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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南洋惊潮 第24节(1 / 1)

炊烟袅袅起

蹉跎辗转宛然的你在哪里

寻寻觅觅

冷冷清清

月落乌啼月牙落孤井

零零碎碎

点点滴滴

梦里有花梦里青草地

……

歌声很慢,音调很简单,却每一句都似乎唱在了我的心上,我侧过了脸,任泪水滑落,掉在了沙里,这么多年了,我的心似乎从没有愈合过,只是没有去想过伤。

一曲终了,金晶站起身,说道:“好听吗?”

“嗯!”我不敢说话,怕被看到我哭了。我伸出手,擦去了泪,说道,“这是李清照的《声声慢》吧。我又不是女人,哪来那么多相思苦。”

“说得很爷们,做得很娘们!”金晶不屑地从沙丘上滑了下去,说道,“我已经道歉完了,虽然看不上你的做法,但你们发生的事情我很喜欢,如果有一个男人为了我如此,我不会舍得去死,活着也不会舍不得不来见他,你应该放下,如果她能知道现在你的一切,也会同意我的说法。”

说完,蹦蹦跳跳地走了。她的确比我成熟些,怪不得香王爷会着重培养她,一下就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可她没有经历我所经历的一切,又如何感同身受呢。

第二天一早,万金油收到了传输过来的照片,我叫来了二叔,金晶也跟着过来了。

他的工作做得很细,周围的环境拍摄地非常清晰,那应该是召苏的墓地,从远处朝近处,墓开始变得多,远处的较为稀疏,近处的很密集。

那个墓的旁边还有一个土包子,也是个坟,不过因为年代久远,上面的墓碑已经不知去向,我就知道,以前西境穷,很多人会将别人的墓碑拿走,抹去上面的名字,再换上自家人的,墓的一家人可能也在动乱中死去,留下的只是一个无名坟。

鹌鹑他们挖坟就是从旁边的土包子挖下去的,再避开无名坟的墓砖,一直挖到了这坟的下面。

照片接下来显示出的盗洞十分规整,一直通到墓砖,这墓砖似乎是用烧泥做的,很容易就能挖出一个大洞,可见墓主人的身份并没有想象中的重要。

万金油告诉我:“我已经告诉了他们有机关,所以,他们很小心,奇怪的是里面并没有机关。”

这让我也有些疑惑,我说道:“那个坟有没有考古队介入?或者警察介入?”

“没有,现代的坟,最多填埋备案,做这个活儿也得等警方先联系对方家人,如果联系不到,也得等有人手空闲了,再去做。毕竟,如果立案,万一人家家里说迁坟,那就是给自己找事儿了。”万金油说道。

我继续看着,墓穴只有一间墓室,还不小,正中间放着一口黑漆木棺材,这棺材很奇怪,棺材四周的支撑木尽然全部都裂开了,看上去又不像是岁月的痕迹。周围的空间足可以站下一个人。棺盖已经被打开,令我没想到的是棺材的周围居然有陪葬品,有一部分是木制品,那是一把木椅子,看不出材质,而在木椅子的旁边似乎还有东西存在过,但都被搬走了,那一处的地面有明显的塌陷,可能是墓主人的一些生前用品。

抗 战时期也就是军阀混战结束,那会儿清朝的东西应该很多,难道鹌鹑盯上了清朝末年的东西?

从棺材里的尘土我就看出这坟被打开至少有三个月了,这和沙义说的情况是吻合的。我看到棺材里躺着的一具女尸,已经完全脱水,皮肤并不皱巴,呈现出一种黄黑色,头发梳得很整齐,头上似乎别过什么饰品,将头发压出了一道很深的痕迹,已经被盗走了。这个女尸的死亡的年纪应该不超过三十岁。

她穿了一身土红色的长棉袄,脖子上还扎了一条丝巾,脚上的皮鞋可以显示出她的身家还是不错的。她的头边似乎也放过东西,应该也被取走了,我判断应该是一个盒子,估计装着她身前最喜欢的东西,或者是埋葬她的丈夫将自己的头发放进很好的漆盒中,一同下葬。

当年我爷爷在鬼市就发现了漆盒,对方还说是祖传的,被我爷爷识破,最终得知是这户人家给爷爷奶奶辈儿迁坟的时候,棺材损毁了,里面有一个漆盒,他们发现里面是一封信还有头发,便将那些踹进了尸体的衣服里,将漆盒带出来卖掉。

这种漆盒有可能是铜的、银的,大多数是木盒,也有用过去的铁烟盒,当然,也有金的,非常少而已。

第63章 小妾

“他们就拿了一点点东西,有必要吗?”二叔看着图片纳闷。

“你看到女尸的袄裙被解开了没?”我说道,“抗 战时期是一个藏富的年代,你别看这土红色的袄裙,里面或许就是珠光宝气。”

“你的意思是动乱的年代,穿得太阔出门会被人盯上,是吗?所以,好东西在里面。”金晶很聪明,说道。

“那个年代,过世之人的首饰是在死之前传给儿孙,如果不传的,要么是自己特别喜欢,要么是价值没有那么高,或者从小贴身佩戴,已经无法取下了。所以,还是有可能出现清朝传承下来的好东西的。”我点点头,说道,“要知道,那样的年代,妾侍是不可以出门的,就算出门也是抓药,或者赶上大的节日,在男人的陪伴下出门,在西境被人盯上,那等于晚上来个梁上君子,白天来个土匪,那么她们迫不得已出门的时候,还要用锅底灰在脸上抹一遍,但在家里那肯定会将自家的好东西穿给男人看,毕竟有妾侍就存在争宠的可能。”

金晶翻了一个白眼儿,说道:“怪不得我姐姐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凭什么女人要在男人面前争宠。”

这哪儿跟哪儿,我们三儿都抬起头看着她,她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倔强地抬起小脸儿。

我急忙说道:“他们将女尸的袄裙解开,从里面摸走了女尸的项链和胳膊上的镯子。”

我语出惊人,金晶也睁大了眼睛,说道:“你都没到现场,你怎么知道?”

我拿着拍女尸的照片,说道:“你看,你不觉得女尸的脖子和手腕很不自然吗?”

照片上,女尸的头歪向一旁,胳膊挂在身侧。

我接着说道:“他们为了完整地取下项链,将女尸的头抬起,再解下项链,女尸已经成了干尸,所以脖子没有弹性,但有一层硬皮连接,他们没有把头颅弄断已经是奇迹,但硬皮肯定已经有裂痕了,所以,头才歪向了一边。再看手的位置,他们是从上往下摸,一下就摸到了镯子,那个时候,按传统,正房的手放在两侧,妾侍的手和另一只一样放在胸前,寓意着死后也随时听丈夫的召唤,但这女尸的左手在胸前,右手却放在了棺材的侧面。人身体先要进行发胀,再脱水,最后干瘪,所以,他们不需要折断手腕就可以轻松取下镯子,但胳膊已经断了,只能放在侧面。”

二叔问道:“你怎么知道是个妾呢?就因为穿了红鞋子?”

我指着一张照片,说道:“富贵人家用石园柱代替木园桩,这个习惯到现在有的地方还有,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时间、官级等。再标明是独葬与妻、妾、子、女等合葬。这个碑最不一样的地方有两个,第一,上面写着姨太,这两个字在最下面,那个‘太’字因为岁月久远已经看不清楚了,第二,这个碑就是最好的证据,你不觉得它有点小吗?”

“那会不会是因为赶工时,原料不够,或者是……哦!比如,上面是‘姨娘’。”金晶打断我问道。

我摇摇头,说道:“你说的叫‘姨母’,或者母姨,只有到了现代,我们才叫大姨、二姨。还有你说的‘姨娘’,在那个时代还是小妾,一般只有小妾的墓,它的碑才会小一号。至少现在看来,当年,他的小妾先于老婆和他死在了前面,于是,埋葬她的人希望以后能合葬在一处,不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他们没葬在这里。”

“我的妈呀!还有这么多讲究吗?你还看出了啥?”金晶好奇地问道。

我说道:“这也是他们为什么盯上这个墓的原因,通过这个墓就知道是个大户人家,西境那时候对小妾的陪葬品和原配是一样的,在那个年代,如果钱不能大胆的花出去,那就留给死人花,或者说是给自己留下了一份遗产,哪天自己走投无路,可以打开小妾的棺木,从里面取出钱财来,这在当时,算得上是一种退路。”

“那不是对女人太不公平了,死了还要为活着的人操心?”金晶撅着嘴说道。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当年,西境有一家大户,祖上就很有钱,1966那十年,西境是相对太平的,尽管也打击了他们家,因为是书香门第,那十年过去以后,他们家很快崛起。

也不知道他家是怎么想的,找了风水师看风水,那风水师也是个半吊子的货,尽然要他们家迁祖坟,这家人打开了祖宗的墓穴,一共有三个棺材,前两个都非常好移,最后一个却是十几个人都抬不动。

那户人家以为撞了邪,找到了我爷爷,希望能帮忙看看,因为也收藏过爷爷的文物,爷爷推脱不过,到了现场,他看到墓碑马上就猜到了下面的情况。

爷爷站在棺材下面,说道:“你家祖上给你家后人留下了一笔非常可观的遗产,但是,我不建议你们使用,钱这个东西没有的时候是好事儿,有了的时候可能是坏事儿。”

一家人不明白,爷爷当场就打开了棺材,顿时黄白之物铺满了棺材,而小妾躺在正中间,身上也是珠光宝气。这家人看得眼睛都直了。

爷爷看着他们全家眼中的欲望,还想说点什么,可人家却是给了钱,打发爷爷离开了。

果然,印证了爷爷的话,没过几年,这家人家破人亡,后考证发现正是从这笔财富出土以后,原本和气的一家人开始了分财产之争,最后儿子和老子翻脸,女儿和妈妈翻脸,孙子也和一家人翻脸,甚至为了多分一点,在家里见了红。

“你的意思是下面有很多陪葬品了?”二叔问道。

我说:“看墓里的情况,不好说,在棺材外面是有一个比较重的东西,但放在棺材外面的,那都是生活用品,放在棺材里的才是好东西,可棺材里面左右都没看到什么。唯一可能出好东西的就是项链和手镯。”

金晶也接触过古玩,她说道:“一个镯子加项链,最多也不过百万吧?我也经手过文物的。”

我摇摇头,说道:“那如果这个项链和镯子是这家人祖上传下来的呢?不说明朝了,在嘉士伯拍卖会上一个清中期的翡翠镯子拍了千万。”

第64章 藏坟于沙漠

“现在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没想明白。”我说道,“为什么鹌鹑会将这个墓会暴露出来?很没道理。”

二叔说道:“我觉得还是挑衅,他想告诉我们,他的目标不仅仅是古墓,挖几个现代的墓也不是做不到,他想让我们鬼脸家难堪。”

我站起身,挠挠头,说道:“我总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儿。应该是有一个用处。”

正说话间,香王爷老远看到我们,吼道:“你们几个给老子过来!”

我们急忙赶了过去,香王爷指着我和二叔说道:“你们鬼家的人别的本事不大,搞坟头那点事儿在行,养伤不能白养,也该给我干点活儿。”

我嘿嘿一笑,说道:“爷,你也看到了,我都这样了,你舍得让我干,我就是搭上命也得给你效劳一下。”

这话对香王爷很受用,估摸着在心里琢磨,堂堂鬼王被他拿捏地服服帖帖,天大的荣幸,我心里琢磨呢,你堂堂沙漠之主,将来二叔和婶婶生下了娃儿,还得跟着银家姓,那不是沙漠最终还是鬼门的,哎!这事儿琢磨不得。

“前段时间发生的事儿啊,我总不踏实,现在不比当年了,那时候谁要进沙漠,都得剥层皮下来,现在法制社会,我呢,正儿八经的商人,很多事情人手也拉不开栓,我这一查不要紧,以前很多哨卡都没人看了,现在的科技发达那,谁都能开个破车进沙漠,我这儿可谓是到处都是漏洞。”香王爷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琢磨呀,与其防,不如藏,我这边有几个墓啊,早些年大家都知道了,你们帮着出出主意,看怎么个藏法?”

“藏坟?爹,你没搞错吧?我们鬼门挖坟,我看那,不如这样,您那,弄个博物馆,让珉儿直接把下面的东西都挖出来,以后来人参观,你还一笔收入呢!”二叔说道。

香王爷一听顿时来气了,他几乎咆哮出来:“扯淡!你们这些娃娃算是白混了,我都知道你们鬼门最早的营生就是给别人选坟,看风水,然后在墓穴里布置机关,防止被盗,怎么到你们这辈子主业还丢了?把盗墓当老本行了?想当年你们鬼门祖上的唐龙草,那可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沙皇的毛子兵听到他的名字双腿都得发抖,你看看你们,跟外面的盗墓贼有什么区别?我这是把自家的坟给挖了,以后我怎么见先人?!”

我听着香王爷的话直接愣在了原地,我突然发现我们家祖坟的确里面都是机关,我以为那都是他们总结出了古人的机关学精髓,防止以后挖坟被里面的机关所伤害,所以,根据传统,下葬的时候,将自己平生发现的机关全部放在祖坟里。

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和祖师爷唐龙草打交道不止一次了,他的能力可谓是巧夺天工,万物可为我所用,原来,我们祖上不是盗墓贼,是专门给人布置机关的。也对!如果只是挖坟,再厉害不过是个贼,绝对做不成西境三十六门的门主。

爷爷也说过,当年之所以挖坟是因为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实在需要活下去,所以,才想到挖开坟,将下面的一部分东西拿去卖钱,好让一家人活下来。我说爷爷怎么对鬼市上出现的稀罕玩意那么在意,当年,不少厉害的盗墓贼被抓住以后投诚爷爷,全部被拒绝,原因原来在这儿。

一瞬间,我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瞬间,我想通了很多东西。我一直好奇为什么爷爷当年不进入祖坟安葬,爷爷一定是感觉对不起列祖列宗,一个研究墓穴机关的盗墓,违背了祖训。甚至我感觉我第一个师傅耗子哥也多半是鬼门出去的,他的教学方式和我此后接触的师傅都不一样,他可以画出很多的机关,并且着重让我背机关。

我看向了香王爷,说道:“您放心,交给我!”

香王爷很满意,说道:“金晶,你带信得过的伙计一起去吧,他要什么,只要我们能提供的,全部满足。”

中午,金晶开着越野车带着我们挺进了沙漠,第一处地方便是圆沙古城,这地方也是牵动了我很多的回忆,多年前,我和二叔他们第一次挺进沙漠,就是在这里,被沙漠族穷追猛打。

车直接绕过了圆沙古城,也带走了我的回忆,此时地面已经没了沙漠,应该是沙漠和戈壁的交接,平的沙地上满是黄土和小石子儿,有的地方沙子比黄土和小石子多,有的地方则全是黄土和小石子儿。

大约两公里外,我一眼便看出了一个巨大的土包子,跑到了跟前,我便发现,地面被人刻意地修缮过,周围一圈儿馒头大小的石头围成了一个圈儿,我觉得是个人都能看出这是一个墓。

金晶说道:“这样的墓还有几处,如果你身体受得了,全部藏起来。”

我点点头,下了车,当我看到这个距离地面三米的大坟的时候,突然,我感觉到了轮回,以前我盗墓无数,现在却要为了保护墓穴,在这里冥思苦想。

这是一场斗争,我站在墓穴下方的时候,脑海里冒出来的都是如何进入墓穴,墓穴的主墓室在哪里,大概有多大,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手里什么时候多了一支钢钎。

我急忙放下,继续想着。二叔说道:“哎!不如就找个车把坟头填平,谁来了都看不出来。”

我摇摇头,说道:“不会的!你推平以后,下面的土层依然是黄色,很可能它的夯土层就在地下两米,推平就等于墓室的顶端离地面更近了,一旦下雨,这墓室下面必然进水。”

金晶说道:“我想过一个办法,做防水层,将地面罩起来。”

我摇摇头,说道:“更不行!你的水泥罩子的重量有多大?墓穴倾斜,万一压塌了墓室,它自己就已经暴露了。”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你记得阿斯塔那贵族墓地吗?我们也可以用快死的小树做伪装。”

我继续摇头,说道:“不一样的,那里是戈壁,树好成活,这里是沙漠,本就干旱,又无法及时浇水,树可能还没长大就热死了,反而更容易让人看出来,而且这个坟包子太高了。”

二叔说道:“干脆给它挖了,就在圆沙古城旁边弄个博物馆,谁来掏钱。”

我皱眉不再说话,一定有方法的。

第65章 藏

二叔和万金油已经受不了沙漠的太阳,回到了车上,只剩下一个我还在围着土包子走着,这么久以来,我好像第一次开始真正意义上接触盗墓机关的感觉,我的好几位师傅告诉我“万法自然”,我一直不明白,一直到我看到爷爷布下的机关,几十年后都还可以发挥作用,甚至再过几十年也依然可以使用的时候,我呢,仅仅带了弓箭,针和狗头铡,这样不入流的东西,这样的机关可能一周后便失效了,甚至一次炸药定向爆破就全部失效。

这是差距,更多的是对机关的领悟,我的师傅教给了我很多东西,包括我自己拜师学来的,非常庞杂,总感觉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通,这也就导致了浮于表面的成就。

今天,算是彻底地将那层皮扒开,我才发现自己可能仅仅是懂了,并不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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