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先练练,多练练。”言景则指着卫凌修抄错的那字前面的字问:“这个字叫啥?”
“腥,这个字读腥。”卫凌修道。
“腥啊……我知道了。”言景则拿出手指头在桌上比划。
卫凌修原本并不觉得言景则能写对,可现在……他竟然见到言景则把笔顺全部比划对了!
卫凌修一惊,当下把自己刚抄错了字的纸张给了言景则,又给他一支笔:“言哥,这上面错了字,这张纸就废了……你在上面写写?”
言景则接过笔,用力一写,就在纸上画出个墨团来……
他见状有些尴尬,也意识到这字必须轻点写,言景则重新沾了墨,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了一个“腥”。
这字笔顺是对的,字也是对的,就是有点丑。
但一个以前不识字的人,只看自己写了一遍,便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难得!
不,这不仅仅是非常难得……言景则就是个天才!
卫凌修不免激动:“言哥,你太厉害了!”
“这不行,这字不好看。”言景则却道,他回忆起卫凌修之前写字的样子来,继续写。
然后,卫凌修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一个接着一个地写字,这字还越写越好……写了七八个字之后,言景则的字,还已经写得跟他一模一样!
卫凌修都懵了。
言景则倒是没多想,只道:“凌修,你继续写,你把这些字儿全都写一遍,我看一看,这样我以后也能抄书赚钱!”
去码头扛货赚的钱明显没有抄书赚的多,他以后还是抄书赚钱吧!
卫凌修更懵了:“我写一遍,言哥你就能记住?”
言景则道:“是啊……难道不是这样的?”这话说出口之后,言景则才发现,好像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
别人的记性,显然没有他好!
所以……他其实是个天才?
不过言景则现在也没空管天才不天才的事情了,他这会儿就只想学认字,好抄书!
他要赚钱!
卫凌修震惊地看着言景则,突然想到了什么,拿过那本《三字经》,就道:“言哥,这书我念给你听,你试着认字。”
卫凌修说完,就念了起来,没一会儿就念了二十四个字:“言哥,这二十四个字,我再念一遍给你听……”
“不用,我都记住了,你继续念。”言景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