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之……”他张了张口, 一瞬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艾德,杀了他。”博士捂着软塌塌的胳膊,恶狠狠地说,“杀了他!”
捏住他脖子的手逐渐加大了力度,空气稀薄起来。严景努力睁着眼睛, 他还想再看看。
他自有记忆起就在垃圾街里, 那种腐臭的气息伴随着他度过了近二十年,没有人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好人, 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做才是对的, 他就这样逐渐在泥沼中长成一株毒物。
他知道自己冷酷自私又偏执,但为了能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来,他很好地掩饰了这一切。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不遵从规矩地人只有死路一条。垃圾街里武力就是一切,那外面呢?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的行为,刚开始很不习惯。要分享, 要共同承担磨难, 不能杀人, 也不能偷盗,他艰难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将目光从路人的钱包上移开。
他将所有的暴戾都掩饰住了,摆出和善的模样——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 这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他深知一直掩饰下去是不行的,总会有暴露的时候。无论身边有没有人,他都按着外面世界的规矩来,这样过了一年多,他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恍惚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变成了一个善良,慷慨,风趣而正派的正常人。所有人也都是这么以为的。只有当午夜梦回,他从梦中惊醒,心头冒起止不住的恶意,他才想起自己原来是一个疯狂的人,接近于神经病的人。
他站在人群里,却深知自己格格不入。他是羊群里的狼,只是披了羊皮。
“秦简之……我一直很感谢你。”空气越来越稀薄了,严景心里突然冒出了很多的冲动,他有很多话想说。
对于秦简之的出现,他一直觉得很奇妙。一个雄虫,明明有着极大的权利,在这个偏爱雄虫的世界里,他想要的东西几乎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到手,可他却没有。
新婚的第一夜,他潜藏在黑暗里听到秦简之打开了门。他茫然地看了一圈,被酒气熏红的脸上没有任何怒气,他几乎是带着点抱歉的神色走过来的。他后来说:“那时候觉得,你把一切都交给我,可我还没有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我怕我做不好。”
他明明可以任性,却选择了谨慎。
闲下来的时候,严景坐在秦简之的身边,看他被阳光渲染的侧脸,看他合上眼睛睡着时,总能听到一些极为细微的声音,那是严冬后的某一天早晨,燕雀发出第一声鸣叫时,积了一整个冬天的积雪融化的声音——从他的心里发出的。
或许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并非情人之间的喜欢,而是想要据为己有的喜欢。他热切地希望接近秦简之,从他身上可以感受到一些从未见过的东西。
“秦简之,我很、喜欢、你。”他从来没有对秦简之说出过“爱”。他没有这种东西——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秦简之总是缠着他,想要让自己说这三个字,他很无奈,没有的东西要怎么给?喜欢已经是他能给的极限,出于某种自我保护性的感觉,他连“喜欢”都不怎么想说。
说出来的话,就像把自己敞开了似的。
秦简之,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
秦简之,我想知道怎么爱你。
还有很多话,但来不及说了。严景下意识用力去掰秦简之的手,但怎么也掰不开。
他勉强露出一丝笑容,然后向深渊滑下去——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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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好。”
博士露出赞许的笑容,他摸了摸“艾德”的头:“现在感觉如何?头痛不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