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十七卷 第二十六章 内阁负责制</h1>
《大明崇正律》才念完第一段,皇极殿前的文武百官已经惊的目瞪口呆了,皇上竟然制定一部法典来规定自己的具体权力,而且还规定自己要承担的义务,这未免有点太夸张了吧,谁又能管的了皇帝,他不遵守你又能怎么样!
有权利就有义务,这对穿越而来的朱慈炅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他定下这些规矩的目的就是怕自己的子孙后代中有人无法无天,一顿乱搞,把好好一个大明帝国给整垮了。
至于谁能管的了皇帝,那自然是皇帝他老子。
接下来,第二段就是关于皇位继承人的规定。
这段第一条又把下面的文武百官给惊到了,因为这一条规定,皇位继承人是由皇帝选定的,没有立长不立贤这一说!
这个皇位继承人的问题可是把大明给折腾惨了,当初神宗万历皇帝就是因为这个和群臣闹翻了,不知道罢免了多少朝廷大员,光首辅就干下去四个,把个朝廷折腾的乱七八糟,到最后他甚至用消极怠政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以致大明国势日衰,可以说崇祯朝大明的灭亡就始于那场国本之争。
朱慈炅立这个规矩的意思就是,以后,没什么好争的,皇上要立谁是皇上的事,其他人不要没事找事。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认为福王朱常洵比光宗朱常洛要强,在智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一个人的能力主要还是要靠后天培养。
接下来,他就规定了皇位继承人的培养问题,大概意思就是皇帝要对其皇位继承人进行规定次数的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不但詹事府要惩罚,连皇位继承人都要惩罚。
至于具体的惩罚细则《大明崇正律》里面就没有详述了,他后面还会定一个继承人的培养细则,详细规定皇位继承人的培养方法和考核方法,甚至,他还会规定,如果考核发现制定的皇位继承人真是个扶不上墙的阿斗,那就废了重立一个!
他能为子孙后代考虑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如果都有这么详细的规定了,他的后代中还有人硬要把个饭桶扶上皇位,那他也没有办法了,他只能保证自己不会犯这种错误,至少从现在来看,大皇子朱和堭还是很聪明的,他也有信心把自己这个儿子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皇帝。
《大明崇正律》中关于皇帝的规矩就这么多了,他立这些规矩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孙后代中出现昏君,毕竟一个王朝因昏君而亡国的例子还是很多的,谁都要讲规矩,不是说当了皇帝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那样迟早得完蛋。
这也是君主制宪的根本所在,自己给自己立规矩,以身作则去执行,总比别人给自己立规矩,强迫自己去执行要好。
规定完皇帝的权力和义务,接下来就是平民百姓的权利和义务了。
平民百姓还有权利?这又是一个惊雷,直接惊的下面的文武百官膛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