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一个并没有什么后台、全靠自己打拼的底层官员而言,丁忧这种事儿,一旦弄个不好,可能仕途就彻底没了。毕竟,他在梁曲县的这两年里,也没干出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情来,最多也就是无功无过罢了。
无功无过,若没有丁忧这个事儿,他就会再度连任。之后,就算无法升职,那也是平调去别的县城继续当他的县官。
运气好,就是立功后升职。
运气不好,那就得熬资历,过个十几二十年的,就算没有寸功,他也是可以升职的。
但如果丁忧了……
县太爷一脸诚恳的告诉安父,他本来是打算年后卸任了再去寻安父的,可这不是正好吗?这就说明他俩有缘分。
安父无言以对。
有没有缘分的,他其实真的不在意,不过来都来了,对吧?
当下,他掰着手指头算了下日子。因为明个儿的日子实在是不好,就算他求庇佑事实上并不挑日子,但也不能找个大凶之日跑去人家坟头上搞事情吧?最后,安父把日子定在了后天。
定下时间后,安父又把需要准备的东西告诉了县太爷,这还是有必要的,只因先前为甄家人准备东西的是老文吏。不过,梁曲县热闹又繁华,让准备的东西也是很平常的祭祀用品,因此很容易办到的。
县太爷一口答应,临走前又有些犹豫,担心他在这儿耽搁了时间,不好交代。
“你放心吧,我这儿庇佑也求了,接下来压根就没我什么事儿。以往我替府城官衙门办事儿的时候,只要求到了庇佑,他们就再不会管我了。”
过河拆桥这种事儿,府城的那位大人玩得可顺溜了。
果然,等稍晚些时候,安父将自己准备在梁曲县多逗留两日的消息告诉了老文吏后,后者半点儿惊讶都无,也完全没表示反对,只说知道了。
次日一早,老文吏等人离开了梁曲县,而安父则继续在县城里溜达。
说来也是凑巧,就是晚离开的这日,他在街面上听到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消息。
昨个儿那个女童的父亲,准备将女儿过继出去。
就是那个八岁的女童。
要不怎么说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呢?虽说安父昨个儿就当众表示,甭管小姑娘是嫁出去了还是真的死了,爹是谁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假如是过继出去了呢?
无论是从本朝的律法出发,还是单纯的从情理习俗而言,过继和收养都是被允许存在的,并且还是被老百姓接受的。
而根据律法,过继又比收养更正规一些。因为收养多半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而过继的前提就是两边本身就是亲戚,是有血缘的。
古时原就在意血脉,有血缘关系的自然要胜过于没有血缘关系的。
但……
请问谁会过继一个小姑娘啊?
安父就听旁边人大声的讨论着这个事儿,他本人倒是真没觉得儿子女儿有啥区别,但对于此时的人来说,甭管是过继还是收养,为的就是传承。
也就是说,这里有个逻辑说不通的点。
只有在意香火传承的人,才会去过继亲戚家的孩子。但既然要传承,那肯定是过继儿子的。
反之,要是完全不在意儿女区别的,为啥要过继别家的孩子呢?除非对方父母双亡,出于同情才帮着养。
安父理解女童父亲的骚操作,不就是甩锅吗?但他不理解的是,到底谁会愿意过继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呢?
再一打听,他彻底傻了。
万万没想到啊,这人世间居然还有比钱大富更加厚颜无耻之人!
女童的父亲将自己的女儿过继给了他的舅家表弟。
这么说可能不太能理解,但如果他表弟姓甄并且死于十年前的灭门案呢?
第107章
厚颜无耻肯定是没错的, 但这个办法也确实是挺管用的。
要知道,无论是从律法角度出发, 还是在普通百姓看来, 所谓的过继,那是等同于亲生的。事实上,律法是有明确的规矩, 譬如因无子而过继后,又得了亲生儿子,那么家产仍然是要优先给过继的长子继承的。
甚至在多年前,还出现过某个功勋世家的独子意外亡故,家主从隔房过继了一个孩子。谁知, 才隔了一年, 已经年过半百的家主之妻又有了身孕,并且顺利产下一子。然而, 最终那家的爵位仍然是传给了过继来的儿子。
等于说,过继这件事情是同时被世人和律法所认可的。
如此一来, 在玄学方面应当也是认可的。
可问题在于,那女童的亲生父亲是把女儿过继给了已故之人,本来要是甄家还有其他人在,那么这种做法倒也无不可,只因确实有那种替已故之人过继孩子留个香火的习俗。
但甄家人没了啊!
安父本来是出来闲逛的, 想瞅瞅梁曲县还有啥好玩的东西, 结果东西没买到,倒是平添了一肚子的火气。
他认为自己在这件事情上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尽管他的确是没想到那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那女童的父亲要过继自己的女儿, 她母亲呢?母亲又是个什么想法?”在听了一会儿后,安父忍不住询问旁边的人。
被问到的路人愣了一下, 随即很奇怪的反问道:“这事儿跟孩子的母亲有啥关系?”
“女儿要被过继了,跟母亲没关系?”安父也愣住了。
路人点头称是,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说没错,就是这样的,无论是过继还是发卖,只要父亲点头就可以了,跟母亲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又有人补充道:“要是祖父反对也有用的,当儿子的肯定要听老子的话。”
“你这不是废话嘛,那小孩儿听说是克所有的男长辈,祖父疯了才会反对。”
“就是就是!也就是甄家人都死绝了,没法反对才被得逞的。换一家,谁会要这种孩子?她都克长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