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等人现在居住在一座依着山势而建的园林, 园林被笼罩在一片青碧的光影中, 有着返璞归真的美。
林蒙被邀请来此住下, 她并没有推辞,只是她并不会长住, 再怎么说这都是别人的地界。
而等到林蒙洗漱一新,来到待客的花厅时,不仅见到了焕然一新,身着绯衣,越发人模人样的王怜花, 还见到了之前没有见到的朱七七。
朱七七一身玫瑰色衣衫, 当真是艳若桃李,娇艳不可方物。
朱七七十分热情:“你就是诗音吧?”
林蒙点了点头:“沈夫人。”
“她叫我沈夫人哎, 相公。”朱七七眉开眼笑地凑到沈浪跟前,和他亲密地咬起了耳朵。
熊猫儿受不了地转过头去:“从前又不是没人这么叫过你,至于吗?”
朱七七一掐腰:“至于,就至于!”
王怜花悠闲地摇着手中的折扇,用赞叹地语气对林蒙道:“好诗音,瞧见了没有,沈夫人可是我们谁都不敢惹的,你却观察细微,一语中的, 不错不错。”这话儿怎么听都不对味。
林蒙微微一笑:“王前辈怎地换了一把折扇?”
王怜花:“……我这么雅致的人物, 自然不会只有一把折扇。”
林蒙做恍然状:“是吗?我还以为前辈之前那柄坏了呢。”
王怜花捏紧了扇柄。
朱七七过来拉着林蒙落座:“你别理他, 快来坐。诗音我和你说, 这一道玉米玫瑰果馅蒸糕,在咱们那儿可是没有的,这里头的玉米是那西洋人传进来的。”桌子上已摆好了八色点心,四色水果,还有茶水。
林蒙再次道过谢,跟着坐到朱七七身边。
朱七七十分照顾她,又是介绍当地特色点心,又是嘘寒问暖:“诗音,你是怎么找过来的啊?你一个女孩子,竟然这么大胆勇敢,要是我我怕是吓坏了。”
林蒙看了王怜花一眼。
王怜花斜睨她:“你瞧我做什么,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呗。”
林蒙就将之前的事,一一说了。
朱七七疑惑道:“我怎么不记得我家有‘快刀’秦英,这么个门客?”
熊猫儿嘿嘿一笑:“还能有什么,这都是王怜花搞得鬼呗,只是人家小姑娘没上当。”
朱七七下意识看向沈浪。
沈浪嘴角噙着懒散的笑:“按照常理来讲,比起轻易得到的、一听就有破绽的说辞,人们更愿意相信费了一番功夫,且还是恩威并施得到的答案。”
朱七七又看向林蒙:“那诗音是怎么识破的?”
林蒙煞有介事道:“因为秦英他称呼王前辈为‘王大侠’。”
王怜花:“……”
熊猫儿毫不客气地拍桌大笑,就连沈浪都摇头微笑。
“我只是开个玩笑,其实是破绽太多了,我得组织下语言。”林蒙看着王怜花僵硬的脸,美滋滋地将破绽一一道来:
“在秦英说他是朱家门客时,我就意识到不对了,朱家那么大户人家,又是做生意的,向来以和为贵,怎么会选择这么小气又损人的法子。且他言语矛盾,先说姑娘和姑爷不许人叨扰,后又说怕人去寻仇。
“再者,我只说我姓林,想寻王前辈学艺,他就立刻知道我具体是谁,还知道王前辈将《怜花宝鉴》托付给我二哥之事。这又岂是他一个朱家门客能知道的?后来想想,在万事通靠过来和我搭话,搭第一句时就有问题了。”
朱七七:“??”
沈浪自然而然地为她解惑:“像他那样的万事通,在寻肥客时,必然早就打探好对方需要什么样的消息了,定会上来就‘对症下药’的。”
王怜花将玉米玫瑰果馅蒸糕咬地吱吱响。
为此,林蒙多睇了他一眼。
王怜花几口把那蒸糕吃完,一扬眉:“那你又是怎么知道两个答案有一个是真,而不是两个都是假的呢?”
林蒙含笑道:“我去寻了诸位的过所。”
虽说当下江湖仍在,但国法大于江湖规矩,想要出海,除非是偷渡,那必然得需要“通关文牒”,也就是护照,当下则叫“过所”——朝廷为了保证正常的商业贸易往来,稽查行旅,防止偷漏国税、逃避赋役、拐卖人口以及预防他国间谍入内搞破坏,实行严格的过所制度。而一般情况下,在这一交通证明书上,会有规定的路线,持有会所者可以在规定路线上畅通无阻。
沈浪笑道:“原来如此。”
朱七七眼睛亮晶晶道:“诗音真是又好看又聪明,不过还是要比我家相公差那么一截截哦。”
沈浪摸了摸鼻子。
熊猫儿没眼看。
王怜花直接“呕”了一声,尔后盯着低头喝茶的林蒙,心中一动,把折扇一阖,没问她怎么意识到“李茂”不对的,而是用好奇的口吻道:“诗音,我瞧你剑法不凡,其之精妙,连我都闻所未闻,只不知道你师承何人?”
林蒙放下茶杯,端正姿态道:“传我剑法的师父,因厌烦江湖纷争,教我剑法后说是也不用我为他扬名,所以前辈请恕我不便透露他老人家的名字。”
“好个淡泊名利的大剑豪!”王怜花话锋一转:“那他知道你又另择良师吗?”
“他不知道,”林蒙垂下眼帘:“因为他不在这世上。”各种意义上的。
而本来还要添油加醋的王怜花,则要面对沈浪的不赞同目光,熊猫儿的龇牙咧嘴,朱七七的狠狠一瞪。
王怜花:“…………”我只想占回上风。
王怜花能屈能伸:“那是我唐突了。”这是他能说出最接近“对不起”的话了。
林蒙抬起头来,倒没见许多悲色,平平静静道:“不知者无罪。只是听前辈的意思,前辈很介意我带艺求师?其实不瞒前辈,我也介意前辈之前所展现的所长。”
她微微扬眉:“敢问前辈,可是解读完了我的废稿?”
王怜花目瞪口呆,他反手指着自己:“你这是在嫌弃我?”
林蒙反问:“还是说,前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王怜花深吸一口气:“你不必用激将法。三天,再给我三天。不,两天。”
林蒙利落地起身,一拱手道:“那晚辈就在此静候前辈的佳音了。”
王怜花一甩袖子,气呼呼又雄赳赳地走了。
看戏看够了的熊猫儿哈哈长笑:“王怜花你也有今天!”
朱七七则亲热地拉住林蒙的手:“他现在还改好了呢,之前可卑鄙无耻了,我都好几次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没没,那都是从前的旧事了,我差不多都给忘光了,不过让我看,他好像很中意诗音你哎。对吧,沈浪?”
沈浪朝林蒙微微一颔首。
林蒙没有再像之前那样盛气凌人,她缓和了语气,由衷道:“我亦很佩服他在多门学科上的不凡造诣。”
朱七七“嗯嗯”两声:“他还是很厉害的,我想你们俩能相处融洽的。”
熊猫儿笑过之后,也跟着帮腔了几句。
再怎么说他们几人和王怜花,都相识十多年了,虽说王怜花之前作恶多端,但他人确实挺有魅力,有时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而且他也已经改过自新了,不是吗。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怜花就是他们家的坏孩子,可孩子再皮再熊,那也是自家的啊。
林蒙自然是明白的。
所幸被王怜花牵连进的普通人,到最后都安然无恙。就是被王怜花在中途替换的“李茂”,也好好地返回了商船上。
王怜花是在商船中途在琉球停靠时上的船,林蒙后来回想时,意识到这个李茂,和原版的李茂并不相同——王怜花他每次易容时,无论易容成男女老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嘴角上的一粒痣,怎么样都会在。
再有王怜花版的李茂,尽管外貌以假乱真,但他身上的气味,却太干净了,而原版的李茂整日混迹在后厨,身上的烟火气是十分浓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