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一看,眼睛都捋直了去,后一打听,人连孩子都有了,只是来补办个酒席。
婚礼是老式的,因此什幺敲锣打鼓放炮火盆的传统习俗一个不少。一通婚礼下来,还有个十来年没见的发小凑到罗凌宇耳边对他笑道:“哥们你行啊,先上车后补票。怎幺泡上的?赶明儿也教我几招?”
罗凌宇一笑了之。
人嫌他不够仗义,闹起来纷纷要灌他酒。然而敬酒的顺序是先主后次,因此都被作为伴郎的刘诚挡了。主桌这边除了自家爹妈,罗凌宇还要敬沈家长辈。而沈家这边也就沈书麒。
沈书麟一袭大红滚边刺绣长袍礼服,端着杯白酒对他哥笑着说完吉利话将酒喝了。接着轮到罗凌宇。按说事情到了这一步,照理罗凌宇喊沈书麒一声“哥”说两句吉利话干一杯也就成了。不幸这个字卡在罗凌宇喉咙里,他怎幺也叫不出来。沈书麒手中的酒杯再次被斟满,他注视着Ba,眼含笑意地等待。
众目睽睽之下,罗凌宇憋红了脸,才憋出一句:“谢谢哥哥……”
沈书麒抿唇,仰头将酒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面酣耳热。台上亮着婚庆公司请来的杂技表演,放着喜庆的乡村音乐,台下宾客往来笑闹不绝。罗小宝尚小,陈宜当的伴娘,抱着他早早就退去休息了,沈书麟也跟着罗妈去了后院的主卧准备。因办酒事杂,罗家这喊了几个亲戚帮忙,沈家那也叫了几个助理,众人跑里跑外,都是需好好喝上几杯敬一敬的,罗凌宇一圈下来,不免有些头重脚轻。
一个发小掂着酒杯上前来,对罗凌宇道:“阿宇,祝你们……和和美美、长长久久!”
罗凌宇道了声“好”,正要将酒杯举起一干为敬,一只手挡住了他的动作。是沈书麒。Alpha不由分说地将他的酒杯截过去,道:“他不能再喝了。这杯由我来代。”
说着一口闷干,还朝对面的人亮了亮杯底。
发小受宠若惊,忙道:“哎、哎,这怎幺好意思,这、这可真是,”说着干脆学沈书麒的模样连闷两杯,又一拱手,对罗凌宇道:“阿宇你这大舅子非同凡人,你修来的好福气!”
他说完拍拍罗凌宇肩头便走了。沈书麒素来行事低调,在这资讯并不发达的县城里,压根没人认出他,只当是个外地来的神秘富商,但他那通身派头,又令人怎能忽略,是以几日下来巴结讨好溜须拍马的,问借钱的,骗投资的,耍赖碰瓷的,都快排成了队。这位发小算好的了,沈书麒搂着他肩,对他笑道:“你这朋友有点意思。”却不防被罗凌宇一把挥开:“沈书麒,别以为我喊你一声哥哥,你就真是我哥哥了!”
他这样突如其来爆发,沈书麒也不生气,只定定看了他会,叹道:“凌宇,你又喝多了。”
他伸手探上罗凌宇额头,后者扭头避开,抬腿就走。落入沈书麒眼中,只当对方还在为这称呼闹别扭,小性子实在可爱,令他不由跟上去,趁着左右无人,从后搂了那腰,俯首贴耳只以两人能听见的音量低笑道:“哥哥疼你。”
“砰”地被罗凌宇一肘击在了胸口上,沈书麒闷疼,躬身回过神,人已跑远了。“沈先生!沈先生!”后方传来了助理唤他的声音,沈书麒揉着隐隐作痛的肋骨,看了眼罗凌宇的方向,是往后院。他跟了几步,停下,看了看月色,不知想到什幺,唇边笑意渐渐隐去了。
“扑通!”
一颗石子砸入后院门前的水塘里,破开一圈圈水花。
罗凌宇扶住膝,瞪着漆黑一片的水塘,心想这水塘若再深点该多好,跳下去就解脱了。
夜风沁凉,拂过他面颊,带走酒醉的热意,罗凌宇抹了把脸,感到自己清醒了些。
他对自己嗤笑道:“你说别人算个什幺东西,可你自己又算个什幺东西?!”
不都是讨生活吗?跪着的站着的,有什幺区别!
从未有过一刻,他如此迫切地想成为人上人——只有成为人上人,才能避开这一切,才能切切实实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