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大概十几米的距离,林乐靠着身边的粗壮大树慢慢蹲下,尽量不发出声音。
在林乐前方约莫不到二十米的左侧前方,一只似鸟非鸟的生物正在梳理自己的羽毛。头顶上是鲜红色的鸟冠,全身浅红色的羽毛,尾羽异常的长,弯弯地垂到地上,喙是亮黄色的,细长的腿和爪子都是黑黑的。
“红毛鸟”正低着头用喙顺着自己的羽毛间隙,慢慢地一遍遍来回滑动。
林乐两眼放光,把野营刀收进储物戒,拿出木棍正要扔过去,又有些犹豫了。会不会是变异了的鸡?要是养起来会不会能下蛋?
......算了,只有一只也下不了蛋,还是抓回去炖汤吧。
想起自己上次抓“长耳兔”时的情境,林乐还是在木棍尖端涂上麻药,瞄准了“红毛鸟”的大肚子就用尽全力投了出去,与此同时,林乐也一个箭步往前冲去。
很明显,林乐这次的准头强了很多,木棍直直地将“红毛鸡”戳了个仰倒。林乐跑过去,拎起“红毛鸡”瞅了瞅,棍子应该是直接扎到了脖子,上面一个大窟窿,正汩汩地冒着鲜血。
林乐赶忙从储物戒里拿出自己一起穿来的水杯,把窟窿戳的更大了些,用水杯把血都接了。
收好“红毛鸡”和水杯,林乐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便往回走边想着要不回去做个武器吧,总不能每次都用木棍去投。弓箭他是不会做,弩还是玩过的,应该能做出来吧。
回到家,林乐就开始生火煮水,等水开了就把“红毛鸡”整个丢了进去,过一会捞出来开始拔毛,不好拔的地方就忽略过去,等好拔的地方拔光了,再丢进滚水里,再捞出来拔毛。
等毛都拔干净了,林乐把没了毛的“红毛鸡”清理下内脏,又冲洗干净,就放到冰箱里冻起来,留待以后再吃。羽毛也没舍得丢,都拢起来放到了阳台的角落去晾干。
收拾好“红毛鸡”,林乐看看时间还早,锋也没有回来,干脆把厨房里上次剩余的粗藤都扒拉出来。恩,编织他是不会,但是简单的把藤条都捆到一起还是可以的。
很快,林乐手里的简易大型花盆就出来了,造型实在称不上好看,歪歪扭扭的,好在还算密实,放到地上也没有歪斜。林乐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满意的,把登山包拿出来,一捧捧地把土移到花盆里去,等土差不多有半盆满,就把预先准备好的白果子叶苗连根一起种了进去。怕不保险,还把白果子切切,也种了进去,万一这白果子跟土豆一样呢。
红薯是不用想了,这个时节肯定是种不活的了。不过怕自己不记得留种,就在储物戒特别空出一个地方,放置合适留种的拳头大小的红薯,以作备用。
林乐刚刚收拾完,正准备洗手做饭,大门就开了。一手泥巴的林乐,和正准备推门而入的锋撞了个正着。
“饿了吧?我去做饭。”锋关上大门,就要往厨房走去。
“你站住!”林乐急急喊道,“我来做!”
“不用,还是我做吧。”
“行了,我做!以后你都不要做,”林乐顿了顿,还是觉得直接说对方饭做得难吃太伤自尊心,于是委婉道,“你去打猎太辛苦了,快去休息吧。”
“......好吧。”锋把手里的肉交给林乐,转身去了卫生间。
看到林乐对做饭这么积极,锋心里很是舒坦。自家伴侣真的是太喜欢他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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