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的四儿子结婚是一件轰动榆城上流社会圈子的事件。
这场婚礼办得仓促,婚礼开始之前一个多星期,请柬才送到了宾客们的手上。原本人们还疑惑,以为江烈娶的是什么豪门的小姐,但直到看到请柬上的名字才恍然大悟。
余铛铛。
江烈的新娘是余铛铛。
人生中头一回给人当伴娘的温春宜头一天晚上就被人接到了余铛铛的身边。
江烈讲究仪式感,把新娘放在了外面,打算在婚礼当天,再把余铛铛从江家大门迎进去,而在那之前,二十八辆豪车组成的车队将会在榆城内转一圈。
江烈想要告诉所有人,余铛铛是自己正儿八经娶进江家的新娘子。
是他江烈的老婆。
但这大概算得上是温春宜参加过的最严肃的婚礼了。
闹婚是不敢的,闹洞房更加是别谈了。
当江烈那死神一样的脸孔出现的时候,屋内的气氛自动凝固,连温度都跟着下降。对着那一张债权人的脸,满屋子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个,更别说要准备点游戏来为难一下新郎了。
在这一片寂静之中,只有温春宜开了口。
她笑意盈盈:“要想娶新娘,可得费点功夫。我给你准备了叁个小的挑战,江先生可愿意接受挑战?”
这话一出,房间里的人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江烈一个暴怒从腰间抽出一把枪来,然后在温春宜的脑袋上“梆梆”两枪。
那她可能会成为第一个在婚礼上脑袋开花的伴娘。
但江烈的眉头跳动了两下,眉间竟然浮现了微微笑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好。”
江烈爽快地应了下来。
温春宜有些意外,清了下嗓子:“第一项挑战,请新郎在一分钟内完成一百个俯卧撑。”
这不算是什么难事。
江烈往后头示意了一个眼神,从他的后头“呼啦啦”竟然冒出了十来个人,在房间内站成了一排,然后在一声令下,一起俯下身子,整齐划一地开始做起了俯卧撑。
温春宜傻眼。
江烈眸间的笑容愈深:“我还是得保留点体力。”
这话说得暧昧。
躲在温春宜身后的余铛铛立刻脸红到耳朵根的后面。
没出息。
温春宜心里暗骂。
今天还不趁着他的婚礼让江烈出点洋相吃点苦头,以后余铛铛肯定要被吃得死死的。
虽然余铛铛怎么看都是个任人拿捏的小兔子就是了。
“第二个挑战,”温春宜重振旗鼓,递过去一张准备好的纸,“现在请新郎按照上面的内容,宣读你的结婚誓词。”
她特意在网上找了肉麻的结婚誓词,拼凑了一篇最肉麻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誓词来,就是为了今天能够让江烈出洋相,一报当初春药的仇。
江烈接过誓词,面不改色地看了眼温春宜,又看向铛铛:
“认识你之前,我是在黑暗中踽踽独行的人,走在永远看不见镜头和终点的黑暗之中,我以为黑暗和孤独是我的宿命,是我的人生。你的出现,撕开了一道豁口,让我看见光。”
温春宜发楞。
他说的根本就不是纸上的东西。
江烈低沉稳重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我并不在意活着或者死去,因为生或者死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分别。可是,能活着,才能遇见你,才能抱着你。因为抱着你,我才能呼吸。”
余铛铛有些无措,看了眼江烈,又看向温春宜,拉了拉温春宜的衣袖:“春宜姐姐,你这个也太肉麻了点儿。四哥会不高兴的。”
温春宜没说江烈说的压根就不是自己准备的东西。
是他自己即兴发挥的。
是他自己想说的话。
江烈说完了,又看向温春宜:“好了,第叁个挑战呢?”
备受打击还被塞了一把狗粮的温春宜声音恹恹的:“现在找到新娘藏起来的水晶鞋,你就可以娶走你的新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