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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滦走了,小孩儿哥却出现了。
林悯听见脚步声,警惕转头,人就在他身后站着,见是他,林悯才放松了身体,他真怀疑这小孩儿是不是真的是狼崽子或者狗崽子,是不是能嗅到自己身上味儿,怎么随时都能悄没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掂了掂手里两颗银锭,再把所有铜板又仔细的数了一遍,林悯过去将小孩儿哥一把拥住:“叔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你了,咱们一块儿上路吧,叔带你去江南,咱们再也不在这破地方了。”
小孩儿哥又将他推开,这回用的是双手,动作稍有慌乱。
而林悯才觉得他有点儿小孩儿样了,“哈哈哈”地坐在地上笑。
无能,窝囊,丢下小孩儿,心中多时天人缠斗所产生的郁闷烦躁都给他笑没了。
他笑了很久,好像真的有小孩儿在跟他玩,被逗的很开心。
虽然此位小孩儿平时走起路来如同一代宗师,说话做事老气横秋,惹得林悯时常都想管他叫哥,这会儿摸摸哥乱糟糟的鸡窝头:“生气啦?”
林悯没皮没脸,又一把扑上去抱住,拍拍:“叔错了好了吧,有好心人给我钱了,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这边物价,但应该能撑一阵子,等出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蜀州,叔路上想办法再弄点钱,咱爷俩应该能把将来的日子过好,叔养你,你给叔做个伴儿吧。”
小孩儿哥这回没把林悯推开,这是他最有耐性的一次,听完林悯说的话,还给反应了:“你确定?要我做伴儿?”
这嗓子,多着急,林悯想五六岁就这样,长大张嘴给人说话还得了,做出慈爱的老叔笑容,笑道:“当然,跟我走吧,叔叔给你吃糖呦。”
他曾厚重绑缚浑身的绷带已没有了,笑起来,面前乱发覆面只露一双狼崽眼的小孩儿是能看见的。
小孩儿勾起盖脸的头发,渐渐为他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好,叔叔,我跟你走。”
刚才就在树后看了太久,他一直跟着这蠢货,围着林悯踱步,饶有兴致的样子。
林悯真挺高兴的,小时候,他老妈常骂他没眼色,大人打麻将他滚在地上要钱,家里来亲戚他光顾着玩,虽然后来长大懂事了,还是被他妈叫在嘴上教育,估计是骂他从小到大都看不清人对他使眼色,他不光看不清这些,还看不清人看他眼神是否有所图谋,笑骂:“干嘛老围着叔打转儿,咋的,你要玩丢手绢儿?”
小孩儿哥最终跟着林悯走了,成为林悯想要的伴儿。
一路走了多天,还没离开蜀州地界,这里死人多,蛇多匪多,就是商铺不多,白天人丁凋零,夜晚死城一座,人人闭户,扣门不开。
没有旅馆和客栈给他们住,也没有马车给他们租,马尸倒有,路有白骨,人兽不分,都为野狗乌鸦啃食。
林悯硬靠双腿撑了六天,还不如小孩儿哥,人家脸不红气不喘,爬山过河,男儿当自强,从小就强,脚上一个水泡也没有,两人之间说休息一下的永远是林悯。
买不到什么东西,小孩儿哥穿的还是草鞋,林悯也给仇滦给他的鞋里塞了许多干草,勉强穿着一双不合适的鞋赶路,身上仇滦的青色外衣早没了,如今穿的是一身白色棉布衣裳,浑身是尘,那青衣前日在路上看见一具浑身赤裸的新死女尸,耻处都暴露荒野,实在于心不忍,脱下把女尸盖住了,小孩儿哥对他态度好多了,跟他越走越亲近,相依为命,一口一个叔叔的叫,告诉他那赤裸女尸面貌秀美,死相春情含笑,应是合欢派新采补完的“春床”,林悯一路遇见不少,男女都有,更想立刻离开此处,他一路只有晚上会在林中河边点火睡上一会,其余时间没有不在赶路的,吃也是黑面饼掰成块儿,他跟小孩儿哥一边走一边吃,也品尝过蜀州地界所有河水的滋味,有时手舀着正喝水,上游会漂下来一具腐烂的尸体,林悯忙就扯开围巾,趴在河边呕吐,日子简直苦不堪言。
眼睛干涩,浑身疲惫,林悯没照过镜子,觉得自己应该跟当年在网吧熬夜打英雄联盟的死样一模一样,一路所见,精神高度紧绷,人都快不正常了,觉得能保住小命就仗着他斗笠下是张细狗虚男脸,没人看得上,且从来财不露白,两人衣着贫穷,尘土满身,任谁看了,都是一对赶路逃难的穷父子。
夜已深了,林悯还在拉着小孩儿哥走,前面就是蜀州界碑了,出了这里,就安全了。
脚下已经开始渗血,走路很跛,摇摇晃晃,林悯那双皂靴脏极了,沙子有,泥有,草木也有,越能看到希望越着急,就像男子千米的最后十米,计时器马上要结束了。
本来夜里应该歇歇的,也不歇了,要出界碑时,听见女子之声在碑后呜咽。
“救命啊……救命……”婉转哀伤,哽咽颤抖:“有人吗……救命……”
林悯脚步稍顿,心脏狂跳,低头更加马不停蹄,手里攥着小孩儿哥被他扯的双脚乱跌。
此时很夜了,鸡狗都歇了,蜀州这地方,女人们在白天出门都会围着围巾,热的一头汗也不解下。
“救命啊……有没有人……”女
', ' ')('子还在哭喊:“救救我……”
大姐,想害人就直说,你搞这个不必要的仪式感真的很荒谬,心中这样想,脚下更加快步扯着小孩儿哥往前走,只作聋子。
“呵呵呵,郎君好生无情……”女子盯着快步远去的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转哭为笑,笑声愈发尖利高亢,这样漆黑的夜里,闻者心惊:“哈哈哈……无情的人,可是要死的。”
林悯脑子发麻,双腿打战,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冷风冲上脑后,涂着寇丹苍如死尸的女人手从他脖后伸前来,将他一直低头赶路的头抬起,鼻尖甜腻欲呕,林悯大叫一声,疯狂向后乱打,这女子却游鱼一样,任他怎么打也不着,反倒他自己挣掉脑上斗笠。
女子一直鬼魅一般在林悯周身飞来飞去地作弄他,林悯根本看不清,此刻却身形一顿将林悯扑倒,骑在他身子上方的女人面容俗媚艳丽,粉腻脂厚,血口微张,细长眼睛又痴又邪,用绣着合欢花的帕子温柔擦拭林悯满头冷汗,触着林悯时,林悯怕的肺都快喘破,慌张转过头去,女子却轻柔捧过他脸面,为他擦掉尘土,摸着他心口,泪滴了他满脸,痴情道:“郎君啊,你不要挣扎,小心草刃割伤你,石尖碰了你,见了你,我的心都要碎了。”
林悯想擦脸上香腻带粉的白色眼泪也擦不了,浑身难以动弹,只想说,妖婆,现在该哭的应该是我吧,你是真不挑啊,我这样的都能看上!
蜀州的美男子是不是让你们杀光了啊?!
哪里敢说,抖道:“我就一个要求,我死了,放过我带的小孩儿。”
他说的很无力,绝望的看着被吓傻的小孩儿哥:“叔不能陪你了,你要是还能有命,自己找活路去吧。”
小孩儿哥在河边被他梳洗了一番,头发不再乱糟糟,盘成一个丸子用布条扎在头上,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也算是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娃,就是脸上被林悯抹了灰,白珠蒙尘,他也哭了,灰和泪掺和一起,冲女子求饶道:“别……别杀我叔叔……”
林悯想说你别哭都觉得没道理,哭吧,我都想哭了,他扔给小孩儿一块令牌,无力道:“等这位美女采补完我,自己从我身上翻银子吧。”
颇是个破罐子破摔。
女人见那令牌,不免怯了几分,可再看见地上这男子的面容,怕是神佛来了也生心魔,谁能放手,勉强嗤笑:“湖海帮?湖海帮还能管得了我们蜀州合欢派的事,怕是自身难保了。”
小孩儿没接,令牌躺在地上,他站在那里,在夜色中,泪眼看着被女人骑在地上的林悯,一动不动。
女子情绪激动,口脂血红的唇一直咧着笑,林悯躺着动也动不得,夜色漆黑,月明风紧,照得她面孔更犹如鬼魅,吓都给他吓死了,只想要死还是让我死快点儿,死利索点儿,却又听那女子笑道:“郎君,随我回去,我不把你献给师父,也不会将你采补,我会造个笼子,喂你些合欢散,哄得你日日夜夜与我交媾,一刻不停,那可是人间至乐,死你身上,妾亦甘愿……”
林悯脚底剧痛,连日赶路加胡吃乱喝,其实已经发烧了,面色烫红,人躺下,一直紧绷的心也躺下了,他觉得很累,听不清她说什么,现在就想在最后十米彻底躺平。
女子自是看出来,心疼的不得了,血口吐息,林悯连一句大姐你有口气也说出不来,就昏倒了。
女子捻成兰花指的白手矫揉,轻拂他面颊,如触一场海市蜃楼。
站在他们身边吓傻了的小孩儿见人晕了,不用他为难,伸手将泪抹去:“你试试再碰他一下。”
女子顿住,仰天长笑,夜色下,凄如鹤唳,她将地上人抱起,此情此景甚是玄幻,夜晚如墨,娇小的女子拖膝抱起一身衣着尘旧的比她高大许多的昏迷男子在怀,秀发轻飞,可笑道:“小孩儿,你怕是吓傻了罢?不用怕,看在他的面上,我也得留你一命,日后,他若是不吃我的哄,床上不乖起来,我就在他面前片下你的肉,喝掉你的血,不信他不……呵咳……你……咳……”
“我说了,再碰他一下试试。”
更玄幻的一幕出现了。
一个武功高强的合欢派女弟子双脚离地数丈,无声无息地在空中凸眼蹬腿,腻白美面充血,而无形控制她的,居然是一个矮她多倍的六岁小孩儿。
小孩儿的狼崽眼变作血红,赤脉贯睛,是强行催动内力的后果,那女子吐出多少血,他嘴角也溢出多少血。
即便如此,还是不肯放手,五指倏忽收紧,界碑染血,那女子爆浆肉虫一般,浑身骨肉炸断,淌血而亡。
血腥味蔓延,冰白如银的月色下,唯一一个还站着的矮影变高变大,布料爆裂,成年男子赤裸着身体向地上的林悯走去,苍白唇瓣被鲜血染红,这唇上的血色使他刚杀了人的苍白面孔有一种病态的艳,凤眼凌厉,沉静盯着地上烧的浑身滚烫的人,眼神无悲无喜,野兽一般,没有人的情感,浑身骨节咯吱作响,是走火入魔的征兆。
“本来就是我的。”沈方知想。
歪头打量地上的人,脖上青
', ' ')('筋逐渐变作猩红,狰狞线条蔓至苍白面上,如同某种妖异图腾,红唇张合,轻声道:“本来就是我的。”
周身功法四溢,眼里满是如野兽般毫无感情的吞噬撕咬欲。
我需要疗伤,沈方知在人智逐渐崩坏的间隙想。
于是赤身裸体的驱动一双长腿,抱起昏迷的人,大步走过染血的蜀州界碑。
女人有颗眼珠被强大内力挤出掉在地上,暗夜寂寥,啄食尸体的夜鸠也在事后不敢鸣叫,只有沾染尘土的眼珠子一颗,血淋淋躺在那儿,狞狞睁看两人远去,哧楞楞一声响,是胆大的乌鸦来叼走了。
林悯睡的很沉,他就是昏过去了。
人对他做什么,他都不知道,把他放在树下,脱他衣服,把手伸到后面摸他,被此人一碰,后面就会痒,流出来水,弄湿赤裸男子右手两根手指……他都不知道。
沈方知没有一点怜惜,像是使用一个器具,将这个他至今没见过这么蠢的蠢货使用了。
裘佬儿是知道怎么诱惑他的,将此人造成这副模样。
自己给过他机会,如今是为救他,礼尚往来,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昏迷的林悯也浑身赤裸了,他的身体被覆盖住他的高大男子折成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在月下发着使人疯魔的光华。
这场景,月也不忍看,清冷的月亮,重新躲回层层黑云后。
天地漆黑,沈方知囫囵吞枣地弄他,大刀阔斧,他能看清昏迷的人身上每一处地方,也能看清占有和使用的过程。
哭声开始很微弱。
人昏迷过去,感官不是死的,他并不温柔,越能看见,越不温柔,于是,哭声越来越可怜,高了一点儿。
他声音很好听,哭起来尤其好听,沈方知想。
林悯即使是为契合他所造,他此刻在走火入魔的边缘,又毫无理智和怜惜,弄得人痛苦不堪,兴致上来,内力在体内横冲直撞,眼中赤脉未消,面上也存红纹,不过做的越深越多越淡,身体很舒服,从变成这副鬼样子,没这么舒服过,舒服的他在林悯身上乱咬,身下更如快刀见血,抽插狠戾,他童子鸡,情欲、撕咬欲混在一起分不清,更是暴戾,留下的痕迹惨不忍睹,活活糟蹋了身下人一身好皮肉。
见了血,他更是兴奋,把林悯发烧的身子弄得颤抖不止,疼得活活凉下去些,满头的湿汗,乌发散乱,铺了一地。
最后他把在昏迷中疼的咬破嘴唇的林悯翻过身子,从后面进入的时候,学的是野猫交配的姿势,他咬着林悯的后脖颈,林悯昏昏垂首,眼泪一颗一颗点在地上,染血的唇在他狂风骤雨般的摧残下无意识哭喃:“疼……呜……疼………”
他把林悯后面也弄破了,有血丝从两人相连处流出来。
情欲如同利器,割伤了林悯的身体,也搞坏了沈方知脑子,在无休无止的情欲中,他竟觉得是这人的处子血。
晨阳方从远山露了头,鸟鸣如唱,蝶飞过,花起浪,清早的风带着草香,这里没有尸体,离开了尸体遍野的蜀州,有的只是一丛李子林。
而一棵不高不低的李子树下,有个衣衫不整的男子要上吊。
林悯昏昏沉沉的,正在流血的脚尖踩不稳脚底冰冷嶙峋的石堆,风一吹,没了下裤的细白长腿就跟摞的不太稳的石堆一起摇晃打弯,石上都是他脚滑留下的血迹,浑身在浅夏时节发冷一样抖,手软脚软,咬着牙才能使上劲儿,颤着手怎么也打不紧一个死结。
勉强系紧,把脖子放上去,脚底石堆蹬倒,两秒也没撑到,又摔下来了,浑身骨头断干净般疼,身上咬痕破处被高不过脚踝的柔嫩草叶碰到都能使他更加颤抖,气息滚烫,跪跌在地,攥紧了一双无力无能的手,突然开始嘶吼,双手疯狂地捶打地面:“啊啊啊——”
可惜,地面深沉,鸟也不惊,蝴蝶这样脆弱的小东西,都能大摇大摆的从他面前飞过,群山在天地间环顾,世界不会因为他这样嘶哑的气声而做出任何一点改变,世事如常,群山和世界都对他肆意嘲笑,用如常给予蔑视,蝼蚁一般的老男人,屁用没有,连上吊绳都系不紧,还能把自己摔下来。
林悯颤着一双脏污的腿继续艰难站起,后面的血液已干涸,只在臀下大腿根儿留下几道顺流痕迹,有猩红的血,还有别的东西,浊而白的,太多了,混在一起,干涸斑驳。
这些东西刺他的眼,想看不清也不行,他的世界里什么都没了,只剩身上这些耻辱恶心的痕迹,林悯又弯腰支着膝盖吐了,吐无可吐,胃里本就没吃多少东西,吐了这么多回,现在连酸水都吐不出来了,只是心理上的反胃,控制不了。
浮艳红肿的眼里又流出生理性泪水,他擦干净,挤了挤干涩疼痛的眼睛,努力看清石头在哪儿,摸索着又垒好,准备再次上吊。
这次活动了许久酸疼无力的手腕,攒了好久的力气,才死死地勒套环儿,想,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他看,还有穿越电视剧,人家都是魂穿,有的死了就能回去……可我是整身子,原装进口进到这地方的?
问
', ' ')('题和犹疑打不过恶心,太他妈恶心了,想他爸他妈的笑脸,也想他们那个拆不了的城中村,太想了,管不了那么多了,死了也行,死了还干净点儿,太恶心了,真的太恶心了。
林悯又把酸涩发疼的眼睛闭上,脖子伸进去,就要
打肿脸充胖子的是他,出尔反尔且不准备让人家看出来的也是他,林悯站在门口,拄着床边男人给他放的一根松木棍儿,跟来开门的络腮胡男人说:“大哥,我来接我孩子,他晚上打雷会害怕,怕他觉得生,还是让他跟我睡吧。”
男子还没说什么,正在床上跟那女娃娃缠花绳的小孩儿哥道:“叔叔,我跟妞妞玩儿,我不怕生,打雷我也不怕。”
林悯心想臭小子你个重色轻叔的东西,你不怕你好棒棒哦,棒的叔想抽你屁股,嘴上却跟小孩儿哥变了脸色斥道:“还不快下来,没眼力见儿的东西,你夜里撒尿拉屎的,妞妞是个女孩儿,多不方便,你还麻烦人家,咱们已经麻烦人家很多了,你懂点儿事儿!”
这下小孩儿哥才不情不愿的从床上蹭下来,往他身边去。
男人还在说:“这有什么的,他们才多大,能知道什么,你忒客气了,还是脸皮薄,一看就是个读书人……”云云。
林悯只死死把小孩儿哥按在腿上,想说,要不是太离谱,我都想让你跟你女儿也一块儿跟我睡,你们几个把我挤在床中间,这雷打的老子都快吓破胆了,知道什么叫创伤应激后遗症吗?嘴上却强撑着不抖不虚,很有礼貌的翻来覆去说不好打扰,给你太添麻烦,男人看他坚持,也没多说,就叫他把人带走了,自己跟女儿关上门睡觉。
他们进自己屋的时候,刚好又是一个炸雷,林悯觉得自己脑门都快跳飞了,头发估计都快吓成静电模式,浑身打战,赶紧拉着小孩儿哥躺下,用男人家里打着布丁的被子将两人裹得死死地,沈方知给他手脚齐用地勒的喘不过气,冷冷在雷声中道:“叔叔,你抱的我太紧了。”
林悯心虚的咧嘴笑,手上那是一点儿不肯放松:“是吗?抱紧点儿好啊,下大雨呢,冷,咱俩个抱紧点儿,暖和,叔是怕你着凉,再跟叔一样生病发烧,难受的很。”
小孩儿哥不太爱说话,不说话了。
又是一个滚滚夏雷,不周山倒,石破天惊。
林悯
早上,林悯拄着他那根松木棍儿从茅草屋里出来,深深吸了一口被昨夜暴雨洗过的空气,放开拐棍儿,抻面条一样伸着腰打了个早起的哈欠。
方智跟妞妞两个正蹲在暴雨过后院内的大水坑边上玩兔子,妞妞有点生气那样说:“不许给我的小白喝脏水,我打你了……”她很没有威胁性的举起自己那颗没抱兔子的小拳头。
方智一点儿没有在别人家里借住的自觉,拽着妞妞怀里兔子两只耳朵要抢,兔子给他拽的乱蹬妞妞胸口:“能喝,不脏,我跟悯叔都喝过,喝不死。”
林悯看着他们在一起做些小孩儿的活动,说些小孩儿的话,男人在草棚子里砍柴烧饭,炊烟袅袅在这个破旧泥泞的小院儿,雨后的空气使得人肺里很爽朗,老说那什么话,雨后的大自然跟洗过的一样,他狠狠呼吸了几口洗过的大自然,才拄着拐下去揪方智的耳朵,把人拽起来,妞妞看见他跟看见伸冤的大老爷似的,紧紧贴住他衣袂裳边,把他衣服布料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抬起,先盯着他脸看会儿,才扭回去皱着小眉头看方智,好像在无声求他做主,林悯先摸摸妞妞脸,把妞妞摸的羞了,又捉着衣服躲到他身后,林悯轻拧方智耳朵,做给妞妞和她父亲看,嘴上凶的很,斥责道:“你个男孩子,不知道让着女孩儿,还欺负人家妞妞,再叫叔看见,你看叔揍不揍你的!道歉,跟人家妞妞说对不起!”
方智把嘴一抿,就不说话,又是高冷的小孩儿哥了,一点儿也不给他悯叔面子。
林悯不舍得打,却叫他气的实在巴掌痒痒,草棚子下做饭的男人看向他,目不转睛,笑道:“没事,叫他们玩罢,小孩子嘛,是妞妞小气,不用管他们,他们小孩儿有小孩儿的处事方法,咱们大人只管咱们大人的事,这叫什么,叫井水不犯河水。”
林悯一扭头,方智已经生了他气,小肩膀甩开,耳朵也从林悯手指上溜走,抬脚跑到茅草房后头去了,妞妞失了伙伴,没人跟她玩,还是喜欢同龄人,又不记仇了,抛弃了林悯,抱着兔子跟去,嘴里还稚嫩慌张地喊:“方智别走,咱们还跟小白一块儿玩!”
“看,你这孩子生你气了,我说什么来着,让你别管了。”男人笑说他:“也就是你醒来我跟妞妞才能听见他出声儿,自打捡到你们,你这孩子寡言少语的,也不跟我和妞妞说话,警惕得很呢,问哪里来的也不说,叫什么也不说,你是不是他父亲也不说,好比个小狼崽,戒心重的很,将你们的行李也看的很紧,睡觉都抱着,要不说还是生男孩子好,能管事儿,要是妞妞,这乱糟糟的世道,我再出了什么事,她就只剩个哭了,人把她卖了也不知道,小命都护不住,还能指着她护行李,怕是好人坏人招招手,她都跟着走,唉,你也别骂他,就是妞妞小气,我这两
', ' ')('天去镇上药堂伺候你,管你的病,一天得跑好几趟,他跟妞妞留在家里,回来妞妞跟我说,是方智哥哥喂她吃的饭,还给她洗碗,陪她午睡,她跟方智好,就是小家子气,娇气霸道,一只兔子也抢的忘了方智哥哥,又叫方智了。”
林悯听他嘴里都是夸方智,像个自家孩子考了
人要是一直想着遭遇过的坏事,把记忆停在厄运里,是不会快乐的,林悯一直深信这个道理,所以倒霉这么多年,他仍旧是乐观的一个中年男人,屁本事没有,但咱胜在心态好,他一直这么安慰自己。
在这个荒野中的茅草屋住了几天,脚上磨烂的水泡便都好了,身体养好了,精神也养好了,他什么都不去想,已努力忘掉了那天晚上。
石甲自是也挑好了去献州的车马。
走的那天早晨妞妞哭个不止,石甲怎么哄也哄不好,实在哄不好,妞妞一个劲儿尖着嗓子哭,石甲大男人没了耐心,当着帮着一起哄的林悯便抽了妞妞一巴掌,勒令她再哭就把她扔在这儿,妞妞哭着跑远了,方智在后头远远跟着,人家父亲管孩子,又不是抽方智巴掌,且也在人家父女俩面前说错过话,记忆犹新,更是没法说了,不过略劝了几句:“女孩子金贵,不好当男孩子养,方智我都不敢随便打了,石大哥还是有话好好说……”云云,便就回屋去收拾东西了。
谁想,上茅厕时,却听见远处桑树边上,妞妞跟方智两小人儿蹲在一块儿抠土,妞妞哭着赌气说:“方智哥哥,爹爹把我的小白杀了给你和悯叔吃了,还不许我告诉悯叔,我再也不喜欢爹爹了,爹爹也不要我了,他说你们都走,只把我留在这里,我也不想跟你们走,我要跟小白的魂儿留在这里,它好可怜,没有了爹爹娘亲,我是它的朋友,没有保护好它,让它给人吃了……”妞妞越说越委屈,越委屈哭的越可怜,往林悯心上扎:“为什么必须好生招待你们一次就要吃我的小白啊,我不明白,小白是我的朋友啊,我不喜欢你们了,也不喜欢爹爹了,你们走罢,我才不走了,留下就留下!”
他听见方智这闷嘴狼崽子还在那儿说:“好吧,那你就留下吧。”
林悯心里能舒服了吗?他想起早上那碗肉汤面,原来是这女孩子的朋友小白,石甲大哥只说是他赶早没明从集市上买了点肉,想着大家要走了,上路之前那顿吃好点,一路顺风的好意头,唉,怪不得早上不让妞妞跟他们一起吃饭,说已经把零嘴吃饱了,他们又没多少钱,妞妞只有便宜糖块儿吃,哪里来的零嘴?这也想不过来!想起自己早上那看见许久未见的肉汤面狼吞虎咽的样子,林悯只往嘴上打,让你贪吃,让你什么话都说,还麻辣兔兔头,红烧兔兔腿,这事儿闹得,石甲大哥真是……唉……又没法子说,还不是都怪你乱说话,林悯只骂自己,出去跟已经套好马车的石甲说:“石大哥,要不歇一天,明天再走吧,我今天想去你们这里镇上买几身衣裳,我跟方智没几身衣裳穿了,路上远,不太方便。”
石甲也没跟他当外人,不赞同的说:“小悯,不是石大哥说你,路上忍忍好了,你把那银子省着些,还有两身便凑合着穿,以后你跟方智到了江南,安家生活,到处都要银子,赶早走吧。”
林悯反倒因为人家这样说,更加愧疚,石甲大哥这样清贫节省的人,这些天尽家里有的好的东西招待他们,其实饭量大的很,却每次吃饭,最后都是他跟方智吃不动了,不动筷了,他才敢放心敞开口吃他们剩下的,跟他们一起吃时,总是夹少许,一个练武的大男人,这样委屈自己,因为自己一句话,还把最疼爱的女儿的小兔子杀了,妞妞有多喜欢那只兔子他知道,睡觉都抱着睡呢,林悯想起种种生活上,他对自己跟方智的好和照顾,实在过意不去,只坚持道要买衣服,等一天再走。
石甲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
于是林悯便要赶马车去镇上市集,那里很远,石大哥每次都要走好久,赶马车能快一点,他想,要是市集上没有的话,野地里抓也我也给妞妞抓回来一只,正这么想,还没出院子几步,方智便撵上来了:“悯叔,我跟你一起去。”
林悯知道他不爱说话,但是黏人,也就笑着答应,把他抱上了马车,跟自己一起去。
林悯戴着他那旧斗笠,围着布巾,把仇滦的话记得很牢,加上又遇到了那样的事,回忆都不愿意回忆,都是恶心,谁知道还有没有跟那群合欢派的妖女妖男一样瞎眼没品的人,所以,现在见了生人都有点怯,一惯包的严实。
低头在市集上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卖肉兔的老猎户的摊子,这里比蜀州人多,但人里面,好人少,坏人多,坏的强人更多,世道乱,好人普通人都难活,良心一抛,成了坏人反倒风生水起,收租收税,吃的满嘴流油,穷人只好把这价钱加给更穷的人,不管值不值,加上租税的商品物价,普遍比蜀州那地狱之地贵许多,兔子有死的,也有活的,他掏出石大哥如约找零,还给他的一颗碎银子,才买了一只最活蹦乱跳的提着耳朵让方智拿回车上,马不停蹄的赶着马车回去,仿佛都能看到妞妞的笑脸了。
谁想,早上那面,就是他见石
', ' ')('甲大哥的最后一面。
火光冲天,周围就他们这一家,林悯看见远方黑烟在熟悉的方向滚滚腾空时,不太熟练的马车让他赶的疯了一样在大路上奔,里面坐着的方智都吓得直叫“悯叔”。
几乎从马车上飞下来,林悯重重摔了一跤,疼也顾不上,房子着火了,石甲大哥伏躺院中,浑身是血,妞妞不知所踪。
石甲比他高大许多,林悯咬着牙把人翻过来,挣扎着往背上去,怎么也背不起来,只想许久之前那天,他在李子林那边捡到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焦急,背着自己心急如焚的往镇上药堂去,林悯啊林悯,你他妈真是一点儿用也没有,为何人家能背起来你,能救了你,你却背不起来人家,救不了石甲大哥,几乎已经没了气息的人又从他背上滚倒地上,浑身都是深可见骨的刀伤,血液更是咕咕流出,血染红泥,茅草屋熊熊烈火,此时林悯真想放声大哭,满头是汗,咬破舌头,才能保持冷静,只吼从马车上下来吓怔住的方智:“去找妞妞,快去找妞妞!”
正这时,有小女孩儿的哭声从几棵桑树后头石甲大哥储水的大缸里微弱地传出来,是方智赶忙跑去把上面的石板掀开,把妞妞牵出来,妞妞浑身是水,火光越来越高,浓烟滚滚,见她父亲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哭的愈发尖利,烈焰炙烤,这里到处是树是木,火势已然难救,十分危险,林悯顾不得了,先跟两个哭泣的孩子合力将石甲大哥的身体拖到马车上,一路血迹不绝,看的林悯心惊肉跳,加快赶马车,赶紧离开这里,马车一刻不到,已离开茅屋很远,妞妞掀开车帘,小孩子天真,还满脸是泪的笑说:“悯叔,我爹爹活了,他理妞妞了,他让妞妞叫悯叔进来。”
林悯不是没有见到那血怎么流,流了多少,石甲大哥浑身的伤口一直在他眼前,心里咯噔一声,赶忙就勒住马儿,进了车内,果然,石甲大哥见他进来,张着嘴要说话,话还没出来,大口大口的血先争先恐后的涌出来,方智跟妞妞又吓得哭了,林悯登时扑跪在他身前,狭窄的马车车厢里,几人弓背弯头地把石甲围着,石甲大概撑这一口气撑了很久,肺里破了的声音林悯都能听见,他的声音比枯叶落在微风里还轻,带着浓重的血腥味,林悯的眼泪一颗一颗的落在他满是血痕的脸上,把耳朵凑在他嘴边,石甲嘴里涌出来的血沾湿他耳朵,眼白翻动,神志不清的重复:“带……带……小悯……带妞妞回老家……回献州……咳咳……我石甲……乃是献州人氏………咳咳咳……妞妞……妞妞……回献州……咳咳咳……”
他咳的愈发重,瞳孔已经散了,突然一把抓住林悯手,仿佛用尽一生气力,声音那样凄厉:“带妞妞!回献州!”
一片寂静,如同天明又变作无人相伴的黑夜。
马车里只剩下两个孩子的哭声。
少了一个壮年男人的呼吸。
林悯颤着手替他把眼睛阖上,泪光挂在他眼睫,太多的情感交杂,压垮了他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了。
“对不起……对不起……”
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要再留一天,如果不是救了他们,如果不是他驾走了石甲大哥的马车,或许他们逃命都会快点儿……如果不是他……都是他!
夕阳西下,荒野远去。
若不算那些在裘佬儿那里掩埋的不认识的尸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埋的
人人都道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江南啊江南,到底在多远的远方,妞妞人还没到江南,却在林悯嘴里听了无数遍,他嘴里的江南也是那么好,简直不是江南,而是仙宫天堂,说的像自己已经去过一样,稍提一提,都会获得短暂的安定。
林悯是打定了主意不去献州,江湖是打打杀杀,恩恩怨怨,那是别人的江湖,江山代有才人出,皇图霸业谈笑间,底下摞的都是成堆的普通人血泪,武侠里的大侠千金一诺,在所不辞,关云长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的大义,他是望尘莫及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且他这个普通人还是个跨越时空的他乡客,人生地不熟的,只能顾得上护自己一条小命,顺便庇护自己力所能及的两个小孩儿的小命,他要离这些恩恩怨怨远远的,也离这个以暴制暴,以武称王的破江湖远远的。
管他什么正邪两派,我有我追求的安定和自由自在。
妞妞一路不停哭闹,只喊着她要去献州,让悯叔送她回献州,小嘴不住哭说:“爹爹说了,妞妞要回献州。”
林悯便就一边骗一边哄,只把妞妞抱在怀里没松开过,赶着马车,除了贴身带的银子和令牌,其余行李都被茅屋那场火烧了,路上又花钱添了不少衣鞋必要之物,一大两小,多养一个孩子,将来多花一份钱,偶尔路边有了旅店也舍不得住,便就夜晚,他跟方智两个大小男性点火铺了羊皮毯子,睡路边树下,妞妞小女孩儿睡在马车里,他俩个守着马车里的妞妞。
因为对不住妞妞父亲临终所托,且恩主已死,大恩再难报,小恩人却在,所以林悯面对妞妞时愧疚居多,疼爱更是与日俱增,只把她当公主宠着,遇到集市,钱要省着花,却给妞妞买头花,发钗
', ' ')(',只有买给妞妞的衣服是绢料,没事儿就让她坐在自己脖子上哄着骑大马,且林悯也是真的喜欢妞妞,小女孩儿到底跟小男孩儿不一样,做对比的还是他那寡言少语的小孩儿哥方智同学,更明显了,妞妞抱起来小身子软软的,说话也糯糯的,遇见她,林悯才正儿八经有了养孩子的感觉,老父亲女儿奴特征越来越被激发,宠的没边了。
夏夜晚上,古树参天的路边。
一辆马车停在火堆旁边,一大两小围着火上那只烤鸡流口水。
林悯将妞妞抱在怀里让坐在自己膝上,方智坐在两人旁边,林悯用铁签戳了一下鸡肉,挨着就烂了,便笑道:“好了,可以吃了,小朋友们。”
方智伸手就要撕下一条鸡腿来,被林悯又狠狠打手,“啧”了一声,大发雷霆,瞪他道:“教你多少次了!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让妹妹先吃,怎么老学的这么自私!”
方智嘴唇紧抿,将他跟妞妞静静看着。
妞妞又是一抖,看着安静望着他们的方智,吞了口口水,小声跟林悯说:“叔叔,让方智哥哥先吃罢,我不饿的。”
林悯发出一声长叹,这就是为什么一口肉,他也会发脾气,虽然他们不常吃烤鸡,可是方智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只是这口烤鸡的事,是他不如人家妞妞教养好,太独了,一路上,只要是买给妞妞的东西,最后都到了他手上,水果、小玩具、衣服这些都罢了,最过分他连他买给妞妞的头花发钗都抢,叫林悯给他换衣服时从袖子里掉出来,还嘴硬,说不是他抢的,是妞妞主动给的,人家妞妞一个比他小一岁的女孩儿,一路上吃饭喝水都让着他,都是他先吃了喝了,妞妞才敢吃,有什么好东西也都悄悄给他,他呢,林悯不只一次好言好语的教过:“你是哥哥,让着妹妹,她爹爹救了咱们,对咱们是有恩的,咱们更要对妞妞好,你是哥哥,要学会保护妹妹,照顾妹妹……”等等,好话说了一箩筐了,他还是这样。
反观人家妞妞呢,他明明听见馋的都吞口水了,还是颤着小嗓子,乖乖说:“让哥哥先吃。”
林悯越想越动了气,撕下一只鸡腿来,放在嘴边小心吹了又吹,确定不烫了,才递给妞妞,温柔哄道:“妞妞先吃,妞妞放心吃,就坐在这儿吃。”
然后他起身,变脸一样,温柔不复,将绷着脸又是个吃独食的狼崽子方智揪着胳膊拉起来,扯到古树下,按在膝上狠狠打屁股,打一下凶一句:“我叫你不听话!我叫你不听话!叔没打过你,你以为叔真没脾气,说了多少次了,你就是不听话!看悯叔不给你小子长个记性!”
妞妞捉着那只鸡腿看他打方智屁股,鸡腿在她手上摇摇晃晃,拿不稳,林悯给她细心吹凉了也烫手一般。
再看方智,脸朝下被他按在膝上打屁股,挣扎抬脸,看向前方,眼睛里都是不可置信还有汹汹怒气,这小孩儿真的狼崽子一般,一双眼都快在黑夜里冒出绿光了。
却不肯说一句话,林悯打了几下,就心软了,让他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了,他也不张嘴,就跟林悯对着干,把林悯也瞪着。
那眼神,六岁的把三十几的都瞪的一凛,心里颤了一下,回过神儿更生气了,便将人往树身上一按,没好脸色吓他道:“就在这儿站着吧你,学不会谦让,你晚上没饭吃,那两个鸡腿都是妞妞的,你给我在这里罚站,什么时候知道自己错了,来给叔认错,保证你再也不了,什么时候给你东西吃!”
火堆还没灭,林悯一个人躺在毯子上。
夏夜里暖和,被子都不用盖,倒是不用怕把那狼崽子冻着了,他特意睡的离那棵古树近点儿,侧着身,余光却一直扫着古树下赌气睡觉的狼崽子。
还在生他气呢,也背对着他睡呢,毯子是林悯让妞妞给的……唉……
不能给他惯这毛病,林悯再心疼也没放下脸色,油纸包的鸡腿烫的他心口疼,拿出来就不热了,先藏着吧,就服个软能怎的?服个软叔不就拿出来给你吃了……
又苦恼想道,听人说,子女不和,老人无德,方智生这么大气,是不是因为他这些日子里光愧疚于妞妞身上,忽略了他,唉……林悯心里又难受的很,这一晚叹了太多次了。
想不了太多,林悯太累了,虽说这几日没有在蜀州那样把脚走破也不肯歇,也有了马车代步,比以前强了许多,可他一天要照顾两个孩子,又要不歇脚地赶马车,什么事都是他干,只苦自己不苦孩子,每日身子沾上毛毯一躺下,睡眠质量好的很,一个梦也不做。
渐渐昏昏疲疲了眼闭上,就在即将彻底入梦的惺忪时刻,忽地听见云箭出弦般一声锐鸣。
他只听见,人还没醒,便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了。
自后背受击处传来的麻意席卷全身。
地上有干草,还有石子,林悯听见一个大约为成年男子的脚步声,很沉,一点儿也不想隐藏那样,大摇大摆的往侧躺着的他来了。
或者,就是拿这样不愿意隐藏的脚步声折磨他。
这人走的很慢。
慢慢的,慢慢的。
', ' ')('每一步,都故意踩在林悯恐惧到开始收缩的心脏上。
林悯侧躺着一动不能动,眼睫挣扎起来,抖的十分慌张,未燃尽的火堆边上,投下的阴影如蝶惊羽拂。
恐惧早已蔓延,如夜中突逢恶鬼。
即使已经迫使自己忘掉了那天晚上的事,可是人在遭遇不好的事情那一刹那,感觉、气息、周围环境的味道、甚至空气的流动方向,都会随着噩运,刻在每个毛孔里。
哪怕受害人当时并没有什么意识,可是身体会帮他仔仔细细地记住。
林悯怎么也睁不开眼,睫毛一直抖,寻常的事,他做的犹如木僵症病人,眼前一片漆黑,张嘴,发现自己是能出声的,比起问他是谁,更在舌尖上打转的是:“别……别害孩子!”
又惊又怖,如同把喉管放在正在嗜血的野兽尖牙之下,一字一字,说出来都是哑的,几乎没了声音,正在延长的未知恐惧会掐住人喉咙。
硬撑着重复,抖到喑哑:“别害两个孩子……真…真的……我求你了……”
男人脚步微顿,走到林悯身边,用脚尖将侧躺的人如踢一块烂肉死物那样翻过来。
林悯浑身僵麻,被他踢过身平躺,双手无力,重重摔落在身侧。
隔着眼皮,上方阴影变重,遮挡了闪烁火光,林悯正焦急于怎么听不到两个孩子的声音了?心急如焚,脑袋和心脏沸如浇铁。
脸上却火辣辣的疼,已挨了男人两巴掌。
似乎有气,打的很重。
林悯感到嘴角刺痛,渐渐湿热,舌头尝到甜腥。
男人还欲再打,掌风又一顿。
林悯听见了放手的声音。
即使眼前一片漆黑,他也能感觉到,有双眼睛要把他脸面凿穿那样盯着他。
男人不打了,林悯反倒被这狠狠两巴掌打冷静些,尝着嘴角的血味,深吸气:“合欢派的是吗?那天晚上……是你吗?”
男人不说话,林悯恨极,反倒冷笑:“本事这么大?连出个声儿都不敢?”
若是林悯没有带着两个孩子,此刻哪怕稍微能动上一动,就算只有一个手指头,他也会拿这根手指头想办法戳瞎他眼睛,大家鱼死网破,非要他去死,他也血肉模糊,眼前脑中血红一片,被打清醒后就是汹涌的恨,可惜人为刀俎他为鱼肉,动也动不得,还得求他放过两个孩子,只好咬牙哀求道:“我贴身上衣……怀中有袋银钱,你想拿多少拿多少,全拿走也没关系,有什么……你冲我来,不要害孩子。”
男人没说话。
林悯又吓他,仇滦给的令牌成了唯一的砝码:“我怀……怀里有湖海帮的人给我的令牌,江湖上……我……我也是排的上号的,整个湖海帮都是我兄弟,仇滦你知道吧?我兄弟,他可太厉害了,武功高强,轻功一展,飞起来比鸟还高……你……还敢不怕,我劝你,不要与整个湖海帮为敌!”
男人任他说了这些,动也没动,脸上凿穿脸皮的目光依旧寒凉,伪装的镇定被击得几要破碎,林悯又快要被这看不见也深刻感受的目光冻伤,又开始发抖。
听见男人冷冷笑了一声,很是不屑。
男人没去掏林悯的上衣,找令牌和银子,林悯的话对他一点儿威胁也没有,反倒觉得可笑。
双腿一凉,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觉下身剧痛,便被人毫不留情的闯入:“啊唔………”
一声骤然短促的哀吟,林悯咬住嘴的同时,把耻辱,仇恨,愤怒等等,再恨再多,都咬在牙间,嘴唇尝到血腥味,几已将嘴唇咬破:“唔哼……”
此刻心内只痛苦想道,若是苍天有眼,不如立刻叫我死了,好过这样折磨我,若不肯立刻使我死了,便保佑此人捅过男人的子孙根生疮流脓烂鸡巴,再不能恃强凌弱,出来害人。
正这样想,下巴忽地剧痛,是上方已经开始在他体内驰骋的男人掐住了他持续伤己的牙口:“唔哈………嗯啊………”
眉头紧蹙,洁白庭间生雾成雨,潮涌如涛,缓缓酝酿的,都是几欲流出血泪的仇恨和痛苦:“哈啊………啊………”
这一回,受此大难,却没流血,林悯能感觉到。
那个被同性温热狰狞的勃起性器侵入的源头,在男人完全闯入充满的那一刹,就开始专门为他分泌一些液体。
林悯不是不懂人事的处男,他谈过女朋友,有过性生活,想到熟悉的感受,当时他是侵入的那一方,有多舒服他知道,可是此时换作他是被舒服的一方,而且是被身体构造同样的同性舒服,这对异性恋来说,简直是酷刑,是极度的恶心,恶心的想死。
林悯觉得他不是把独属于男人的性器侵入了自己那个脏地方,而是把性器伸进了自己嘴里,从嘴里一路伸到他的胃里。
咽喉翻动,只想呕吐,可仰躺着动也动不了,只能从胃部深处响到咽喉,发出翻涌水声,喷涌难吐的恶心呛得他苦不堪言,差点闭气。
身体因为特殊原因其实很舒服,这由不得他,他的身体已不是原来的身体,有了别人
', ' ')('的强行干预,可是心理上的恶心硬生生打败了身体的异常,他感觉不到自己出现异常,只会觉得极度的痛苦和恶心,几乎是男人的肉刃顶开后方褶皱,穿透他的那一刹就想吐。
冷汗涔涔,湿了满头,不是疼的,是恶心的,愤怒的,耻辱的,隐忍憋闷到极点所产生的,林悯浑身也湿透了,气息粗重:“呼嗯……唔……哈啊…………”
男人掐着林悯的嘴,林悯只能被迫张嘴,纵使他不愿流露软弱,发出耻辱的声响,也会有令他痛不欲生的暧昧声音从被迫张开的嘴巴里发出来:“哈啊……啊嗯……”
咽喉处咕咕作响,太过反酸反胃,随着叫声,终于,嘴角有今天吃的东西涌出来:“咳咳……呵啊咳…………”
林悯呛得很,怎么也看不见,看不见这畜牲的模样,摸黑受辱,也看不见自己到底吐出来什么,是干饼?还是那几口没消化的鸡肉,他只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很恶心,亏他还下得去口。
不如他期望,男人不觉恶心,反倒惩罚似的撞的林悯更狠,弄得林悯口中阵阵哀鸣,男人故意在他身上重重地喘息,肯出声了,嘶哑含笑的古怪嗓音:“你真骚,叫的真大声。”
“觉得恶心?想吐?”已经恶心到耳鸣头晕的林悯清楚听见他道:“我看你挺喜欢的,妓女都没你叫的骚,很喜欢男人这样插你吧?嗯?”
林悯根本不在意他说什么屁话,此时心内只是又恨又怒,又忧又急,只想,不知两个孩子怎样了?怎的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他不敢问这男人,也不敢大声叫方智和妞妞的名字,倘使孩子还安在,叫了便是提醒他还有两个小孩儿,他抱有一丝希望——或许他们两个机灵,方智虽倔,但能管事儿,会不会带着妞妞已躲起来了?又只欲速死地想,或者也都被制住了,就在这里看着?
到底怎样了啊?怎么一点儿也动不了!看不见!
林悯越想越慌,囹圄困顿,静静躺着,动也不能动,是那样的不能反抗,软弱可欺到极致,急得苍白面上簌簌落下泪来,看起来就像被男人羞辱哭了。
男人似乎得到了想要的效果,很是兴奋,体内勃发的性器愈发狰狞,快速侵犯起来,弄得林悯受刑一样生不如死:“唔哈……嗯啊………”
“哭什么?嗯?不愿意被男人干?”男人笑道:“可是,你就生了这副该被男人干的身子,自己感受一下,咬的我多紧。”
“唔…唔………”忽地将浑身僵直的肌肉竭劲暴起,林悯奋力抗争,不知是怎样的毅力,生生冲破半分穴道,只足够他缓缓生锈地,重如千钧般,抿紧了被男人强行掐着导致合不上的苍白破损的唇瓣。
死抿住,再没出一点声响。
万不能让孩子听见我出这样的声儿,也不愿在这畜牲面前露出更下贱的反应,反倒趁了他的意,助长他威风,林悯自动排斥了他所有的声音,脑内只想自己的。
如雪的汗湿面上,颌骨处骨头突出,青筋暴起,是生生挣得,脸上两片青紫,也是从男人手上强行挣开所致,手边的草被他抓得秃了一片,十个指甲里,全是血和泥,有几根手指甲盖已经劈裂,指尖带血:“唔………唔嗯……………”
忍耐,承受,煎熬。
林悯对自己道,没关系,只当狗在咬你,没关系,是狗在咬我,不要想,不要想别的,不要再想。
他冲不开这穴道,沈方知一点儿不担心,肆意享受在这副美妙身体里的舒爽,管他舒不舒服,恶心还是想吐,不过是个肉套子,我舒服就行了。
“唔……唔…………唔!”
可就算对自己这么说过了,还让沈方知十分愠怒,鲜见的动了气,他底下那根东西从头到尾都垂着,一点没有动情的迹象,反倒冰霜摧残过般,萎靡到十分。
“唔……唔………”身下人愈发没了声音,已被弄的很虚弱。
显得受不住诱惑,勃起在人身子里操干不停的沈方知倒不冷静,输给了正窝囊地咬着嘴巴挨肏的男人。
而且,凭什么不硬,凭什么不给我反应,沈方知也不知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想法,胸口淤结,极想折磨一下身子底下动也动不了的人。
“真骚。”他一边干,一边羞辱底下抖动眼睫,眼皮怒红,怎么努力也睁不开的人,林悯抿着愈发苍白的唇,耻辱到眼尾湿红,听他语中满是恶意:“你渴不渴?以后不用找水喝了,喝你自个儿肉洞里勾引男人的骚水便好。”
嘴上这么说,腰下发情公狗一般,疾风过境,胡吃海喝,打的人啪啪作响,比入夜时林悯按树上打他那顿屁股可重多了。
夜里,清清楚楚,一直啪啪个不停,皮肉相击的声音很是淫靡。
为什么不能一直看着我。
对我好之后,对别人也一样好。
廉价,虚情假意,不值一文。
仇将仇报,恩怨难了,他也不愿了,报这个仇可比报别的仇简单多了。
林悯大概是他这么多年遇到的最脆弱,最单纯的“敌人”和“仇人”。
是的,他把这个总
', ' ')('是带给自己特殊感觉的男人也视为“敌人”和“仇人”。
他孑然一身,最多的就是仇人,他习惯这样分类,他也只分这一类。
单纯才好骗,好骗更被他称为蠢,脆弱没有得到呵护,反而招惹的是毫不留情的摧毁。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十倍不止。
他报仇报个没完没了,报到上瘾,生生肏得林悯更加冷汗涔涔,嘴唇紧抿,眉头紧皱,粉腻染湿的鼻尖隐忍到不停颤动,闷在喉间的声音像林间最软弱珍贵的生灵受到袭击:“唔嗯……唔………”
沈方知正把控着持续撞击的一捧细腰柔韧白皙,抖个不停,他一双能掌人生死的手举着两条纤长白腿把这捧腰扯在空中,操干到更加细抖密颤,那紧实白腻的,正在受到伤害的腰,如同奏响绝妙音乐的一根古琴弦,轻拢慢捻抹复挑,随沈方知怎么摆弄都成,皆会有声音在夜晚火堆亮起的林中,空灵优雅地传出来——悦耳助兴的哭声,纵使极坚强的隐忍在唇间,还是泄露了一两点。
黄莺浴水,画眉跌枝。
凄苦,无助,无能为力。
沈方知很喜欢听,此人不仅哭起来好听,平时温声细语的跟他说话时,声音更是好听,就像那个雨夜………双眼骤然清明,璨璨如磷,又如待仇敌,闷头发了疯的惩罚他,肏他,往死里肏。
不知肏了多久,才肯挥汗睁眼,稍稍醒神,却见林悯痛苦紧抿的嘴角涌出的已不再是胃水,而是鲜血。
不是来自外部被两耳光打破嘴角的血,而是从紧抿着承受的嘴角涌出来,细细一道,鲜红的淌在颤抖的下巴上。
沈方知神志还陷在他可恨却美妙的身子带给的无穷肉欲中,发抖的手先一步反应过来,以手作刃,忙将他砍晕了。
林悯头颅歪落,如雪坠松枝,山茶滴露,满面虚弱,额角落下的也都是冷汗,蹙眉不展,即使已晕过去,脸上也都是痛苦抗拒之色。
沈方知忙用手指撑开他一直紧抿的嘴巴和牙齿,见不是咬舌自尽,才能深深呼口气出来,霎时停滞的心跳也恢复正常,忙又将他垂落手腕举起细把脉门,憋的,硬生生憋到郁火攻心所致。
忙封住人周身大穴,掌推心脉,渡去内力,见人缓缓的呼吸起来,眉头泛缓,才彻底松下心弦。
随即也气了,情绪少有的波动的厉害,不承认是方才极度惊慌,此刻劫后余生般的余韵产生的无措,全都归于怒火,扬汤火沸一般,抬手欲要再给这恶心他到如此,昏迷过去也一脸痛苦不堪的人一耳光,被林悯吓了这么一回,前事尽忘,自己怒意下头,才关注到这张美的不可方物的脸上已经满是伤痕,那两耳光让他两边脸颊肿了高高的指印,嘴角也破了,花瓣一样的唇也不再嫣红,苍白如纸。
又颓然垂下手掌,东西还在晕过去的人身体里,头颅却先垂下来,有些令人无解的挫败意味。
稍停没多久,又气不过,更加发狠的弄他,把肉刃当凶器一样往里捣,带出水渍无数。
状况可怜的,吐血晕去的人只被他脱去裤子,上衣还算完整,青旧棉布衣袂下,两人交合处带出来的淫水弄湿衣料,彻底无声无响的身子被他肏的在地上乱晃,叫人舞弄许久,胸口衣服散开,骨碌碌掉出一个油纸包滚在地上。
林悯怀襟散乱,胸膛露出来的雪肤,心口那里,烫红了一大片。
沈方知眼见之时,骤然也被点住穴道一般,停下了身下暴行。
神色呆僵,他有些怔然,将那滚落在地,已慢慢皱开油纸,露出来的鸡腿看着,又久久凝视在他身子底下失去意识,残留的痛苦神色却仿若还在呜咽忍苦的男子。
不可能是他藏起来自己吃的。
这人一路就没吃过鸡腿。
干饼,野果,鸡屁股,啃不了的骨头上面那点碎肉,剩的,别人吃不了的,都是这蠢货的,就是不可能吃肥的流油的鸡腿。
他自己决定,并严格遵守。
蠢货,沈方知又在心里骂,没见过这么蠢的蠢货。
我难道会稀罕一个破鸡腿!不知所谓!
林悯胸膛刺目的烫红,使他身子底下轻了不少,草草在那舒服极了的肉洞里套出来便罢了。
此时,火堆渐灭,余烬熄红,夜已很深。
马车里的人早被处理了,现今是空的。
沈方知把一身狼狈,满脸凄惨的人抱进去,面上阴霾遍布,表情复杂,没高兴到哪里去。
这仇不报不高兴,报了更不高兴,总之,就是不高兴。
妞妞丢了。
林悯靠在那棵古树上,时不时咳两声,今次醒来倒舒服多了,不过肺气不平,不时咳两声而已,林悯无奈苦笑,苦中作乐。
抬头望,飞云无垠,湛蓝澄澈的天际,向往自由的鸟雀来自林间,扇动翅膀,在树与山的遮挡间,穿过条条大路,一飞,入云千里。
他也不知曾在哪里看过一句话: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只
', ' ')('影,向谁去,多么寂寥孤单的意境。
他在这片稀疏树林里,围着这棵古树找了两天不歇,没有找到妞妞,活的也没有,尸体也没有,只在第一天夜里找到了滚在山坡下昏迷的方智,小孩儿的胳膊摔断了,头也破了,全是血,醒来就哆嗦着哭,问什么都不知道,不记得了。
林悯顾不上问再多,找到一个就好,起码还找到了一个,方智身上是伤,他身上也是伤,胸口犹如火烧铁砂,说一句话得跟方智咳好几声,虽然,他也不太跟方智说话了。
第三日了,此时是第三日的清晨,林悯挣扎着从树下爬起来,又一夜没合眼,虽然自己会安慰自己,你就是先把自己糟践死,熬夜熬死,妞妞也不会凭空出现,还得靠你呢,振作点儿,可是夜里一躺下,只要一闭眼,耳边都是妞妞糯软乖巧的声音,叫他:“悯叔,叔叔。”
他手里拿的是妞妞的玩具和头花,方智给的,他经此大难后,乖巧了许多,不再争抢霸道,也没人让他抢,同他争了,虽然嘴上不说,但林悯见他每次看自己那无言担忧的眼神,就知道他也在担心妹妹,也是他把妞妞的东西都翻出来给了每夜睡不着失魂落魄的林悯。
千山暮雪,可此时是初夏,只有千山,林悯的路途太遥远了,真的有一千座山那样,怎么也走不完,翻不过,没有雪,这片稀疏树林里的景色很好,不同于蜀州,蛇虫众多,狼叫鸦鸣,这里生机勃勃,姹紫嫣红,妞妞曾拿树下生长的一丛小花编了一个花帽,举得高高的给他,笑得像个白面团子:“送给你,悯叔。”
那花帽还在马车里,已经干了,枝叶花瓣脱落。
没有这两个小孩儿,他就真的是只影了,向谁去呢?林悯耽搁在这里了,不再急着赶路,江南被他遗忘,又抽了自己一巴掌,掌印就盖在还没消去的被那个畜牲打的浅淡掌印之上,你对的起石大哥吗?怎么不把你丢了?他总是这么拷问自己,又开始咳个不停,捂住胸口,倒在树下,睁眼看着上方,没了一点儿心气儿。
方智绑着一条断掉的胳膊吊在脖颈上,怯怯顶着脑袋上包着布的伤过来,将他艰难扶起来,流泪道:“悯叔,你怎么了?”
林悯咳了两声,摆了摆手,没说话。
方智很乖的拿了水囊给他,林悯叉开腿坐在地上靠着树,摸摸他头,接过来不知甘苦的喝点儿,喉咙能短暂的舒服一会儿,听方智怯道:“今天还要找吗?悯叔……我们不是去江南吗?”
林悯一手放在方智小肩膀上,一手撑着树身起来,麻木道:“找。”
到了夜里,林悯跟方智终于在林边石草坑里找到了妞妞,妞妞的尸体,脸面还如生般鲜活,细颈子上深可见骨的伤痕却已干涸了血迹,血浸湿了她整个小小的身体,不复柔软,僵直发凉。
林悯把孩子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月凉如水,青黑的树枝木冠与天壤相接,鹧鸪啼叫,杜鹃泣血,暮春初夏之时,温暖的野外夜晚竟如此恐怖起来,路途的坎坷和危险没有尽头,剥夺了太多幸福,留下的,只有林悯一颗滴血的心。
是方智冲过来抱住他,在他喑哑凄厉的哭声中重复说:“悯叔不哭,悯叔不要哭,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只有我了,你开不开心。
沈方知悄悄在心里说。
这么做,是为了你以后不要再惹我不高兴,都是为你好。
林悯全程无言无语,只把妞妞一剑封喉,死相凄惨的尸体抱了一整夜,痴痴的坐在树下,月上中天,月下枝头,月隐,辰现,朝霞生于彩云间,清晨日复一日的又出现,他还痴痴傻傻地抱着小女孩儿的尸体。
一直陪着他,夜里还睡了一会儿的方智清晨醒来被吓得不轻,从路边找寻着折了满满一捧野花,粉紫姹红的捧给他,讨好的笑:“悯叔,给你,你……你笑一笑……悯叔,你笑笑……我害怕……”
林悯这才反应过来,眼珠子转了几下,很是呆滞,看向那捧花,以前,这是妞妞会干的事,折一大捧送给他,要么就是趁他赶马车时,从车厢里钻出来嘻嘻哈哈地给他插上一身一头,林悯觉得她可爱,心里也软的很,总是笑着宠溺,给就收下,插花就任她插,此刻知道这是方智哄自己,学妞妞的样子,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个天真无邪送花给自己的妞妞终究是死了,已经寒凉僵直的身子就抱在自己怀里,抱了一夜,不复如生,不便拂了另一个孩子的好意,极是牵强,比哭还难看的,给方智笑了一下,沙哑道:“别怕……悯叔没事……”
说出来才感觉如砂石过火,声音竟已粗哑如斯。
他没接方智的花,他一双手都被妞妞冰凉的尸体占据,视线也又回到妞妞死去的可爱面容上,极不舍得的忍痛道:“找个花草多的地方,把……把你……妞妞妹妹……埋了吧。”
最终,又亲手把妞妞埋了,第三个了,林悯痴痴怔怔的想,要不就不走了,死在这儿?
忽然转头跟方智说:“叔想回家了,真的,特别想回家。”
他跟方智说这话的时候,两人的年纪仿佛一样了
', ' ')(',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措,孤苦无依,带着水泽迷惘,在阳光下融化了生气,说完之后,又仿佛老了几十岁,行将就木的发出一声叹息。
方智静静地看着他,他其实一直不太关注他嘴里说过什么,他还有很多事,每一个都比他重要,更值得他想,此时要想一想他了,却怎么也想不到什么,这样竭力的想,仿佛此刻才肯真正的关注这人,家,他的家在哪儿?裘佬儿还活着的时候,两人在蜀州那个林间小屋,此人天天都会趁送饭来跟自己说上一箩筐的啰嗦话,那时,他俩对彼此的认识殊途同归,都认为对方不正常,有病,一个不说话,一个说的都是人听不懂的废话,沈方知不知道他的家在哪儿?只知道他应是真的有一对很疼爱自己的父母,没有年幼失枯失恃,平平安安,极为珍贵的把他养到这么大,没什么心计,单纯的发蠢,给人家算计欺骗,自己还不知,肆意发他那没什么用的善心,善心,那是从小就没了家的人不会有的,恶人好当,善意轻贱,害人害己,于是沈方知过去抱着他跪在妞妞坟前快要倒下的身体,紧紧抱着他颈项,怯道:“悯叔,你回家了……我怎么办呢?我能跟着你回家吗?你说过,走哪儿都带着我的,让我一直当小孩儿,我都记得。”
方智一直抱着他颈项,依赖十分,惧怕十分,于是林悯看在他面上,也自我劝慰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吧,人命如草芥,草芥何必自轻自贱呢,已经够轻够贱了,欲要找点儿快乐的事来想,却怎么也想不到,只也抱着他小身子想道,还好,方智还在,方智跟我还活着。
收拾脸色,低头狠狠叹了一大口气,几乎吹动坟前尘土,终于,一一将头花、发钗等物,一件不落,一起深埋在埋葬妞妞小身子的土包前,林悯脚步跌宕站起,声音沙哑道:“上车吧,我们继续赶路。”
遭受不住的时候,只能逼自己不去想,全当离开是遗忘。
两人驾着马车在路途上走了没两天,便开始吹东风,东风换暖做冷,风止之时,便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跟着马车,走到哪里下到哪里,浠浠哗哗的,野田间潮湿起雾,河水遍涨。
下着雨的夜间,林悯咳嗽着将方智抱在怀里,两人一起缩在差不离棺材大小的狭窄马车里,方智倒还罢了,林悯连脚都伸不直,缰绳绑在路边树下,树冠遮雨,湿叶哗哗,车顶滴滴答答的清脆砸珠声,在这样的环境里,倒还消愁助眠,使得紧紧抱着唯一剩下的孩子,一路心境如雨的男人渐渐安稳睡去了。
好看的眉间在夜间车门外檐一盏昏昏吊灯的隔窗相映下,笼着皱着,比旅途无依的雨声还凄苦。
沈方知见他睡实了,才悄将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雪丸塞进他唇缝中,对自己说,我是嫌他一直咳,不肯好也不看病,吵得我烦,那雪丸入口即化,林悯梦中呢喃,一点儿没反应:“老……爸……唔……妈……”
做完这一切,就仔仔细细的看他在雨声夜灯下熟睡的脸,眸光温软,自却不觉,只是想,希望你这张脸别让我失望。
被他抱得太紧,收回目光,仰躺着欲把手臂枕上颈后也做不到,轻轻挣了几下,没一点点作用,见他睡的这么熟,却给自己留下了这样的为难,又把烦躁升起,欲要一掌将他推开,不知怎的,又轻叹一声,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强行闭上眼,挨着他那条没装伤的手臂已压麻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雨声停了。
林悯好容易才能将陷在泥滩里的马车赶出来,甩着鞭子往前奔了小半早,便在正午时分平地展原上看到了一个村落。
有个背孩子的农妇从村口出来,向他们这轮上满是泥污的行进马车过来了。
林悯一路光靠嘴问,此刻便想想问问此地是何处,离江南还有多远,便客气唤大姐,叫住了,乡野村妇,世道又乱,哪里有男女之分,又不是闺阁拿不动针的小姐,都为活命罢了,立刻停住了,本欲听他问话,谁料这戴着斗笠,下巴围着布巾,只露一双眼睛的怪人痴痴盯着她看了许久,才张嘴吭哧道:“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去江南还有多久?”
若不是见他马车里伸出个小孩儿头一直怯怯盯着他俩观察,这农妇只凭他刚才那样,便不愿意搭理他了,眼神太怪了,怪怪的盯了自己好久,都是有孩子的人,都不容易,便没好气地带着浓重口音嗔他道:“这个地方是竭州芗县哩,江南……没得听过么?你格进城切么,进城,有的来那些个客栈旅馆,老板格晓得,人来人往他送走许多格,阿哩我来,都没出过芗县来,哪里晓得格。”
林悯痴着眼神听她说完话,便点一点头,温柔道:“多谢,那请问这里到竭州城多远?”
农妇背上背的是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比妞妞还小,被他们说话吵醒,急急用牙牙幼语哭喊道:“娘……娘……奶……吃奶……饿……”
林悯正对着这鲜活的小女孩儿勾起感伤来,却见眼前白花花一片,农妇已当着他敞开怀襟,把孩子转前来,拿丰盈的乳汁喂养她,手上拍拍哄哄,又睨着他没好气道:“阿哩你好格麻烦格,八十里,赶早走么,黑格瞧到得了么。”
', ' ')('林悯早不敢再看了,站立的动作身子前倾,有点颤抖,很是奇怪,眼先侧过,又转前来,贪贪看了最后一眼,才急急道声:“多谢。”
在农妇“阿哩阿哩不消事”的软语中,和方智的注视下,急忙跳上马车赶走。
策马走了没多久,两人在路边打火吃过午饭,方智便揉揉眼睛说他困了,林悯巴不得他困,本还想怎么哄,这下倒不用忙了,急忙给他铺了毯子在马车里,叫他躺在上面好好睡。
眼瞅着方智起伏着小胸脯睡熟了,呼吸匀称。
林悯便悄声下车,在路边找了一棵粗壮点能遮住他的树,箕坐在树下,瘫着两腿,把裤子里那个看见那农妇胸脯的就翘个不停,一路赶车磨糟的他苦不堪言的东西掏出来,慢慢的侍候。
气息粗重,闭着眼睛,只想着那农妇的样子,她左侧的白胸脯上,也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生的真的太像了,像他初恋,也是林悯那方面的初体验对象,从高中谈的,一直到大学快毕业,长的并不是校园女神那挂的,他就长成这样,能有什么女神看上他,林悯自嘲笑笑,是他同桌,老戴个厚眼镜,微胖,除了皮肤白,五官分散脸盘子大,十分普通,但学习不普通,稳定在班里前十,林悯跟她是日久生情,因为老好人属性,只要是两人值日,她要忙于做题,林悯想自己也学不懂,不如给人会学的腾点儿时间,能帮她干了的就都干了,后来一来二去,林悯老照顾她,就互生了点儿情愫,高三谈了一年,上了大学,第一年还好好的,到第二年,有一次约会的时候,见她时,几乎都认不出来了,没戴眼镜了,人家笑说是学会化妆了,给她看了一堆口红,说她们宿舍谁用什么谁用什么,可好看了,林悯也看不出来颜色有什么不一样,都是口红,就还是那样,她说什么就跟着附和什么,那天晚上出去开了房,结束后,她脸上的妆化了,进卫生间一洗,还是原来的她,林悯很高兴,激动的很,就想搂着她再来一回,人家却把肩膀挣开了,从说完口红的事就不太高兴的样子,林悯傻子,当时还没看出来,后来,情人节那天,林悯送了她自己逃课兼职一学期买的几个w的名牌包包,笑着跟她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平时不送你小东西,因为不会挑,怕你又跟我不高兴,过节嘛,得送好的,别嫌弃。”人家跟他联系又频繁了,完全看不出来已经找好下家了,后来就这么林悯一头热的谈了几年,快毕业时,她毕业典礼,林悯带着礼物去给她惊喜,看见人家跟她的校内男朋友在门口接吻,穿着学士服,还有人给他们拍照留念,她减肥,化妆,越来越漂亮了,旁边那个男的跟她很登对,有点儿小帅,个子也比他高,不是被她一直念叨林悯的一米七九,太矮了,林悯把价值不菲的毕业礼物扔进了垃圾桶,自己走了,他连上去质问都没勇气,所能做的就是拉黑她所有联系方式,切断所有关联账号,一点儿也没留下,这方面,林悯做的很利索,迄今为止,那个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除了样子在他脑海里留下来了,再什么都没留下。
实在是太像了,其实早都没多爱了,但还会对着相似的脸和胸脯起反应,而且,迫切需要想着她,想着正常男人这方面的初体验,来掩盖这几日怎么也忘不掉,折磨的他恶心不堪的那个畜牲那夜里又一次的侵犯和摧毁。
林悯重展雄风,在树下斯哈喘气的捂着嘴套弄了许久,才把污浊溅出,浑身瘫软。
喷出来的那一刹,身体和心灵都仿佛得到了净化,他心里说,这下就忘了吧,彻底忘了吧,别恶心了。
闭眼喘息时,马车里的人爬起来在窗口阴阴看了多久,他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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