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我无法不喜欢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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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台切光忠并不是容易被打动的刀剑,但当被一个人长时间依赖的时候,情感上的触动再也由不得他。

付出的越多越无法舍弃。

烛台切光忠是妥协派最坚定的一员,他不喜来自审神者的侵犯与折磨,但他无法不对那个孩子感到怜悯。

就像一个容忍孩子叛逆行为的父亲,既厌恶孩子的所作所为,又不愿用过激的手段伤害他,永远盼望着孩子能自行悔改。

或许软弱,却是他爱的方式。

所以,在刀剑反攻后,烛台切成为唯一愿意照顾审神者的刀剑。

在那个本丸,他与陆奥守几乎没有交集,但他的一举一动皆落入作为旁观者的陆奥守眼中。

好不容易有了寄托的打刀付丧神化作护主的忠犬,对一切可能危害主人的因素加以敌视;同时他也是护食的野兽,欲图排除每一个竞争对手。

“比斗啦!你紧张什么嘛!”

轻松的口吻,灿烂的笑容。好像真的只是内番中的一场友好切磋,结束后说不定还能有所收获。

“你疯了吗?”但烛台切不会错认打刀青年眼底的杀意,“在这里碎刀的话,那个孩子也会感觉到吧。再说,我的练度好像更高一些。”

“啊哈,‘那个孩子’连‘主公’都不愿意称呼么?也对哦,忘不了之前的杂碎吗?”陆奥守吉行感觉自己都要被恨意吞没了。

就像前任审神者对于烛台切是特殊的一样,刀剑们看来,烛台切在前任心中的地位也不可动摇。

烛台切的寝当番有最长的时间,最短的周期,刀剑逆袭后,审神者只愿意对烛台切倾诉。

这样的烛台切光忠,无疑拥有最多审神者的爱,与审神者建立了最为亲密的关系。即使这种爱是扭曲的,关系是变态的,对于站在一切边缘,只能成为一名被冷落的观测者的陆奥守吉行来说,这就像罂粟一般危险而迷人。

物以稀为贵。

初始刀再怎么好也只是一把常见到随便怎么捡的打刀。陆奥守吉行更是一款把审神者当好友一般看待的硬汉式刀剑,不论是形象上还是性格上相比于其他四把初始刀,陆奥守处于劣势。

新上任的审神者都是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对美丽柔软的东西缺少抵抗力。

选择可爱的少年,风雅的男士亦或是柔美之人都要比硬汉来的赏心悦目。

与烛台切光忠相比,陆奥守吉行的安全感更是降到负值。

即使做出了用身体换取紧密联系的卑劣行为,陆奥守吉行对此行为仍保持着不认可的态度。就像饮鸩止渴,那一夜的荒唐反而在不知不觉中加深了他的不安。

哪怕早已做好面对强力竞争者的准备,在烛台切光忠真正加入这座本丸的时候,嫉妒与仇恨就像点燃的镁条不停滋滋作响。

那个烛台切,曾经就是审神者最特殊的存在,如今又在初期加入本丸,擅长内务,练度又高,阿七一定很高兴吧?

一振初承雨露的打刀,怎能比得过熟门熟路的太刀呢?

陆奥守吉行已经变成一振可有可无的刀剑了。

所以,也没什么好顾忌了。

“也对啊!大家都在报复的时候,只有你愿意照顾审神者。这么喜欢的话,为什么不碎刀殉情呢?何必在这里碍我的眼!”

陆奥守吉行说着,突然掏出了怀里的手枪。

砰地一声枪响,子弹没入烛台切光忠的胸膛。

被陆奥守吉行的话语激怒的烛台切还未拔刀就进入中伤的状态。

“我当然知道你的练度比我高啦!”

打刀青年的表情又恢复了标准的阳光笑容,这样的笑却让烛台切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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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俺就一刀一刀地把他砍成重伤,带回来啦!”

跪坐着的打刀付丧神面上带笑,好像说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我盯着他看了半晌,觉得无法不喜欢他。

不得不说,做出这种事的陆奥守对我的萌点正中红心。

我偏爱这种令人惊喜的失控,更偏爱有分寸的疯狂。

几天的相处不足以让陆奥守发觉到我的本质,但他的直觉让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如果烛台切碎刀不仅会引来时之政府的注意,还会让我产生被过分逾越的不适感。

只是重伤的话就无伤大雅……不过,犯了错误就该有惩罚。

这种行为并不值得推崇,会助长本丸恶性竞争的不良风气。

“吉行,你这么喜欢我,我很高兴。”我这样告诉他,“但是,你是我的初始刀,是我的近侍,我与你亲近,不代表你就能无法无天。”

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让那些翘得乱七八糟的发丝变得更加嚣张。

他的脸失了血色,眼睛湿漉漉的,就像乞怜的小动物。

我凑过去捧着他的脑袋,亲了亲他的眼脸,又亲吻他的嘴角,对他说:“听说你买了润滑剂?放心吧,此后一个月你都用不上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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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要为烛台切手入。”

让人无法得偿所愿,并亲近他的劲敌,这样的惩罚足够残忍,希望陆奥守能够吸取教训不再重蹈覆辙。

烛台切伤得极重,躺在被褥里奄奄一息,透过褴褛的出阵服一道道伤口触目惊心,有的深可见骨,腰腹处的甚至依稀能见着内脏。

剧痛让付丧神不住地发汗,黑色的眼罩湿透了黏在皮肤上,汗水在床褥上留下大片深色的痕迹,混杂着鲜红的血色。

他还没完全昏死过去,精神处在昏迷的边缘,不安分地发出疼痛地呻吟。

为了让烛台切体会到完整的痛苦,陆奥守大概精准地控制了烛台切的状态,以至于让我看到了这样的美景。

被鲜血浸染的美人,遭受着生命不断流逝的折磨。刀剑不复往日的锋锐,徒留苍白的脆弱。

这画面如同一剂吗啡,穿透视网膜,使神经元兴奋,令亢进的情绪在大脑皮层四处奔走。

我喜欢鲜血。

在最早的时候,我不得不通过虚假的影视作品发泄自己对暴力血腥的渴望,安全的社会环境就像一道枷锁禁锢住居住在躯壳里的恶魔。

后来的危险旅途则将这道枷锁彻底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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