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奚奴将丛棘又拨弄回去,散雪很快将那团红色重新覆住,他转过身,淡淡道:哦,是一窝突灶螽。
秀秀道:突灶螽不是一般在灶台
谢奚奴走回她身边:所以已经死的差不多了,你要看看吗?
秀秀讨厌所有节肢动物,闻言,都能想象到一群虫子团在一起,半死不活的场面了,太恶心了,甚至已经感觉到身上沾了虫子,她嫌恶地抖了一下道:算了算了,赶紧走吧。
穿过小径,再走上抖坡便到家了。
到家后一人分了一碗姜汤,秀秀便坐在书桌前继续她的工作,她现在不止抄书,也经常要去采药,但她大学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与中医学是半分关系都没有,连药都认不清,只能靠着温越给她的医书临时恶补。
她坐在灯火下看书,谢奚奴帮她挑了一下油灯,不至于光线抖偏。
秀秀认真的时候头埋得格外低,就像要钻到书本里似的。
其实采药的报酬还没有抄书来得高,又比抄书更辛苦,但是秀秀好像更喜欢这份工作。
你想从医吗?谢奚奴挑着灯芯问道。
秀秀没抬头:哪能呀,我一点常识也没有。
温大夫不是在教你?
那也就是略知皮毛,最多帮他打打下手啦。秀秀很有自知之明。
谢奚奴却道:但没有这些理由,你想学的吗?
秀秀一愣,正好看到医书中那句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老君没出事之前,曾经也是当地三甲医院的医生,后来只能在偏村一隅开个小诊所,帮人打打吊瓶,配点感冒药。
老君说:其实在大医院工作太累了,晚班连夜上,整个人倦得不行还得值班,不如我们这种小诊所来得自由。
那时她还很小,只问:那你喜欢当医生的吗?
当时老君的答案她已经记不住了。
秀秀抬起头道:倒也不是想从医,就是觉得温大夫那样的,明明可以在皇城或者什么修仙大家混点好的职位,却偏偏愿意下乡来救人,还挺神圣的。
谢奚奴沉默了。
秀秀继续低头看医书。
灯火噼啪作响。
谢奚奴沉默了很久,突然道:其实不是突灶螽。
秀秀没听清:什么?
谢奚奴没看她,直直地盯着灯火,用很随意的语气又重复了一遍:刚刚枯丛里的不是突灶螽。
那是什么?
谢奚奴抬眸,看向她有些疑惑的表情,道:一个受伤的人,还活着。
语气之自然,之淡薄,甚至就像说了一句今天天气真好,今晚吃什么。一样随意。
啪的一声,医书落在桌上。
你真的秀秀有气发不出,披了外衫匆匆就出了门。
谢奚奴扶稳被带偏的烛火后也跟了上去。
两人赶到苇塘前的枯丛时,雪已经落得很大了,纷纷扬扬地将整片灌丛都遮得严严实实。
秀秀拨开厚雪,找了许久也没找到。
在这。谢奚奴指了指一处厚雪道。
他没有拨开雪看过,秀秀狐疑地看了一眼,还是拨开了雪,果然,下面的枯丛断开一大截,红衣如火,秀秀一眼便看到了。
一起帮忙。她道。
很快灌丛中的人就被拖了出来,是一个少年,他还活着,就是气息微弱,秀秀深怕他突然断气,赶紧让谢奚奴背上他,往温越家跑去。
怎么样温大夫?见温越卷帘出来,秀秀忙问。
温越安抚道:别着急,性命暂时无忧。
秀秀松了一口气,又听他继续道:但是
大夫你不要大喘气好吗?!
但是什么?
但是他身中剧毒,怕是活不过十日。温越道,而且我如果没有记错,他应当是仙门江家的弟子。
江家?秀秀一愣。
对,江家,你应该不知道。温越继续道,江家是当今修真界的仙门大家,这位少年穿的便是江家的校服。
而且以他衣服上细密的金线,和他衣袖上的三条横杠,不难推断出他是江家的
大队长?秀秀错愕道。
君姑娘。
对不起,条件反射,你继续。
温越叹了口气,道:不难推断出他是江家唯一的继承人,江清风。
秀秀一愣,江清风。
清闲日子过得太久了,她都快忘记原书内容了,这么冷不丁地提到这个名字,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过了很久才忽然记起,这特么不就是本书的男主角吗???
江清风,江家少家主,性格孤傲高冷,像千年不化的寒雪,他是原文中三界之内第一人,一手剑法如行云流水,一剑一指,便是一条罪孽深重的命。
他是正道之光,也是所有仙门弟子追崇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