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接着笑道:“白兄仪表堂堂,学富五车,身份也高贵,怎么想起来入赘陈家了呢?”他摇头笑笑,接着道:“还真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痴情种子啊。”
白启常手撑着马鞍,长腿一收,利落的下了马,抬手将缰绳扔给了前来迎接的陈府下人,负手笑道:“如花美眷,怎可相负?”
“哈哈哈。”少年大笑一声,亦随着他下马来,道:“只是,这位如花美眷还是朵未长成的嫩娇花呢。”
白启常入赘陈府目的不纯,但听闻有人调笑自己的未婚妻子,还是满脸的不悦,冷声道:“吴兄,自重。”
“哦...”少年讪笑,道:“是我失言了。”
按理来说,在男权社会下,一个入赘女家的男人,理应被人看不起,处处遭人掣肘。最开始白启常进入书院时也曾遭人白眼。
可白启常却并不放在眼中,与往日在白府中受到的欺辱相比,这算什么呢?他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自由,并为了有朝一日一鸣惊人而更加奋发的读书学习。
这一切,陈淳看在眼中,书院的师长看在眼中,那些同窗亦看在眼中。
经过几次的考核以后,众人才真的渐渐感觉到,白启常不是个普通人,再往后,白启常风过不留痕的作风与谦和的个性,逐渐被人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便有了一个个的学生试探着接近他。就这样,白启常再一次的融入了新的环境,并有了三五好友,可以常常结伴。
这个过程,整整持续了一年。
将别人的白眼与不屑化为动力,这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白启常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却做到了。
这是多么可怕的意志力啊。
少年笑道:“白兄才高八斗,令人艳羡,今日将如花美眷收入囊中,便是更加令人嫉妒了!”
白启常扬起双唇,大笑一声:“才高八斗,并且还是个极为俊朗的男子,哈哈哈!”说着,他头一扬,挺直了腰背走入门中。
“哈哈,好不要脸!”少年跟着笑。
二人身后,紧跟着一队人进门,鸡翅木雕花的箱笼上蒙着红绸子,足足六十四抬。
弄儿眼尖,一眼就瞧见了白启常风度翩翩的进门,惊慌失措的去拉陈珑儿。
“小姐,小姐,白公子来下聘了!”
少年在白启常耳边低声道:“哈哈,白兄,你吓到你的如花美眷了。”
白启常目光一凛,直视着门口盛装的陈珑儿,悠悠的道:“小姑子不知天高地厚,今日便叫她知道厉害。”
陈珑儿记得,上次见到白启常时,还是他初到长洲那日。
那日,白启常风尘仆仆,一脸的灰败,活像个落魄的乞丐似的。
当然,这个落魄的乞丐是在陈大小姐的眼中,旁人看了,也只是觉得他旅途劳顿,需要梳洗罢了。
当日知晓自己将要嫁给这样一个“乞丐”,陈珑儿自然是死活的不愿意,一晃两年,再也不肯见白启常一面。
谁知...
谁知,不过一年,当日那个乞丐,竟变成这样风采翩然的少年郎。
他的目光坚定而充满了侵略性,让人不敢再看第二眼。他的容止如同蒙上潆辉,让人不敢再看第二眼。他的腿那么长,一步可以迈得那么远,他的身子那么高,自己恐怕只到他胸口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