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收益呢,有一部分以“怪盗罗宾汉”的名义做起了慈善。
而这个举措,也让读者们认可了作者是怪盗罗宾汉朋友的身份,不再抗议作者冒名顶替,拿怪盗罗宾汉盈利。当然了,读者们认可的根本原因,还是作者写得很精彩,好像真的一样,里面的怪盗罗宾汉也符合大部分人的想象。
渐渐地,也搞得各国警方都开始研究《怪盗罗宾汉冒险记》,把其当做怪盗罗宾汉的自传,认为上面的身份背景啊描写都是真的。
林蒙:‘行吧。’
还值得一提的是,自从怪盗罗宾汉从卢浮宫博物馆偷走了《蒙娜丽莎》,又给还回去后,《蒙娜丽莎》知名度更上一层楼不说,它还有了专门的展区。
话说回来,作为知情人之一的福尔摩斯,他自然看透了真相,知道了“r.h .巴贝奇”是林蒙的马甲之一。林蒙的另一个马甲“詹姆斯·伍德森”,福尔摩斯也知道,但他并没有直接点破,不过他们俩心知肚明,平时也会串马甲聊天。
不过林蒙平时都有避免马甲交叉,比如她不会用怪盗罗宾汉的马甲,为其他马甲提供便利。像“詹姆斯·伍德森”想要推动英国汽车业,那‘他’就自己努力,去搞定议院,‘他’做得很不错,毕竟有大把的英镑在前面开道。
但英镑是共通的,林蒙这次建医院,就用到了她的遗产,不过有做好了其他名目就是了。再有林蒙并不缺赞助人,杰夫·格兰特赞助了她一千英镑,贺斯特子爵送来了三千英镑,之后还有位不具名的人士让人送来了两千英镑,就连福尔摩斯都拿过来了一千英镑。
林蒙一开始没意识到他没有花从巴黎带回来的钱,但后面福尔摩斯日子还是过得不宽裕时,林蒙才反应过来。
在后面福尔摩斯拿支票给她时,林蒙却也什么都没说,直接收了下来。
资金到位后,林蒙又凭借“高斯·伍德”的名气,发挥了她高超的说服力,在医院都没有落成前,就签下了数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的部分,林蒙主要看重的是,有才华有技术却没钱自己开诊所的青年医生,许给他们高薪,并且相当高的自由度,以及向他们展现了医院的前景,和可以说得上是独一份的各色设施。
他们没理由不动心嘛。
所以林蒙现在是人和钱都到位了,就差把医院盖好了。
林蒙收回发散的思绪,又将目光放回到那沓书稿上,略一沉吟和福尔摩斯说:“说起来,新书中有一个情节,会提到指纹与指纹鉴定。”其实指纹用在刑侦上,在欧洲这边是没有发展起来,但是在天朝从很久以前就有记录与应用了。只是在这边因为是空白,所以为了科普它,让刑侦人员注意和重视它,林蒙认为必须来点特别手段了。
《怪盗罗宾汉冒险记》就十分合适。
福尔摩斯瞬间就明白了林蒙的用意,他哂笑一声,为其中的讽刺意味。
林蒙耸了耸肩,“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比起严谨的专论,大众还是更喜欢看有精彩情节的小说。再者专论的受众面,也不如小说的受众面大。于我而言,只要最后有好的结果,那就没多大必要去纠结过程,这两者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嘛。”
福尔摩斯不客气地指出:“你少说了影响力,伍德。在这方面,‘高斯·伍德’无论如何都比不上怪盗罗宾汉的。不过我也赞成你殊途同归论,我很乐意看到不思进取的苏格兰场,从死敌身上学习如何进步的。”
林蒙不免问一句:“他们又攫取了你的功劳?”
“这不是他们经常在做的吗,”福尔摩斯并不掩饰对苏格兰场的不满,他说着睇了林蒙一眼,“你没看今天的报纸吗?哦!是格兰特。他来找你抱怨了。说起来从大学时,他就更愿意亲近你,现在仍旧如此。这有点奇怪,你不觉得吗?”
林蒙惊奇起来:“你是认真地在问我这个问题吗,福尔摩斯。和你比起来,我更讨人喜欢这一点,难道还不够显而易见吗。你瞧,你自己都反驳不了。”
福尔摩斯:“……”
林蒙笑了笑,又把话题说了回去:“你不是说华生医生要替你发表这起案件吗,到时候大众就可以知道相对客观的真相了。”
福尔摩斯挑眉:“你为什么要加上‘相对’这个词?”
“我可以像你保证,华生医生作为记录者,他所记录下来的案件,必定会渲染上一层小说色彩。”林蒙杵着下巴,展望起了未来:“如果以后有机会集结出版,名字我都想好了,‘福尔摩斯冒险记’。唔,我是说‘福尔摩斯探案记’。你别这么看着我,我还没有说更让你无法赞同的部分呢。
“那就是等到你的名气更进一步,把业务发展到其他国家时,大众就会将你的名字和怪盗罗宾汉的名字放在一起,期待侦探和怪盗斗智斗勇。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r.h.巴贝奇’是不会放过这个体裁的。‘怪盗罗宾汉vs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听起来就叫人激动,不是吗?”
福尔摩斯嗤之以鼻:“所以说你在原有故事上进行加工还不够,还要虚构出一整个故事来?”
林蒙不以为意:“那不一定啊。怪盗罗宾汉和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在现实中终归会有相遇的一天。”
福尔摩斯舒服地靠在椅背上,真心实意地说道:“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岂料林蒙又慢悠悠地说道:“不过呢,这种事越是现实中没有机会发生,大众越是想看到。”
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恼羞成怒前,喝得醉醺醺的杰夫·格兰特上门了。
这家伙现在也只能醉酒浇愁了,贝拉·埃文斯是铁了心不要再和他过,再说她现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个死人了。要林蒙说,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一是战争,二就是英国的离婚法。
尽管1857年的《婚姻诉讼法》,让离婚可以世俗化,费用也从之前的两百镑或者更多,降低到了现在二十镑到四十镑不等,但是现如今离婚法院只有一个,且设在伦敦,而且限制也很严苛。如果妻子要提出离婚,必须提交证据,证明丈夫虐待或是事实上已弃妻出走。
实际上呢,离婚程序要比法律规定的更加繁琐。
在贝拉·埃文斯和杰夫·格兰特这一例子中,他们俩要离婚的话,法院是不会批准的,因为杰夫·格兰特并没有做错什么。
也不怪之前英国存在普遍的卖妻现象,即丈夫将妻子卖掉,但是买主通常都是安排好的,一般是妻子的情人,或是妻子的家人。这是另一种意义上,平民用来宣告婚姻破裂的方式,之后丈夫就可以再娶,妻子可以再嫁。
但这么说,就不代表贝拉·埃文斯和丹尼尔·怀特的行为,就是道德的了。
杰夫·格兰特含糊不清地嚷嚷着:“我以前是做过错事,可我和贝拉结婚后,我就一心一意地想当个好丈夫啦,她为什么还要这么对我。还有我们的儿子,巴伦。”
林蒙凑过去和福尔摩斯低语:“哦,‘巴伦’——勇敢的战士。我猜这个名字是她给取的,你说我们要告诉他吗?”
福尔摩斯还算有点朋友爱:“你想得到一个痛哭流涕的格兰特吗,伍德?”
“我的儿子才六个月大,他以后要是问起他的母亲,我该怎么回答他呢!我也不敢让我的家里人知道。天呐,伍德,我真不该来找你的,我宁愿我自己疯了!”
“我干嘛要让他进来。”林蒙去摸她的烟盒,从中抽出一根烟,又给了福尔摩斯一根。
林蒙就着杰夫·格兰特的哀嚎,把烟叼进嘴里。
福尔摩斯从他的口袋中掏出火柴,帮她点着了烟,自己也点燃了自己手中的。
他们俩就那么并列坐着,吞云吐雾起来,还眼睁睁地看着可怜的格兰特大吐苦水。
“我当初就不该结婚的!我就该像你们俩一样,自己一个人过——”杰夫·格兰特扭头去看自己的多年好友,结果就看到了令他心碎的一幕,他委屈巴巴地吼道:“你们俩是魔鬼吗?铁石心肠的家伙!”
“你要来一根吗?”林蒙示意了下她的烟盒。
“……要!”
“火呢?”
福尔摩斯将自己的火柴盒递过去:“给。”
杰夫·格兰特接了两下,才总算接着了:“谢谢。”
管家适时送来漱口水,他有乖乖漱了漱口,也总算清醒了点。但是没过多久,他又开始絮叨了,反正就是各种懊悔。
期间,杰夫·格兰特这家伙还信誓旦旦地说他再也不结婚了,他要做快乐的单身汉,然后他就想起了西格森小姐:“西格森小姐,我还记得她。伍德,你和西格森小姐是没有下文了吗?”
不等林蒙和“西格森小姐”说什么,杰夫·格兰特就又嚷嚷了起来:“没有下文的好,就该没有下文。”
林蒙弹了下烟灰,然后果断扬起脖子朝着书房门的方向高喊:“华德,格兰特先生要回家了。”华德是她的管家,几年前就开始跟着她了。
杰夫·格兰特:“……伍德,你怎么能这么对待你的朋友。我不走!”
林蒙坐着没动,却又冷酷又无情道:“福尔摩斯,过来帮我一把,按住他,我要给他扎一管镇定剂。”
福尔摩斯不枉多让:“乐意之极。”
杰夫·格兰特:“…………我清醒了,被你们的冷酷无情给浇地清醒了。”
林蒙假模假样地叫了起来:“哇,福尔摩斯,我们有了新的发财之道,我们可以去兜售解酒药,市面上还没有这种药呢。”
福尔摩斯一沉吟:“五五分?”
林蒙同样认真:“不,我四你六。”
杰夫·格兰特:“…………”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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