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叶缥遥还有无数大盛将士用血换来的,沈暮歌不愿错过。她出宫时,往日里穿惯了的繁复宫装一件都没有带走,她还是偏爱游历江湖时的女侠装扮,贴身的包袱里,唯一装着的就是那副银色铠甲。她想等到与叶缥遥重逢时,亲手把这具厚重又冰冷的硬物扔到对方面前,控诉自己心里受的伤。
“若是让我见到你,叶缥遥你就完蛋了。若是让我见不到你,你就更加完蛋了。”这是沈暮歌一路上对自己说得最多的话。
雨燕渐渐适应了北疆荒凉萧瑟的景色,自顾自地欣赏起另一种风情来。沈暮歌有时候挺羡慕雨燕这种性格的,比自己想得开,又懂得给自己找乐子。看来往后的日子,自己还要多向雨燕学习才是。
“小姐,你说季姑娘还有叶先生也会与我们一同生活吗?”雨燕忽然想起另一辆马车上的季未然和叶四箫来。
“他们要去飞流谷休养,不和我们一道。”沈暮歌的目光有些放空。
“其实我挺佩服季姑娘的,国舅爷府里那么好的条件都不要,硬是为了叶先生回到这么远的地方。”雨燕自言自语起来。
瞬间她又反应过来,笑着对沈暮歌说:“不过我最佩服小姐了,什么都可以放下,比季姑娘更厉害!”
沈暮歌摇头笑而不语,想起临别前舅舅的那一脸纠结和不舍,但是又拉不下脸给叶四叔好脸色的样子就忍俊不禁。没想到向来凡事不上心的舅舅会被这个女儿给牵住了鼻子。今后说不定还会在飞流谷见到舅舅的身影,但愿到那时他能接纳季未然的选择。
其实在经历生死考验之后,那些束缚人性的繁文缛节,条条框框都已不再重要。这话在叶缥遥第一次对自己说时,还被自己嗤之以鼻,没想到如今自己也成了践行者。沈暮歌感慨,爱情真地可以改变一个人。她很庆幸,今生遇到的人是叶缥遥,这个永远对自己敞开温暖怀抱的人,给了自己一段至死不渝,今生无悔的爱情。
去往边城的路,走得比往常都要快一些。陆诚颜深知沈暮歌的心思,也不敢在半途耽搁。尽心尽力地将她护送到边城,她答应叶缥遥的事情也算是做到了。等他们重逢后,自己就该功成身退回转江南了。偌大的陆家庄还等着自己去打理,新的武林大会又要举办了,这一次是她第一次以东道主的身份主持,丝毫疏忽都不容有。
叶缥遥披着一件貂皮大衣,站在梅花林前,雪花落在她的头顶和肩头。用力地吸了一口气,沁人的空气冰凉入肺,激醒她几欲迷醉的沉沦。这片梅花林是她初见沈暮歌后命人在山庄里栽种的,几度花开,她都错过了。如今终于有机会站在这里好好欣赏,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否能如约而至,与自己并肩赏梅。
花开花落,寒风吹过,她前额垂落的刘海被成片带起,束发的带子被她收了起来,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徜徉在这片天地中。身后站着的两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张开双臂拥抱落雪,沈暮歌的眼中全是宠溺,无论站多久都觉得美好。
雨燕却经受不住这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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