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糖没听她的,朱母刚一出去,她就开始动手了。其实纳鞋底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只要手上有力气就行了,至于好不好,那才是熟能生巧的事情。
学着朱母的样子,带上顶针,先用针缒扎一下,再上阵线,除了刚开始几针不熟练外,唐糖开始越纳越上手,后来干脆连针缒都不用了,也没有感觉吃力,这还真是让她吃惊了,难道穿越一次就变成女汉子了?还有不畏暑热的空调体质?
即使没干过,唐糖也知道这种力气活,就是干惯了的妇女,也不会像她这样轻松的。
☆、金手指多多
朱母去后院上了趟茅房,回来又打水洗了把脸,用毛巾擦了擦,才感觉好了些,见唐糖还在屋子里没动静,就赶紧又进去了,生怕她没轻重,把手给扎了。不过刚进了门口,她就惊呆了。
只见唐糖连针缒都没用,一针针扎的飞快,看那样子,就连手上松垮垮带着的顶针都没用上,她刚刚离开的时候才堪堪纳了两行,那还是她干了两次,有一个小时才弄好的呢!但现在她看到了什么?她才刚刚出去五分钟没有呢,那鞋子眼见着就已经纳了一半了,这怎么可能?
“那个,唐糖啊!你娘在家经常让你干这活啊!”
要不然怎么会这样快呢?就算不出手汗,这速度也是干了多年的巧手了,难道王三妹那个女人不过是表面看着好的,其实背地里欺负唐糖?
实在是不能怨朱母脑补,就算是村里最能干的姑娘,这毕竟也算力气活,小姑娘不可能干这么快啊!
“呵呵,我第一次做,估计是我比较有天赋?”
听到朱母说话,唐糖才反应过来自己表现过火了,刚刚朱母做的时候那个艰难啊,还历历在目呢!再看朱母一脸你那后娘是不是面善心恶的表情,默默地为躺着也中枪的后娘点了根蜡。
“是吗?我看你做的还挺熟练的,正好你爹急着穿,这鞋底子就你帮着做吧!正好我赶紧抽时间做鞋面。”
朱母倒是没计较,反正以后是她家的人了,就算娘家不好,也没什么太大影响,更何况唐糖手艺好,以后受益的可是她儿子。
“好的娘,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估计下午就能给弄好。”
唐糖有些无语,她发现这便宜婆婆有些心直口快,也不跟她这新媳妇儿客气,但看着倒是没什么坏心眼儿,以后相处起来也可以轻松一点儿。
又和朱母随便聊了几句家常,当然,是朱母说些邻里们的八卦,唐糖边听着,边继续纳鞋底,不过又纳了两行,朱父和朱明芳就先后回来了,她就放下簸箩准备去盛饭吃饭。
过了这么长时间,窝头和菜早就凉了,只有锅里的番茄汤由于锅底的火星未灭,还热乎着,玩了一上午的朱明芳已经迅速的洗了手脸,又手脚麻利的去端菜上桌了。
朱父刚刚从玉米地里出来,沾了一头一身的玉米叶上的穗子和粉末。
见朱明芳正忙着,唐糖也不去凑热闹了,忙转身给朱父打了一盆水过去。
农村人不讲究,朱父已经把上身的背心脱了,随便在头上身上打了几下,又就着脸盆洗了头脸和上身,也不用毛巾擦,就那么甩了两下,就进屋了。
唐糖倒也不见怪,她两辈子都是农村人,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纪,农民们干起活来,也很多都是光膀子上的。
只两个菜,一个汤和窝头,朱明芳很快就把豆角和茄子端到了堂屋里的桌子上,又用盆子把番茄汤也盛出来,先拿碗给朱父朱母各盛了一碗豆角,然后探头出来问唐糖要吃多少豆角。
见朱父朱母都已经进了屋,唐糖忙大声要自己盛,又迅速的打了水洗手,用毛巾擦了下才过去。
等唐糖自己动手盛了大半碗豆角坐下的时候,朱父朱母就已经下筷了,朱明芳倒是没有急着先吃,正等着嫂子一块儿吃呢!
唐糖冲她笑了笑,就示意她可以开动了。虽然没有非得大家都一块儿吃,但朱明芳的这份体贴令她感动,毕竟是新媳妇儿呢,而且她还不是普通的新媳妇儿。
对于这顿饭,唐糖并没有什么期待,毕竟都是她自己做的,里面放了什么,她一清二楚,这缺油少料的,就算再怎么安慰自己纯天然绿色无污染,她也不相信能有多好吃,毕竟健康的,并不一定是美味的,不过令她惊讶的是,一筷子下去,竟然意外的可口。
“呀,今天嫂子做的饭吗?这蒸豆角里边放了什么?”不等唐糖吃第二口,同样尝了味道的朱明芳已经惊呼出声。
“去去去,姑娘家家的,干什么大呼小叫的?”朱母听她咋呼,立即训斥出声。
“别说今天这菜确实好吃,汤倒是还没喝,另一个蒸茄子也很爽口。”
朱父倒是很满意,看来这个媳妇儿娶的不错,这菜里明显的没有放一点儿油,还能如此美味,着实难得。
毕竟这会儿的人对于吃食来说,都是能够吃饱就行了,多余的油盐酱醋,有钱都没地方买去,更何况大家又都各个囊中羞涩,自然做饭也大都是那个味,之前吃食堂的时候更难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