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我的?”
少年扶了扶眼镜,没出声,算是默认。
程宛缓缓地把那张画打开,画面上赫然是高一时在音乐会上演奏钢琴的自己,她有点脸红,旁边的同学也都看到了,纷纷起哄:“叶非同,你是喜欢程宛吗?”
叶非同说:“是,那又怎么样。”
他神情特别严肃,结果又有一种格外可爱地反差萌,几个同学也不是有意嘲讽,三言两句又把这个话题岔开了。
程宛刚要开口,叶非同又说:“程宛,你不要我的喜欢当成压力,你对我而言,是可以提升我创作灵感的对象。”
她说:“我……”
铃声响起。
跟在老师身后走进教室的就是这个学期转入高二a组的学生,程宛听闫微他们说过,是个土豪家的傻儿子,因为在国外读书成绩太差了,才被他爸妈勒令回国的。
“我们学校还真是垃圾回收站了……”
闫微转着笔,当少年在黑板上写完名字,她忽然就张大了嘴。
太太太可爱了吧!
名为秦暮的少年长得尤为可爱,笑起来有酒窝自然绽放,尖锐的虎牙隐没在唇边,班里的气氛也忽然就被调动起来,长得这么萌就够了!学习差又如何,班里这么多学霸难道还不能给这个废柴补习吗?
“我叫秦暮!”
少年先是鞠躬,然后笑得灿烂极了:“新的学期,希望和班里每个同学做好朋友!”
程宛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转学来的少年,目光在班里扫视了一圈后,最后停留在她的脸上,笑得更加可爱了。
这次——
我们的相遇总不算太迟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穿书的时候是小时候,就是原身,所以程宛就是程宛
到此为止就算是完结啦,再次鞠躬,想说的话上一章都说了,现在再啰嗦也没意思,下本我会努力存稿到10万后再开坑的
下本(戳专栏可看):穿人宠爱的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