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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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道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江南啊江南,到底在多远的远方,妞妞人还没到江南,却在林悯嘴里听了无数遍,他嘴里的江南也是那么好,简直不是江南,而是仙宫天堂,说的像自己已经去过一样,稍提一提,都会获得短暂的安定。

林悯是打定了主意不去献州,江湖是打打杀杀,恩恩怨怨,那是别人的江湖,江山代有才人出,皇图霸业谈笑间,底下摞的都是成堆的普通人血泪,武侠里的大侠千金一诺,在所不辞,关云长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的大义,他是望尘莫及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且他这个普通人还是个跨越时空的他乡客,人生地不熟的,只能顾得上护自己一条小命,顺便庇护自己力所能及的两个小孩儿的小命,他要离这些恩恩怨怨远远的,也离这个以暴制暴,以武称王的破江湖远远的。

管他什么正邪两派,我有我追求的安定和自由自在。

妞妞一路不停哭闹,只喊着她要去献州,让悯叔送她回献州,小嘴不住哭说:“爹爹说了,妞妞要回献州。”

林悯便就一边骗一边哄,只把妞妞抱在怀里没松开过,赶着马车,除了贴身带的银子和令牌,其余行李都被茅屋那场火烧了,路上又花钱添了不少衣鞋必要之物,一大两小,多养一个孩子,将来多花一份钱,偶尔路边有了旅店也舍不得住,便就夜晚,他跟方智两个大小男性点火铺了羊皮毯子,睡路边树下,妞妞小女孩儿睡在马车里,他俩个守着马车里的妞妞。

因为对不住妞妞父亲临终所托,且恩主已死,大恩再难报,小恩人却在,所以林悯面对妞妞时愧疚居多,疼爱更是与日俱增,只把她当公主宠着,遇到集市,钱要省着花,却给妞妞买头花,发钗,只有买给妞妞的衣服是绢料,没事儿就让她坐在自己脖子上哄着骑大马,且林悯也是真的喜欢妞妞,小女孩儿到底跟小男孩儿不一样,做对比的还是他那寡言少语的小孩儿哥方智同学,更明显了,妞妞抱起来小身子软软的,说话也糯糯的,遇见她,林悯才正儿八经有了养孩子的感觉,老父亲女儿奴特征越来越被激发,宠的没边了。

夏夜晚上,古树参天的路边。

一辆马车停在火堆旁边,一大两小围着火上那只烤鸡流口水。

林悯将妞妞抱在怀里让坐在自己膝上,方智坐在两人旁边,林悯用铁签戳了一下鸡肉,挨着就烂了,便笑道:“好了,可以吃了,小朋友们。”

方智伸手就要撕下一条鸡腿来,被林悯又狠狠打手,“啧”了一声,大发雷霆,瞪他道:“教你多少次了!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让妹妹先吃,怎么老学的这么自私!”

方智嘴唇紧抿,将他跟妞妞静静看着。

妞妞又是一抖,看着安静望着他们的方智,吞了口口水,小声跟林悯说:“叔叔,让方智哥哥先吃罢,我不饿的。”

林悯发出一声长叹,这就是为什么一口肉,他也会发脾气,虽然他们不常吃烤鸡,可是方智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只是这口烤鸡的事,是他不如人家妞妞教养好,太独了,一路上,只要是买给妞妞的东西,最后都到了他手上,水果、小玩具、衣服这些都罢了,最过分他连他买给妞妞的头花发钗都抢,叫林悯给他换衣服时从袖子里掉出来,还嘴硬,说不是他抢的,是妞妞主动给的,人家妞妞一个比他小一岁的女孩儿,一路上吃饭喝水都让着他,都是他先吃了喝了,妞妞才敢吃,有什么好东西也都悄悄给他,他呢,林悯不只一次好言好语的教过:“你是哥哥,让着妹妹,她爹爹救了咱们,对咱们是有恩的,咱们更要对妞妞好,你是哥哥,要学会保护妹妹,照顾妹妹……”等等,好话说了一箩筐了,他还是这样。

反观人家妞妞呢,他明明听见馋的都吞口水了,还是颤着小嗓子,乖乖说:“让哥哥先吃。”

林悯越想越动了气,撕下一只鸡腿来,放在嘴边小心吹了又吹,确定不烫了,才递给妞妞,温柔哄道:“妞妞先吃,妞妞放心吃,就坐在这儿吃。”

然后他起身,变脸一样,温柔不复,将绷着脸又是个吃独食的狼崽子方智揪着胳膊拉起来,扯到古树下,按在膝上狠狠打屁股,打一下凶一句:“我叫你不听话!我叫你不听话!叔没打过你,你以为叔真没脾气,说了多少次了,你就是不听话!看悯叔不给你小子长个记性!”

妞妞捉着那只鸡腿看他打方智屁股,鸡腿在她手上摇摇晃晃,拿不稳,林悯给她细心吹凉了也烫手一般。

再看方智,脸朝下被他按在膝上打屁股,挣扎抬脸,看向前方,眼睛里都是不可置信还有汹汹怒气,这小孩儿真的狼崽子一般,一双眼都快在黑夜里冒出绿光了。

却不肯说一句话,林悯打了几下,就心软了,让他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了,他也不张嘴,就跟林悯对着干,把林悯也瞪着。

那眼神,六岁的把三十几的都瞪的一凛,心里颤了一下,回过神儿更生气了,便将人往树身上一按,没好脸色吓他道:“就在这儿站着吧你,学不会谦让,你晚上没饭吃,那两个鸡腿都是妞妞的,你给我在这里罚站,什么时候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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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自己错了,来给叔认错,保证你再也不了,什么时候给你东西吃!”

火堆还没灭,林悯一个人躺在毯子上。

夏夜里暖和,被子都不用盖,倒是不用怕把那狼崽子冻着了,他特意睡的离那棵古树近点儿,侧着身,余光却一直扫着古树下赌气睡觉的狼崽子。

还在生他气呢,也背对着他睡呢,毯子是林悯让妞妞给的……唉……

不能给他惯这毛病,林悯再心疼也没放下脸色,油纸包的鸡腿烫的他心口疼,拿出来就不热了,先藏着吧,就服个软能怎的?服个软叔不就拿出来给你吃了……

又苦恼想道,听人说,子女不和,老人无德,方智生这么大气,是不是因为他这些日子里光愧疚于妞妞身上,忽略了他,唉……林悯心里又难受的很,这一晚叹了太多次了。

想不了太多,林悯太累了,虽说这几日没有在蜀州那样把脚走破也不肯歇,也有了马车代步,比以前强了许多,可他一天要照顾两个孩子,又要不歇脚地赶马车,什么事都是他干,只苦自己不苦孩子,每日身子沾上毛毯一躺下,睡眠质量好的很,一个梦也不做。

渐渐昏昏疲疲了眼闭上,就在即将彻底入梦的惺忪时刻,忽地听见云箭出弦般一声锐鸣。

他只听见,人还没醒,便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了。

自后背受击处传来的麻意席卷全身。

地上有干草,还有石子,林悯听见一个大约为成年男子的脚步声,很沉,一点儿也不想隐藏那样,大摇大摆的往侧躺着的他来了。

或者,就是拿这样不愿意隐藏的脚步声折磨他。

这人走的很慢。

慢慢的,慢慢的。

每一步,都故意踩在林悯恐惧到开始收缩的心脏上。

林悯侧躺着一动不能动,眼睫挣扎起来,抖的十分慌张,未燃尽的火堆边上,投下的阴影如蝶惊羽拂。

恐惧早已蔓延,如夜中突逢恶鬼。

即使已经迫使自己忘掉了那天晚上的事,可是人在遭遇不好的事情那一刹那,感觉、气息、周围环境的味道、甚至空气的流动方向,都会随着噩运,刻在每个毛孔里。

哪怕受害人当时并没有什么意识,可是身体会帮他仔仔细细地记住。

林悯怎么也睁不开眼,睫毛一直抖,寻常的事,他做的犹如木僵症病人,眼前一片漆黑,张嘴,发现自己是能出声的,比起问他是谁,更在舌尖上打转的是:“别……别害孩子!”

又惊又怖,如同把喉管放在正在嗜血的野兽尖牙之下,一字一字,说出来都是哑的,几乎没了声音,正在延长的未知恐惧会掐住人喉咙。

硬撑着重复,抖到喑哑:“别害两个孩子……真…真的……我求你了……”

男人脚步微顿,走到林悯身边,用脚尖将侧躺的人如踢一块烂肉死物那样翻过来。

林悯浑身僵麻,被他踢过身平躺,双手无力,重重摔落在身侧。

隔着眼皮,上方阴影变重,遮挡了闪烁火光,林悯正焦急于怎么听不到两个孩子的声音了?心急如焚,脑袋和心脏沸如浇铁。

脸上却火辣辣的疼,已挨了男人两巴掌。

似乎有气,打的很重。

林悯感到嘴角刺痛,渐渐湿热,舌头尝到甜腥。

男人还欲再打,掌风又一顿。

林悯听见了放手的声音。

即使眼前一片漆黑,他也能感觉到,有双眼睛要把他脸面凿穿那样盯着他。

男人不打了,林悯反倒被这狠狠两巴掌打冷静些,尝着嘴角的血味,深吸气:“合欢派的是吗?那天晚上……是你吗?”

男人不说话,林悯恨极,反倒冷笑:“本事这么大?连出个声儿都不敢?”

若是林悯没有带着两个孩子,此刻哪怕稍微能动上一动,就算只有一个手指头,他也会拿这根手指头想办法戳瞎他眼睛,大家鱼死网破,非要他去死,他也血肉模糊,眼前脑中血红一片,被打清醒后就是汹涌的恨,可惜人为刀俎他为鱼肉,动也动不得,还得求他放过两个孩子,只好咬牙哀求道:“我贴身上衣……怀中有袋银钱,你想拿多少拿多少,全拿走也没关系,有什么……你冲我来,不要害孩子。”

男人没说话。

林悯又吓他,仇滦给的令牌成了唯一的砝码:“我怀……怀里有湖海帮的人给我的令牌,江湖上……我……我也是排的上号的,整个湖海帮都是我兄弟,仇滦你知道吧?我兄弟,他可太厉害了,武功高强,轻功一展,飞起来比鸟还高……你……还敢不怕,我劝你,不要与整个湖海帮为敌!”

男人任他说了这些,动也没动,脸上凿穿脸皮的目光依旧寒凉,伪装的镇定被击得几要破碎,林悯又快要被这看不见也深刻感受的目光冻伤,又开始发抖。

听见男人冷冷笑了一声,很是不屑。

男人没去掏林悯的上衣,找令牌和银子,林悯的话对他一点儿威胁也没有,反倒觉得可笑。

双腿一凉,还没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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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说话,只觉下身剧痛,便被人毫不留情的闯入:“啊唔………”

一声骤然短促的哀吟,林悯咬住嘴的同时,把耻辱,仇恨,愤怒等等,再恨再多,都咬在牙间,嘴唇尝到血腥味,几已将嘴唇咬破:“唔哼……”

此刻心内只痛苦想道,若是苍天有眼,不如立刻叫我死了,好过这样折磨我,若不肯立刻使我死了,便保佑此人捅过男人的子孙根生疮流脓烂鸡巴,再不能恃强凌弱,出来害人。

正这样想,下巴忽地剧痛,是上方已经开始在他体内驰骋的男人掐住了他持续伤己的牙口:“唔哈………嗯啊………”

眉头紧蹙,洁白庭间生雾成雨,潮涌如涛,缓缓酝酿的,都是几欲流出血泪的仇恨和痛苦:“哈啊………啊………”

这一回,受此大难,却没流血,林悯能感觉到。

那个被同性温热狰狞的勃起性器侵入的源头,在男人完全闯入充满的那一刹,就开始专门为他分泌一些液体。

林悯不是不懂人事的处男,他谈过女朋友,有过性生活,想到熟悉的感受,当时他是侵入的那一方,有多舒服他知道,可是此时换作他是被舒服的一方,而且是被身体构造同样的同性舒服,这对异性恋来说,简直是酷刑,是极度的恶心,恶心的想死。

林悯觉得他不是把独属于男人的性器侵入了自己那个脏地方,而是把性器伸进了自己嘴里,从嘴里一路伸到他的胃里。

咽喉翻动,只想呕吐,可仰躺着动也动不了,只能从胃部深处响到咽喉,发出翻涌水声,喷涌难吐的恶心呛得他苦不堪言,差点闭气。

身体因为特殊原因其实很舒服,这由不得他,他的身体已不是原来的身体,有了别人的强行干预,可是心理上的恶心硬生生打败了身体的异常,他感觉不到自己出现异常,只会觉得极度的痛苦和恶心,几乎是男人的肉刃顶开后方褶皱,穿透他的那一刹就想吐。

冷汗涔涔,湿了满头,不是疼的,是恶心的,愤怒的,耻辱的,隐忍憋闷到极点所产生的,林悯浑身也湿透了,气息粗重:“呼嗯……唔……哈啊…………”

男人掐着林悯的嘴,林悯只能被迫张嘴,纵使他不愿流露软弱,发出耻辱的声响,也会有令他痛不欲生的暧昧声音从被迫张开的嘴巴里发出来:“哈啊……啊嗯……”

咽喉处咕咕作响,太过反酸反胃,随着叫声,终于,嘴角有今天吃的东西涌出来:“咳咳……呵啊咳…………”

林悯呛得很,怎么也看不见,看不见这畜牲的模样,摸黑受辱,也看不见自己到底吐出来什么,是干饼?还是那几口没消化的鸡肉,他只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很恶心,亏他还下得去口。

不如他期望,男人不觉恶心,反倒惩罚似的撞的林悯更狠,弄得林悯口中阵阵哀鸣,男人故意在他身上重重地喘息,肯出声了,嘶哑含笑的古怪嗓音:“你真骚,叫的真大声。”

“觉得恶心?想吐?”已经恶心到耳鸣头晕的林悯清楚听见他道:“我看你挺喜欢的,妓女都没你叫的骚,很喜欢男人这样插你吧?嗯?”

林悯根本不在意他说什么屁话,此时心内只是又恨又怒,又忧又急,只想,不知两个孩子怎样了?怎的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他不敢问这男人,也不敢大声叫方智和妞妞的名字,倘使孩子还安在,叫了便是提醒他还有两个小孩儿,他抱有一丝希望——或许他们两个机灵,方智虽倔,但能管事儿,会不会带着妞妞已躲起来了?又只欲速死地想,或者也都被制住了,就在这里看着?

到底怎样了啊?怎么一点儿也动不了!看不见!

林悯越想越慌,囹圄困顿,静静躺着,动也不能动,是那样的不能反抗,软弱可欺到极致,急得苍白面上簌簌落下泪来,看起来就像被男人羞辱哭了。

男人似乎得到了想要的效果,很是兴奋,体内勃发的性器愈发狰狞,快速侵犯起来,弄得林悯受刑一样生不如死:“唔哈……嗯啊………”

“哭什么?嗯?不愿意被男人干?”男人笑道:“可是,你就生了这副该被男人干的身子,自己感受一下,咬的我多紧。”

“唔…唔………”忽地将浑身僵直的肌肉竭劲暴起,林悯奋力抗争,不知是怎样的毅力,生生冲破半分穴道,只足够他缓缓生锈地,重如千钧般,抿紧了被男人强行掐着导致合不上的苍白破损的唇瓣。

死抿住,再没出一点声响。

万不能让孩子听见我出这样的声儿,也不愿在这畜牲面前露出更下贱的反应,反倒趁了他的意,助长他威风,林悯自动排斥了他所有的声音,脑内只想自己的。

如雪的汗湿面上,颌骨处骨头突出,青筋暴起,是生生挣得,脸上两片青紫,也是从男人手上强行挣开所致,手边的草被他抓得秃了一片,十个指甲里,全是血和泥,有几根手指甲盖已经劈裂,指尖带血:“唔………唔嗯……………”

忍耐,承受,煎熬。

林悯对自己道,没关系,只当狗在咬你,没关系,是狗在咬我,不要想,不要想别的,不要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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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冲不开这穴道,沈方知一点儿不担心,肆意享受在这副美妙身体里的舒爽,管他舒不舒服,恶心还是想吐,不过是个肉套子,我舒服就行了。

“唔……唔…………唔!”

可就算对自己这么说过了,还让沈方知十分愠怒,鲜见的动了气,他底下那根东西从头到尾都垂着,一点没有动情的迹象,反倒冰霜摧残过般,萎靡到十分。

“唔……唔………”身下人愈发没了声音,已被弄的很虚弱。

显得受不住诱惑,勃起在人身子里操干不停的沈方知倒不冷静,输给了正窝囊地咬着嘴巴挨肏的男人。

而且,凭什么不硬,凭什么不给我反应,沈方知也不知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想法,胸口淤结,极想折磨一下身子底下动也动不了的人。

“真骚。”他一边干,一边羞辱底下抖动眼睫,眼皮怒红,怎么努力也睁不开的人,林悯抿着愈发苍白的唇,耻辱到眼尾湿红,听他语中满是恶意:“你渴不渴?以后不用找水喝了,喝你自个儿肉洞里勾引男人的骚水便好。”

嘴上这么说,腰下发情公狗一般,疾风过境,胡吃海喝,打的人啪啪作响,比入夜时林悯按树上打他那顿屁股可重多了。

夜里,清清楚楚,一直啪啪个不停,皮肉相击的声音很是淫靡。

为什么不能一直看着我。

对我好之后,对别人也一样好。

廉价,虚情假意,不值一文。

仇将仇报,恩怨难了,他也不愿了,报这个仇可比报别的仇简单多了。

林悯大概是他这么多年遇到的最脆弱,最单纯的“敌人”和“仇人”。

是的,他把这个总是带给自己特殊感觉的男人也视为“敌人”和“仇人”。

他孑然一身,最多的就是仇人,他习惯这样分类,他也只分这一类。

单纯才好骗,好骗更被他称为蠢,脆弱没有得到呵护,反而招惹的是毫不留情的摧毁。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十倍不止。

他报仇报个没完没了,报到上瘾,生生肏得林悯更加冷汗涔涔,嘴唇紧抿,眉头紧皱,粉腻染湿的鼻尖隐忍到不停颤动,闷在喉间的声音像林间最软弱珍贵的生灵受到袭击:“唔嗯……唔………”

沈方知正把控着持续撞击的一捧细腰柔韧白皙,抖个不停,他一双能掌人生死的手举着两条纤长白腿把这捧腰扯在空中,操干到更加细抖密颤,那紧实白腻的,正在受到伤害的腰,如同奏响绝妙音乐的一根古琴弦,轻拢慢捻抹复挑,随沈方知怎么摆弄都成,皆会有声音在夜晚火堆亮起的林中,空灵优雅地传出来——悦耳助兴的哭声,纵使极坚强的隐忍在唇间,还是泄露了一两点。

黄莺浴水,画眉跌枝。

凄苦,无助,无能为力。

沈方知很喜欢听,此人不仅哭起来好听,平时温声细语的跟他说话时,声音更是好听,就像那个雨夜………双眼骤然清明,璨璨如磷,又如待仇敌,闷头发了疯的惩罚他,肏他,往死里肏。

不知肏了多久,才肯挥汗睁眼,稍稍醒神,却见林悯痛苦紧抿的嘴角涌出的已不再是胃水,而是鲜血。

不是来自外部被两耳光打破嘴角的血,而是从紧抿着承受的嘴角涌出来,细细一道,鲜红的淌在颤抖的下巴上。

沈方知神志还陷在他可恨却美妙的身子带给的无穷肉欲中,发抖的手先一步反应过来,以手作刃,忙将他砍晕了。

林悯头颅歪落,如雪坠松枝,山茶滴露,满面虚弱,额角落下的也都是冷汗,蹙眉不展,即使已晕过去,脸上也都是痛苦抗拒之色。

沈方知忙用手指撑开他一直紧抿的嘴巴和牙齿,见不是咬舌自尽,才能深深呼口气出来,霎时停滞的心跳也恢复正常,忙又将他垂落手腕举起细把脉门,憋的,硬生生憋到郁火攻心所致。

忙封住人周身大穴,掌推心脉,渡去内力,见人缓缓的呼吸起来,眉头泛缓,才彻底松下心弦。

随即也气了,情绪少有的波动的厉害,不承认是方才极度惊慌,此刻劫后余生般的余韵产生的无措,全都归于怒火,扬汤火沸一般,抬手欲要再给这恶心他到如此,昏迷过去也一脸痛苦不堪的人一耳光,被林悯吓了这么一回,前事尽忘,自己怒意下头,才关注到这张美的不可方物的脸上已经满是伤痕,那两耳光让他两边脸颊肿了高高的指印,嘴角也破了,花瓣一样的唇也不再嫣红,苍白如纸。

又颓然垂下手掌,东西还在晕过去的人身体里,头颅却先垂下来,有些令人无解的挫败意味。

稍停没多久,又气不过,更加发狠的弄他,把肉刃当凶器一样往里捣,带出水渍无数。

状况可怜的,吐血晕去的人只被他脱去裤子,上衣还算完整,青旧棉布衣袂下,两人交合处带出来的淫水弄湿衣料,彻底无声无响的身子被他肏的在地上乱晃,叫人舞弄许久,胸口衣服散开,骨碌碌掉出一个油纸包滚在地上。

林悯怀襟散乱,胸膛露出来的雪肤,心口那里,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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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大片。

沈方知眼见之时,骤然也被点住穴道一般,停下了身下暴行。

神色呆僵,他有些怔然,将那滚落在地,已慢慢皱开油纸,露出来的鸡腿看着,又久久凝视在他身子底下失去意识,残留的痛苦神色却仿若还在呜咽忍苦的男子。

不可能是他藏起来自己吃的。

这人一路就没吃过鸡腿。

干饼,野果,鸡屁股,啃不了的骨头上面那点碎肉,剩的,别人吃不了的,都是这蠢货的,就是不可能吃肥的流油的鸡腿。

他自己决定,并严格遵守。

蠢货,沈方知又在心里骂,没见过这么蠢的蠢货。

我难道会稀罕一个破鸡腿!不知所谓!

林悯胸膛刺目的烫红,使他身子底下轻了不少,草草在那舒服极了的肉洞里套出来便罢了。

此时,火堆渐灭,余烬熄红,夜已很深。

马车里的人早被处理了,现今是空的。

沈方知把一身狼狈,满脸凄惨的人抱进去,面上阴霾遍布,表情复杂,没高兴到哪里去。

这仇不报不高兴,报了更不高兴,总之,就是不高兴。

妞妞丢了。

林悯靠在那棵古树上,时不时咳两声,今次醒来倒舒服多了,不过肺气不平,不时咳两声而已,林悯无奈苦笑,苦中作乐。

抬头望,飞云无垠,湛蓝澄澈的天际,向往自由的鸟雀来自林间,扇动翅膀,在树与山的遮挡间,穿过条条大路,一飞,入云千里。

他也不知曾在哪里看过一句话: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只影,向谁去,多么寂寥孤单的意境。

他在这片稀疏树林里,围着这棵古树找了两天不歇,没有找到妞妞,活的也没有,尸体也没有,只在第一天夜里找到了滚在山坡下昏迷的方智,小孩儿的胳膊摔断了,头也破了,全是血,醒来就哆嗦着哭,问什么都不知道,不记得了。

林悯顾不上问再多,找到一个就好,起码还找到了一个,方智身上是伤,他身上也是伤,胸口犹如火烧铁砂,说一句话得跟方智咳好几声,虽然,他也不太跟方智说话了。

第三日了,此时是第三日的清晨,林悯挣扎着从树下爬起来,又一夜没合眼,虽然自己会安慰自己,你就是先把自己糟践死,熬夜熬死,妞妞也不会凭空出现,还得靠你呢,振作点儿,可是夜里一躺下,只要一闭眼,耳边都是妞妞糯软乖巧的声音,叫他:“悯叔,叔叔。”

他手里拿的是妞妞的玩具和头花,方智给的,他经此大难后,乖巧了许多,不再争抢霸道,也没人让他抢,同他争了,虽然嘴上不说,但林悯见他每次看自己那无言担忧的眼神,就知道他也在担心妹妹,也是他把妞妞的东西都翻出来给了每夜睡不着失魂落魄的林悯。

千山暮雪,可此时是初夏,只有千山,林悯的路途太遥远了,真的有一千座山那样,怎么也走不完,翻不过,没有雪,这片稀疏树林里的景色很好,不同于蜀州,蛇虫众多,狼叫鸦鸣,这里生机勃勃,姹紫嫣红,妞妞曾拿树下生长的一丛小花编了一个花帽,举得高高的给他,笑得像个白面团子:“送给你,悯叔。”

那花帽还在马车里,已经干了,枝叶花瓣脱落。

没有这两个小孩儿,他就真的是只影了,向谁去呢?林悯耽搁在这里了,不再急着赶路,江南被他遗忘,又抽了自己一巴掌,掌印就盖在还没消去的被那个畜牲打的浅淡掌印之上,你对的起石大哥吗?怎么不把你丢了?他总是这么拷问自己,又开始咳个不停,捂住胸口,倒在树下,睁眼看着上方,没了一点儿心气儿。

方智绑着一条断掉的胳膊吊在脖颈上,怯怯顶着脑袋上包着布的伤过来,将他艰难扶起来,流泪道:“悯叔,你怎么了?”

林悯咳了两声,摆了摆手,没说话。

方智很乖的拿了水囊给他,林悯叉开腿坐在地上靠着树,摸摸他头,接过来不知甘苦的喝点儿,喉咙能短暂的舒服一会儿,听方智怯道:“今天还要找吗?悯叔……我们不是去江南吗?”

林悯一手放在方智小肩膀上,一手撑着树身起来,麻木道:“找。”

到了夜里,林悯跟方智终于在林边石草坑里找到了妞妞,妞妞的尸体,脸面还如生般鲜活,细颈子上深可见骨的伤痕却已干涸了血迹,血浸湿了她整个小小的身体,不复柔软,僵直发凉。

林悯把孩子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月凉如水,青黑的树枝木冠与天壤相接,鹧鸪啼叫,杜鹃泣血,暮春初夏之时,温暖的野外夜晚竟如此恐怖起来,路途的坎坷和危险没有尽头,剥夺了太多幸福,留下的,只有林悯一颗滴血的心。

是方智冲过来抱住他,在他喑哑凄厉的哭声中重复说:“悯叔不哭,悯叔不要哭,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只有我了,你开不开心。

沈方知悄悄在心里说。

这么做,是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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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要再惹我不高兴,都是为你好。

林悯全程无言无语,只把妞妞一剑封喉,死相凄惨的尸体抱了一整夜,痴痴的坐在树下,月上中天,月下枝头,月隐,辰现,朝霞生于彩云间,清晨日复一日的又出现,他还痴痴傻傻地抱着小女孩儿的尸体。

一直陪着他,夜里还睡了一会儿的方智清晨醒来被吓得不轻,从路边找寻着折了满满一捧野花,粉紫姹红的捧给他,讨好的笑:“悯叔,给你,你……你笑一笑……悯叔,你笑笑……我害怕……”

林悯这才反应过来,眼珠子转了几下,很是呆滞,看向那捧花,以前,这是妞妞会干的事,折一大捧送给他,要么就是趁他赶马车时,从车厢里钻出来嘻嘻哈哈地给他插上一身一头,林悯觉得她可爱,心里也软的很,总是笑着宠溺,给就收下,插花就任她插,此刻知道这是方智哄自己,学妞妞的样子,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个天真无邪送花给自己的妞妞终究是死了,已经寒凉僵直的身子就抱在自己怀里,抱了一夜,不复如生,不便拂了另一个孩子的好意,极是牵强,比哭还难看的,给方智笑了一下,沙哑道:“别怕……悯叔没事……”

说出来才感觉如砂石过火,声音竟已粗哑如斯。

他没接方智的花,他一双手都被妞妞冰凉的尸体占据,视线也又回到妞妞死去的可爱面容上,极不舍得的忍痛道:“找个花草多的地方,把……把你……妞妞妹妹……埋了吧。”

最终,又亲手把妞妞埋了,第三个了,林悯痴痴怔怔的想,要不就不走了,死在这儿?

忽然转头跟方智说:“叔想回家了,真的,特别想回家。”

他跟方智说这话的时候,两人的年纪仿佛一样了,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措,孤苦无依,带着水泽迷惘,在阳光下融化了生气,说完之后,又仿佛老了几十岁,行将就木的发出一声叹息。

方智静静地看着他,他其实一直不太关注他嘴里说过什么,他还有很多事,每一个都比他重要,更值得他想,此时要想一想他了,却怎么也想不到什么,这样竭力的想,仿佛此刻才肯真正的关注这人,家,他的家在哪儿?裘佬儿还活着的时候,两人在蜀州那个林间小屋,此人天天都会趁送饭来跟自己说上一箩筐的啰嗦话,那时,他俩对彼此的认识殊途同归,都认为对方不正常,有病,一个不说话,一个说的都是人听不懂的废话,沈方知不知道他的家在哪儿?只知道他应是真的有一对很疼爱自己的父母,没有年幼失枯失恃,平平安安,极为珍贵的把他养到这么大,没什么心计,单纯的发蠢,给人家算计欺骗,自己还不知,肆意发他那没什么用的善心,善心,那是从小就没了家的人不会有的,恶人好当,善意轻贱,害人害己,于是沈方知过去抱着他跪在妞妞坟前快要倒下的身体,紧紧抱着他颈项,怯道:“悯叔,你回家了……我怎么办呢?我能跟着你回家吗?你说过,走哪儿都带着我的,让我一直当小孩儿,我都记得。”

方智一直抱着他颈项,依赖十分,惧怕十分,于是林悯看在他面上,也自我劝慰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吧,人命如草芥,草芥何必自轻自贱呢,已经够轻够贱了,欲要找点儿快乐的事来想,却怎么也想不到,只也抱着他小身子想道,还好,方智还在,方智跟我还活着。

收拾脸色,低头狠狠叹了一大口气,几乎吹动坟前尘土,终于,一一将头花、发钗等物,一件不落,一起深埋在埋葬妞妞小身子的土包前,林悯脚步跌宕站起,声音沙哑道:“上车吧,我们继续赶路。”

遭受不住的时候,只能逼自己不去想,全当离开是遗忘。

两人驾着马车在路途上走了没两天,便开始吹东风,东风换暖做冷,风止之时,便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跟着马车,走到哪里下到哪里,浠浠哗哗的,野田间潮湿起雾,河水遍涨。

下着雨的夜间,林悯咳嗽着将方智抱在怀里,两人一起缩在差不离棺材大小的狭窄马车里,方智倒还罢了,林悯连脚都伸不直,缰绳绑在路边树下,树冠遮雨,湿叶哗哗,车顶滴滴答答的清脆砸珠声,在这样的环境里,倒还消愁助眠,使得紧紧抱着唯一剩下的孩子,一路心境如雨的男人渐渐安稳睡去了。

好看的眉间在夜间车门外檐一盏昏昏吊灯的隔窗相映下,笼着皱着,比旅途无依的雨声还凄苦。

沈方知见他睡实了,才悄将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雪丸塞进他唇缝中,对自己说,我是嫌他一直咳,不肯好也不看病,吵得我烦,那雪丸入口即化,林悯梦中呢喃,一点儿没反应:“老……爸……唔……妈……”

做完这一切,就仔仔细细的看他在雨声夜灯下熟睡的脸,眸光温软,自却不觉,只是想,希望你这张脸别让我失望。

被他抱得太紧,收回目光,仰躺着欲把手臂枕上颈后也做不到,轻轻挣了几下,没一点点作用,见他睡的这么熟,却给自己留下了这样的为难,又把烦躁升起,欲要一掌将他推开,不知怎的,又轻叹一声,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强行闭上眼,挨着他那条没装伤的手臂已压麻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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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雨声停了。

林悯好容易才能将陷在泥滩里的马车赶出来,甩着鞭子往前奔了小半早,便在正午时分平地展原上看到了一个村落。

有个背孩子的农妇从村口出来,向他们这轮上满是泥污的行进马车过来了。

林悯一路光靠嘴问,此刻便想想问问此地是何处,离江南还有多远,便客气唤大姐,叫住了,乡野村妇,世道又乱,哪里有男女之分,又不是闺阁拿不动针的小姐,都为活命罢了,立刻停住了,本欲听他问话,谁料这戴着斗笠,下巴围着布巾,只露一双眼睛的怪人痴痴盯着她看了许久,才张嘴吭哧道:“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去江南还有多久?”

若不是见他马车里伸出个小孩儿头一直怯怯盯着他俩观察,这农妇只凭他刚才那样,便不愿意搭理他了,眼神太怪了,怪怪的盯了自己好久,都是有孩子的人,都不容易,便没好气地带着浓重口音嗔他道:“这个地方是竭州芗县哩,江南……没得听过么?你格进城切么,进城,有的来那些个客栈旅馆,老板格晓得,人来人往他送走许多格,阿哩我来,都没出过芗县来,哪里晓得格。”

林悯痴着眼神听她说完话,便点一点头,温柔道:“多谢,那请问这里到竭州城多远?”

农妇背上背的是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比妞妞还小,被他们说话吵醒,急急用牙牙幼语哭喊道:“娘……娘……奶……吃奶……饿……”

林悯正对着这鲜活的小女孩儿勾起感伤来,却见眼前白花花一片,农妇已当着他敞开怀襟,把孩子转前来,拿丰盈的乳汁喂养她,手上拍拍哄哄,又睨着他没好气道:“阿哩你好格麻烦格,八十里,赶早走么,黑格瞧到得了么。”

林悯早不敢再看了,站立的动作身子前倾,有点颤抖,很是奇怪,眼先侧过,又转前来,贪贪看了最后一眼,才急急道声:“多谢。”

在农妇“阿哩阿哩不消事”的软语中,和方智的注视下,急忙跳上马车赶走。

策马走了没多久,两人在路边打火吃过午饭,方智便揉揉眼睛说他困了,林悯巴不得他困,本还想怎么哄,这下倒不用忙了,急忙给他铺了毯子在马车里,叫他躺在上面好好睡。

眼瞅着方智起伏着小胸脯睡熟了,呼吸匀称。

林悯便悄声下车,在路边找了一棵粗壮点能遮住他的树,箕坐在树下,瘫着两腿,把裤子里那个看见那农妇胸脯的就翘个不停,一路赶车磨糟的他苦不堪言的东西掏出来,慢慢的侍候。

气息粗重,闭着眼睛,只想着那农妇的样子,她左侧的白胸脯上,也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生的真的太像了,像他初恋,也是林悯那方面的初体验对象,从高中谈的,一直到大学快毕业,长的并不是校园女神那挂的,他就长成这样,能有什么女神看上他,林悯自嘲笑笑,是他同桌,老戴个厚眼镜,微胖,除了皮肤白,五官分散脸盘子大,十分普通,但学习不普通,稳定在班里前十,林悯跟她是日久生情,因为老好人属性,只要是两人值日,她要忙于做题,林悯想自己也学不懂,不如给人会学的腾点儿时间,能帮她干了的就都干了,后来一来二去,林悯老照顾她,就互生了点儿情愫,高三谈了一年,上了大学,第一年还好好的,到第二年,有一次约会的时候,见她时,几乎都认不出来了,没戴眼镜了,人家笑说是学会化妆了,给她看了一堆口红,说她们宿舍谁用什么谁用什么,可好看了,林悯也看不出来颜色有什么不一样,都是口红,就还是那样,她说什么就跟着附和什么,那天晚上出去开了房,结束后,她脸上的妆化了,进卫生间一洗,还是原来的她,林悯很高兴,激动的很,就想搂着她再来一回,人家却把肩膀挣开了,从说完口红的事就不太高兴的样子,林悯傻子,当时还没看出来,后来,情人节那天,林悯送了她自己逃课兼职一学期买的几个w的名牌包包,笑着跟她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平时不送你小东西,因为不会挑,怕你又跟我不高兴,过节嘛,得送好的,别嫌弃。”人家跟他联系又频繁了,完全看不出来已经找好下家了,后来就这么林悯一头热的谈了几年,快毕业时,她毕业典礼,林悯带着礼物去给她惊喜,看见人家跟她的校内男朋友在门口接吻,穿着学士服,还有人给他们拍照留念,她减肥,化妆,越来越漂亮了,旁边那个男的跟她很登对,有点儿小帅,个子也比他高,不是被她一直念叨林悯的一米七九,太矮了,林悯把价值不菲的毕业礼物扔进了垃圾桶,自己走了,他连上去质问都没勇气,所能做的就是拉黑她所有联系方式,切断所有关联账号,一点儿也没留下,这方面,林悯做的很利索,迄今为止,那个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除了样子在他脑海里留下来了,再什么都没留下。

实在是太像了,其实早都没多爱了,但还会对着相似的脸和胸脯起反应,而且,迫切需要想着她,想着正常男人这方面的初体验,来掩盖这几日怎么也忘不掉,折磨的他恶心不堪的那个畜牲那夜里又一次的侵犯和摧毁。

林悯重展雄风,在树下斯哈喘气的捂着嘴套弄了许久,才把污浊溅出,浑身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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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

喷出来的那一刹,身体和心灵都仿佛得到了净化,他心里说,这下就忘了吧,彻底忘了吧,别恶心了。

闭眼喘息时,马车里的人爬起来在窗口阴阴看了多久,他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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