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从哲面带难色道:“陛下,贞洁牌坊之事,我朝一直以来都是大力提倡,这对于教化万民还是有作用的。而寡妇再嫁和裹脚这两项,只怕要在律令中规定才行。”
朱由校点头:“是呀,这个很快就要颁布先颁布圣旨,然后订立律令,严禁女子裹脚,提倡寡妇再嫁,且其夫家不得阻拦。至于贞洁牌坊之事,确实有人是因为夫妻情深,所以决意守终身寡。但也有很多是因为家庭逼迫而导致的,如果规定贞洁牌坊不再授予少年守寡之妇,则可以减少很多逼迫守寡的情况。众卿家也都是有儿女的,如果是自己的女儿,年轻守寡不嫁,几十年青灯古佛度日,难道自己心中会不痛吗?”
方从哲觉得这事不应该如此说,不过此事倒是未节,在皇帝决定新的纪年方式以后,这样小小的一点退让在他看来并不重要。
众人又商议了一会,分派了各自的任务后,书记官拿来纸笔,由叶向高执笔,朱由校口述,将圣旨写好。
第二天的报纸上颁布了新的圣旨:……女子裹脚,不利于行,有损健康。故而严禁女子裹脚。寡妇再嫁,有利于为国家与民族增添人口,故而提倡寡妇再嫁。无论是夫家还是女家,均不得阻挠。贞洁牌坊不再授予三十岁之前守寡之妇女……
这道圣旨颁布后,引起了极大反响,大量的信件都涌进了报社。据王承恩统计,九成以上的都是针对寡妇再嫁与贞洁牌坊的。而且意思都出奇的一致,认为寡妇再嫁会带坏社会风气,朝廷应该鼓励守寡,以全其贞洁。
至于裹脚一事,倒是没有什么人有反对意见,反而有人认为严禁得好。因为此时裹脚现象并不严重,即便有裹脚的,也不过是在一些富贵人家中。
朱由校又只好组织人展开反击,列举守寡的坏处,再嫁的好处。认为赞同守寡的人,不愿意自己的母亲或者妻子在丧夫后再嫁,不过是为了面子罢了。而因为自己的面子就阻挠别人幸福,可谓自私到了极点。
并且指出,男子丧偶后,为什么不象女子一样不再娶?自己做不到的事,却用来要求别人,不感觉到可笑吗?圣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你们都没有读过吗?
这篇反击文章登在报纸上后,终于引起了后世称之为“妇女解放运动先驱”的大论战。朱由校交待王承恩,只要来信中没有骂皇帝的,无论观点如何,都选择有代表性的原封不动地登在报纸上。
支持妇女守寡的先占据了绝对优势,但渐渐地,形势开始变化,反对守寡的由原来的不到一成慢慢上升,两个月后终于占到了三成。
双方引经据典,打得好不热闹,中间内阁曾经向朱由校提意见,认为这样争论太不成体统,应该停止登载两方的来信,却被朱由校拒绝了。
朱由校道:“真理越辩越明,朕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