情却流畅得没有半点停顿,足以蒙骗大部分人:“我当然知道啊,上次电梯不是停在七楼么?你既然住七楼,我就可以挨个敲门,说你欠钱不还,我得找找是藏在哪一家。”

陈逸绅沉默半秒,决定还是抬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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