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应当是患者生了病,器官内有病变肿瘤,这人把煮熟了吃了一部分的器官扔掉,这才发现摘取器官的目的是为了吃。
想到了这个案子,陈逢春揉了揉眉心,忽然有一个天方夜谭的想法。
“你说有没有可能,我再收到一封这样的线索信,把你说的案子的线索也邮寄给我?”
“有一次就够了,你还指望有两次?老陈,我发现你贪心的很!”老贾笑着说道,“对了,这个举报人有点不好找。”
当时在车上老贾就看过这封信,这封信的字体明显是用非优势手写字,里面说的封建迷信的话,老贾觉得可能是故意让这封信无法作为直接证据的。
因为举报人是存着善意的,便觉得没必要浪费警力在追查提供线索的人身上。
“也没必要去找。”陈逢春说道,“咱们都看的出来是抱着善意的。”
第67章三个案件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桑云窈后面几封提供线索的举报信已经写好了。
第一天是熬夜写得举报信是因为这个陈家村的拖拉机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犯案,桑云窈觉得他就像是个不定时的炸弹,还是赶紧引爆了得好。
剩下她所知道的三个案子并不是特别急,桑云窈打算确定了第一封信确定会被陈逢春公安收到了手中,再把后面的案子依次发过去。
她利用三天的时间,分别把三封提供线索的信给写好了。
第一个案子是首都第一棉纺厂的会计失踪案。
这位发工资的会计在去银行取了即将发的工资以后,带着高达两万元的巨款不知所踪。
首都第一棉纺厂是超级大厂,两万多的工资款牵动人心,在事发当天就报给了厂区,厂区安保找了一天以后,就报给了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找到这个失踪的会计。
案发时候是1962年,现在已经是失踪十几年的时间了。
厂区议论纷纷,有人说是会计携款和人私奔了,有人说是会计的丈夫把妻子藏匿了起来,其实是夫妻两人合伙做局,吞了这两万块工资款。
谁也不知道,这位会计其实是死了,她因为家境优越,时常去百货公司买东西,被百货公司的售货员给贪婪地惦记上了。
售货员和这位大厂的会计交上了朋友,得知了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会计取钱以后,在银行门口和她偶遇,把她带回到了家中,杀掉了会计以后,藏尸在水泥墙体之中,在藏尸了三十年后才会因为一场特大暴雨,泡了墙根,导致墙体倒塌,被人发现了尸骨。
针对这个案子,桑云窈打算直接用路人的视角,说是这堵墙总是有若有若无的腥臭味,他反应了以后,平房的主人直接给加厚了。
信的里面添油加醋,说男人有多惊慌之类的话,还说了这事透露出一点奇怪来,因为这种平房的墙修筑单位可以出钱,干嘛要个人出钱?这年头人人手头紧,他觉得此处有点蹊跷。
另外还有,经过观察,他发现这家人手头阔绰了很多。
真正让这个举报人觉得毛骨悚然的是,他生了小孩儿,带着小孩儿遛弯经过这堵墙总是啼哭不已,他偷偷请了神婆看,神婆说是有人的鬼魂不能离开,举报人想到了若干年前闻到臭味的时候,似乎见到了人的手指,在看报纸的时候,有提到过刑警大队的陈逢春跑线索很厉害,他就匿名写了这封信,希望大队的人能够把墙给推了,看看是不是藏尸了。
桑云窈第一封信采花贼案写信很简短,这封信就不一样了,必须把蹊跷点多列一点,才能够确保引起陈逢春的重视,真的去推墙。
要是不推墙,怎么让里面的尸骨重现天日?
第二个案子则是一起著名的冤案了,这个案件是一起入室抢劫,强·奸并杀人的案件,受害人是一对新婚夫妻。
在牢狱之中的被关的人其实是因为之前给这家女主人做水电的,他还帮忙做了一些搬运的活,把柜子给搬进来。也因此他留
\t\t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t\t', '')('下了指纹。
这位女主人生得好看,水电工和同事们吹嘘,这一家女主人有多漂亮,导致水电工的牢狱之灾。
有犯案动机,又留下了指纹,水电工人被当做是这起案件的凶手。
按道理犯下这样的罪证,又有指纹这种铁证,关在监狱里的水电工应该是判死刑的,但是水电工的养母、妻子一直替他喊冤。
她们两人就算是因为水电工人这些年遭了不少白眼,但是坚定不移地觉得,水电工并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因为水电工的养母是烈士遗属,所以虽说法院给判了死刑,考虑到养母的情绪和身份,加上养母说自己和水电工毫无血缘关系,水电工这人就是嘴巴有点花花,她可以证明水电工对自己的孝顺,所以虽说有死刑的判决,却最终一直没有执行死刑。
这个案子一直到dna技术的出现,才被确定为冤案,因为当时公安机关采集了女性受害者体内的精斑,确定不是水电工。
真正的凶手其实是受害人的男同事,他当年喜欢女同事,觉得他们两人门当户对,但是女同事高嫁了,他觉得对方嫌贫爱富。
在对方结婚的那天晚上,他喝醉了,喝醉了以后,他就气血翻涌了起来,把受害者的老公给绑起来杀了,把自己的女同事也是前侵犯后杀害,事后酒意上来了,直接在他家睡了一个晚上。
醒来以后,男人发现了身边两具尸体,吓得是魂飞魄散,本来直接要跑,结果发现自己的衣服就丢在一边,连忙把自己的衣服捡回来穿上。
这一套衣服再也没有穿过,他自然不知道,衣服勾住了一个新婚的女人一个带血的耳环。
精斑锁定了凶手,公安机关去凶手家中搜索,找到了这个带血的耳环,终于在八七年这一年确定了这个灭门案的真正凶手
桑云窈写这个案子的线索就用凶手的同事口吻,写凶手的惊慌失措,写同事只要听到了女同事的名字,就情绪激烈让别人闭嘴,写见到了那天事发第二天时候同事衣服上的耳环。
第三个案子,桑云窈是最慎重的,因为这个案子就是那起强·奸杀人取器官的大案,受害者的数字也很好记,一共是十八人。
这个凶手从今年八月开始就不再作案。
不再作案的原因很简单,他在路上看到了有小孩儿经过,上前飞扑救人,而他自己被货车碾压了双腿,双腿残疾,他就再也不能站起来了。
这个人是不是凶手,其实最后官方没有给出绝对证据,是因为这个人在当时有dna技术进行检测的时候,他已经死亡,是通过受害者体内的dna里的y染色体和这人的后代比对上了,推测年龄,应该就是这个人。
但是这个人的后代表示,不可能是自己的这位长辈,因为叔父的口碑很好。他叔父是大好人,每年都会做很多的善事。
有受害者的家属私下里有能量,委托了私家侦探去查这个人,因为凶手救了那个孩子,把凶手认为了干爹。凶手在临死之前给了他一个小匣子,说里面是他最重要的东西,需要在死后第十八年烧给他。
据说这个匣子最后落到了公安机关手中,里面是十八个萎缩了的眼球,还有一本功法书,功法书的内容写的就是吃掉未婚的女子脏器,可以让身体健康,百病不侵。
私家侦探查到了这些以后,受害者的家属就在《知者》这个杂志里,把事情的真相用假象的方式写了出来。
凶手从小身体不好,三天两头总是会有各种不舒服,因为病痛的折磨,他选择猎杀女子,并吃掉她们身上的一个脏器,为了防止女子看到他,他还挖掉了对方的一个眼球,防止被受害者们看到,看不到他,也就无法在地府里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