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前一看,那一队人马最前列,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英武不凡的男人,着一身冰蓝色上好丝绸,绣着金丝锦绣竹叶纹路,与头顶之上的白玉冠交相呼应,从里到外都透着京城贵族男子才有的贵气。
那是熟人!
柳三升已经走上了大路,在那处等着了,等那大马接近了,远远地便唤了一声:“原来是龙大表兄,别来无恙。”
龙捷一眼便看见了那大道之上的人,那少女一身粗布麻衣,甚至脸蛋都带着污迹,似乎是刚耕作归来,的确,柳三升今早一直在地里忙着种新的菜式,中午草草地吃了一个饭,便开始与众人讲故事,脸蛋都没洗干净,但一双眼睛却是明亮得很,透着明亮的光泽。
虽然已经是四年未曾见面了,但龙捷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下马来,远远地便对柳三升惊喜地道:“锦华!”
那龙捷乃是当朝韩国公的嫡传长孙,韩国公的正妻便就是当朝皇帝阎璃的姑母,夏锦华外祖母宜阳公主的同胞妹妹,龙捷只比夏锦华大了两岁,所以,夏锦华要唤他一声表哥。
而且,龙捷还是曾经夏锦华的心上人,当年夏锦华仗着祖母父亲宠爱,闹着要嫁给龙捷,闹得沸沸扬扬的,而且还传到了阎璃的耳朵里,不过最后没有成事。
龙捷铁定是来传旨的,那阎璃明明知道夏锦华对龙捷倾心,却还派他来传旨,又是个什么意思呢?
“表哥。”
柳三升也上前道,还是有些欣喜的,毕竟他是来传旨的。
还未走进,那龙捷微微一蹙眉,因为柳三升身上一阵阵刺鼻的味道,正是肥料混合着大粪的味道,村里人闻惯了这味道,但是京城来的龙捷闻着却是刺鼻得很。
柳三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顿住了脚步,道:“妹妹如此已经沦落到种田为生了,身上难免臭了一些,唐突了表哥了,实在是不该。”
龙捷正想说什么,但听下一刻,一道如珠玉碰撞,如清风明月,如天籁之音的女子柔声传来:“大姐姐,好久不见了,可是想死妹妹我了。”
听见那声音,柳三升的脸色变了一变,但还是看了过去,见队伍中间,那辆精致的小马车的车帘子已经被一个美貌丫鬟给掀开了,露出了一张国色天香的脸儿来,一双明珠似的眼睛之中染着喜色,琼鼻高挺,肤色如同凝脂,两片小巧的唇瓣之上点着淡粉色的口脂,挽着精致的飞天髻,发髻之上别着珠翠,前有金凤展翅簪,凤口含着流苏,后插了几朵百花争艳的珠花,耳着明月珰,在丫鬟的搀扶之下,踩着一个侍卫的背便从马车之中下来,一双小巧的绣鞋落地就踩着了一张精致的红毯,随着那女子莲步移动,侍卫忙着铺开红毯,莲足步步落在精致的红毯之上。
果真是仙人般的人物!
只是那双眸之中的讥讽之色多余喜色,与她一比,灰头土脸的柳三升简直就是个丑小鸭,但丑小鸭却淡然得很,眼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羡慕嫉妒,更别说是恨,似乎是看见一个耍猴的,含笑看着那女子朝自己走来,走到自己五丈之外,却顿住了脚步,用一方精致的金丝牡丹捂住了鼻子,黛眉微蹙,面上全是厌恶,被柳三升身上肥料的味道给熏着了。
“原来是安定侯府的二小姐,民女有礼了。”柳三升微微地福了福身,算是行礼了。
低垂下的眉眼之中,却全是冷讽。
夏锦年,咱们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