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百亩地的蔬菜,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叶冬不明所以地盯着百户看了一会儿,直到对方有些不自在,才道:“等产出的时候,大人就回来了啊。”地里面的产出关你屁事啊!这句话他没说出口,不过明晃晃的在少年的脸上写着。
百户抽着脸皮,只能当没看见。打狗还要看主人。叶冬是阮白的人,阮白是曹将军的义弟。现在阮白才刚走,而且回来之后也不定是个什么职位……
“我只是想说,从顺阳到京城路途遥远,万一阮大人路上耽搁了,叶小兄弟要是有什么搞不定的,尽管来军营里找在下。在下是楚大人手下的百户……”
“哦。”叶冬点头,脸上写着“关你屁事”。
百户抹了抹脸。他是军中待久了,不知道该怎么和普通人相处了吗?
这个百户只是个打前哨战的,接下来无论是驿卒们还是叶冬以及几个长工,几乎隔三差五都能被几个“军中兄弟”说话谈心。
打扰人做事很烦的好不好?他们的事情多着呢,难道当个军汉就真这么闲?
这里的变化看在曹将军眼里,对管家吩咐:“去找曹九过来。”曹九是曹家军内的千户,一样是千户,地位要比其他诸如牧千户等人要高得多。
曹将军叫曹九过来,吩咐的就一件事情:“明天开始,让楚千户手下的将士,跟着你一起练。”
曹九眼露疑惑:“是。训练量和项目都一样吗?”
曹将军呲牙:“一样!”不是老大不在就开始搅风搅雨么?既然那么清闲,就让他们忙到干脆连路都走不动,话都说不出好了。
楚昊练兵很有一手,他们都知道。在最近的一场战争中,他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果假以时日,绝对是另外一支不逊于曹家军的精兵。
但是,楚昊训练的时间太短了。哪怕是跟着他最久的部下,都还不到两年;最短的只有半年左右。现在能训练到比普通的士卒略高一线,已经是楚昊的能耐不小了。可是要跟着曹家军一样训练,第二天能爬起来的人,十个里不知道能不能有一个?
不过,管他呢,反正是将军的命令。
在楚昊手下的兵被训成狗的时候,楚昊一行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一的路程,队伍中的气氛也开始越来越紧张起来。
按照阮白这个职业暗搓搓党看来,在这一段下手是最好的选择之一。
人困马乏,地形复杂,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等到了晚上,那就是真·黑灯瞎火,多好的下手机会啊。
于是,阮白在这段时间反倒呈现出一种诡异的亢奋。
中午,队伍在一处坡地停下修正的时候,他还东张西望,就盼着能窜出来一个劫囚的。
楚昊没好气地看着阮白:“你不累吗?”不习惯骑马的人,长时间骑马就是一项折磨。他的部下们这些天,好多个大腿都磨得血肉模糊。没办法,现在顺阳关的马匹虽然日渐增多,但是之前也没那么好的条件,给他们人手一匹。哪怕是现在的这两百多匹马,也只是暂借,等回到顺阳关后,要还回去的。
那群糙军汉都这样了,阮白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反倒没事?要不是碍着附近总是有人,他早就扒了阮白的裤子亲自检查了。不过看阮白走路的姿势,除了刚下马的时候有点罗圈腿之外,好像哪儿哪儿都正常。
简直太不正常了!
“我累什么?”阮白横了他一眼,“今天探子们探到了什么?”
前面一段路上,适合埋伏的地点也不少。哪怕不能顺利劫囚,难道还不能沿途骚扰?疲兵战术都不懂么?
劫囚的人难道一点都不专业?没有专业不算,竟然还不敬业!差评!他都等好久了,这“发货”速度,等到货了,匈人大王子都烂掉了好嘛!必须差评!
其他人看到楚昊和阮白讲话,自觉退开一段距离。
楚昊见状,侧过身避过大多数的人的视线,快速地摸了一下阮白的大腿内侧,差点把阮白惊地跳起来。
“你干嘛?!”说话就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不造他现在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吗?不造他们已经素了好久,连汤都没得喝吗?
楚昊看着阮白涨红的脸,瞪视着他的眼神全都是小钩子,让他的脸皮也升起了热度,轻咳一声才道:“我就想问问你,这几天腿没磨破?”
“没啊。”他好得很,“你忘了我天天遛黑曜石了?”刚开始骑黑曜石的时候,他确实吃了点苦头,不过不像这些士卒们那么严重。
黑曜石跑起来很任性,似乎是不习惯被人骑在身上,刚骑上去的时候似乎很平静,可是一旦跑开了,总要做点小动作,试图把人弄下去。不过饿几顿,再喂两顿好的,循环几次就好了。
后来遛马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慢慢跟着循序渐进地磨了出来。再说,“我也不是一直骑马,中间会到马车上坐一会儿。”
楚昊这才放心:“也是,要说怎么对自己好,除了你也没别人了。”
“咦?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对自己好,难道还有错?难道他对别人就不好了?难道他对楚昊就不好了?
楚昊快速抱了他一下安抚:“好了,是哥说错话了。”
“哼!不理你了!”阮白十分孩子气地丢下话,蹭蹭蹭跑开。
楚昊也不追,只站在原地叫:“别跑远了,最多再小半个时辰就出发了!”
从顺阳关出发,前几天是尽可能的多赶路。现在倒是尽可能的多休息,让队伍中的人和马都能尽快恢复精神和体力,以防出现意外的时候,应对不及。
所以,不是劫囚的不想下手,而是找不到破绽啊摔!
对方是两百骑边军,个个都是见过血的。而且押送囚犯就像是在行军,前方探哨后方扫尾,一个不差。特么的他们还有好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像是那个长长的像棍子一样的东西,他敢肯定,用那个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因为上次一个兄弟不小心远远的露了一点,差点被一箭射中了!最后幸亏距离实在离开太远,箭枝没有发挥出什么作用;但是他们的行动还是暴露了。
地势平缓的地方,没处下手;地形复杂的地方,也找不到机会。人家就算是休息,那也不缺人警戒。
现在那个队伍中最显眼的小屁孩,竟然独自一个人出来了!简直是天赐我也!
要知道他们平时连大小号,最起码也要五六人一起出动,还轮班看守……
要论显眼,队伍中除了匈人大王子,就是阮白。匈人大王子是坐着囚车,独一份。阮白是骑着高头大马,也是独一份。身边的那些骑着普通战马的士卒,愣是被他衬托的像是护送纨绔子弟的家丁似的。
劫匪头目一挥手:“跟上!”
茂密的树林子里,立刻就有十多个劫匪应声,手上个个刀子出鞘。这些天他们早就憋狠了。而且绿林道上有规矩,再过去就不是他们的地盘了,他们就算是要越界,也不能带那么多人。到时候要是再想劫囚,可能性就更小,付出的代价势必也更大。
换了前几天,劫匪头目绝不会就这么轻易地对阮白下手,可是这几天,他自认为已经对这个队伍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个少年显然和带头的将领关系不错,很可能是兄弟。看他被安排在队伍中间,防卫最严密的位置,还时不时的到马车上坐一会儿什么的,和其他士卒们的关系看上去也不错……
劫匪们对这片林子很熟悉,没一会儿就绕到了阮白的前面守着。
头目对手下小声交代:“点子身手不错,小心别被老鹰啄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