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李老头行动了起来,张恒五人自然是紧紧的跟着李老头。
沙漠灵驼是普通骆驼的变异品种,同样是沙漠里面最为常见的载具,具有沙漠之舟的美誉。
沙漠灵驼继承了普通骆驼所有的优点,并且将普通骆驼耐饥耐渴的优点放大了很多倍,而且沙漠灵驼的嗅觉非常灵敏,往往能够趋利避害,躲开一些沙漠灵兽的威胁。
李老头先是带领众人来到了一处出租沙漠灵驼的地方,一只沙漠灵驼租用一次两万块钱,为了防止租客和沙漠灵驼发生意外,所以每一只沙漠灵驼需要交八万块钱的押金。
加上李老头,六个人一共是12万块钱,张恒直接使用自己的银行金卡转了12万给摊主,然后李老头一驼当先带领着众人向沙漠深处走去。
张恒等人以前没有来过沙漠当然也就没有骑过骆驼,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张恒五个人学习着李老头的动作,坐在了沙漠灵驼的驼背上面。
沙漠灵驼比普通骆驼高大许多,但是众人也都不是普通人,所以很轻松的就坐了上去。
想要抵达罗什泊就必须先穿过这一望无际的沙漠,李老头骑着骆驼走在最前面,张恒紧随其后,后面依次是孔清烟、余悦、牛惊天和牛动地。
烈日炎炎,偶有风沙袭来吹到众人身上,可以感受到黄沙那滚烫的高温。
在沙漠中穿行是一件特别枯燥无聊的事情。刚开始张恒几个人感觉挺新鲜,挺有意思,但是走了一上午之后,除了李老头之外的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单调无聊。
沙漠里面除了黄沙还是黄沙,沙子是黄色的,灵驼是黄色的,头顶的太阳也是黄色的,就连张恒竟然也穿了一件黄色的直筒长袍。
“张恒,你为什么要选一件黄色的衣服?”孔清烟在张恒身后不满的说道。
“黄色的衣服在沙漠里面多接地气啊,与周围的环境完美的融合,不容易引起一些生物的注意啊。”张恒强行解释道。
“不行,现在我眼睛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黄色的,看的我都要吐了,这沙漠也太无聊了吧。” 孔清烟的性格本来就是活泼好动型,所以她最先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小女娃,这才刚刚走了一上午你就先忍受不住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原路返回比较好。”李老头的声音从最前面传了过来。
超人类的视力和听力比普通人强了好几倍,所以众人即便是以正常的音量说话也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为什么?”孔清烟不服气的问道。
“地狱幽冥犬出没的地方位于罗什泊边缘,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穿越这片沙漠,然后是戈壁滩和大峡谷,最后才会抵达罗什泊。”
“这期间会有无数的危险,灵气复苏之前就鲜有人可以做到,更不用说灵气复苏之后的现在。”
“即便是这片沙漠,运气好的话我们用半个月的时间走出去,运气不好的话,我们可能会被困在这里一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