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还有一个问题很难理解,既然郭巨行的是“孝道”做的是“孝子”然文中又说“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这老祖母把自己吃的东西都分给孙子,足见其爱孙之切。倘若老太太知道儿子为了她埋了孙子,这郭巨不是被骂死就是被恨死,从此这家永无宁日!自古以来,儒家倡导“孝悌”便是要“顺”母意“从”兄心。郭巨背着母亲,偷偷地埋了她老人家的爱孙,这“孝”和“顺”又从何而来呢?因此,单从“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这句话来驳郭巨愚孝,已经是足够了。其他二十三孝中的任何一个事例,都足以说明郭巨“埋儿奉母”是不孝且自相矛盾的愚蠢行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老儒孟子所说的话。不管是郭巨或郭居敬(有说是郭守正),抑或是崇拜“二十四孝”的后人,都把它当成耳边风。自己的孩子都不“幼”怎能真正理解儒家的孝道本义。虽然儒家学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文化甚至还将继续影响下去,但其中的一些糟粕是不可取的。如果我们一昧信奉,并把它放在风景游区,让游客品评,显然很不妥当。自古以来,国人以古为铜,的确树立了不少人物标本。可对现代人来说,如何做到真正的“孝道”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重新审视并修订的学问,不可生吞活剥。
也难怪,郭巨“埋儿奉母”的雕像,竟然让好事的游客给“剁”了手,可见游人对这种宣扬深痛恶绝!看着郭巨落在地上的手臂,心中不免几分快感。郭巨为了自己所谓的“孝道”虚名,竟然充当恶魔、畜牲,这其中,不但让人心寒肝裂又啼笑皆非。所以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一直是沉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